新制度经济学读后感

时间:2021-06-11 10:21:03 读后感 浏览次数:

篇一:新制度经济学读书笔记

浅析科斯《社会成本问题》

科斯在1960年发表的一篇名为《社会成本问题》的文章,从此开辟了从社会成本的角度探讨企业的外部性问题。文章首先批判了庇古在《福利经济学》的某些观点,他认为单纯的惩罚并不能解决好问题,科斯批判的武器就是产权理论。

(一)交易成本的存在

科斯认为经济问题都具备交互性,工厂造成了对居民区的污染,但单方面让工厂迁址或者让居民继续忍受都不是最好的选择,必须跳出单方面的局限,从整体来看待究竟是对工厂损失大还是对居民损害多。科斯又讲了一个案例,假如农夫与养牛者在相邻的土地上经营,牛多了会践踏农夫种的谷物。在不考虑交易成本时,如果养牛者赔偿农夫损失,他就会减少牛群规模或者把地用栅栏圈起来,再或者雇佣牧人看住牛群,他必须考虑哪种方式最经济。由于交易成本为零,因此他会不断地进行选择和调整,直到实现他的产值最大化。但是考虑到交易成本的存在,很多假设必须重新考量,因为此时双方的总成本或者总收益就发生了变化。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情况下免责的一方不会有任何动作,而要负责赔偿的一方只能改变经营方式减小成本,双方的总成本就发生了变化,由此可知交易成本的重要性。

(二)产权与产值

前面已经部分涉及到产值的问题。科斯认为解决社会问题最理想的状态是总产值的最大化和资源的最优配置。当交易成本为

正时情况就不同了,科斯在文章中假设养牛者完全消除损失的成本为80 美元,农夫完全消除损失的成本为50 美元。当养牛者不负赔偿责任时,农夫则需要设法消除损失,此时成本为50 美元。而当养牛者负赔偿责任时,其需要花费80 美元成本。很明显,若养牛者不负责任,将增加30 美元的产值,反之则将减少30 美元的产值。我们可以看出产权的界定与法律息息相关,产权的界定不同,产值也会相应发生变化。科斯在后面的内容中通过对法院审理外部侵害案件情况的介绍和分析, 说明在存在交易成本的条件下, 法律体系可以影响经济体系运转的方式, 因而法律在决定资源如何使用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我们存在于一个存在交易成本的真实世界,科斯的文章给我最大的启发是要实现经济效率的提高必须以明晰的产权界定为前提,产权界定不清晰就会就不能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就会存在机会主义者“搭便车”的可能。在交易费用为正的情况下,我们要比较不同选择的成本与收益,本着产值最大的原则解决外部性问题。

即使对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有太多的赞同,太多的启迪也难掩我的某些疑惑。首先某些社会问题的成本或者收益真的能像商品价格一样量化吗?工厂对居民造成的危害怎么计算,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或许一时无法体现,因它带来的某些病变会相当长时间地潜伏在人体,这种损失又该如何计算?其次科斯反复强调效率优先,强调产值的最大化,可是某些社会问题问题只

考虑效率与收益是远远不够的。环境污染的危害不仅关乎当事者与居民的利益,更关乎整个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经济利益与环境保护孰轻孰重,即使工厂污染所带来的利益大于环境破坏所承受的损失,那么我们是否该按照科斯产值最大化的原则继续容忍这种行为。

浅析《所有制、治理结构及委托代理关系》

经济学家张维迎在文章中批驳了周其仁和崔之元关于企业理论的某些看法,否定了崔之元关于“美国公司法改革为利益相关者服务,而不仅仅是为股东服务”的论点。(详见崔之元《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契约》一文)。

(一)财产所有权与企业所有权的辨析

所有权是张维迎全文论述的重点,从财产所有权与企业所有的辨析入手,进一步指出两者的区别与联系,进而讨论附着于所有权上的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征,最终明晰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法的基本逻辑。在张看来财产所有权与企业所有权是两个最基本的概念,必须加以界定。财产所有权(产权)指的是对给定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而企业所有权则包括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两者的区别在于拥有同样的财产所有权却能导致不同企业所有权安排,可以是劳动雇用资本即劳动者享有索取权与控制权,也可以是资本雇佣劳动即资本所有者获得索取权与控制权。关于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本身,张引入了不

完全契约的概念。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交易成本始终存在,这种不确定性状态下的契约是不完备的。正是这样的不完备性意味着企业所有权问题的存在,那么讨论的重点应该是如何分配索取权与控制权是最优的。

(二)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对所有权的影响

张接下来谈到了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从而提出了最优的所有权安排这一说法。对应前面的概念就是讲人力资本不同于非人力资本,人力资本天生依附于其所有者本身不可分离,这就意味着人力资源的所有者可能效用不高,必须通过监督或者激励,那么按照这个逻辑企业家与资本家合一是最理想的选择。现实生活中这种状态却少见,有资本的人不见得具备企业家才能,有企业家才能的人不一定有雄厚的资本,我们必须在企业家才能与资本力量之间做一个权衡,并非周其仁讲的那样“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的不可分离否定了资本雇佣劳动”,资本雇佣劳动在某些情况下仍然是成立的。

(三)公司治理与委托代理

张的逻辑推演是严密的,在论述完企业所有权以及相应的人力资本理论后,他提出公司治理结构实质上等同于企业所有权,它的结构具体是由一系列契约规定而成,其中公司法规定的投票权实际上就是剩余控制权的表现。那么谁拥有投票权或者讲企业的实际控制者是谁,股东?工人?经理还是债权人?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张引用“状态依存权”,罗列了不种情况下企业所有者

的归属。第一种情况是企业能正常支付工人工资与还清相关债务,所有者是股东;第二种情况是企业仍然能支付工资但却资不抵债,债权人是所有者;第三种情况是企业已无法支付工人工资,工人就成了所有者。

但是状态依存权主要是站在事后来看,但在事前某种状态即将发生之时各方都或有所动作,状态依存权的所有者会比较复杂,并非某一方单独享有。比如风险投资可能会带来股东利益,但也能造成企业破产损坏债权人利益,此时债权人也是有发言权的,所有者之间的界限并非那么泾渭分明。

全文来看张维迎的逻辑是比较严谨的,其理论素养也值得称道。张认为崔之元首先混淆了财产所有权与企业所有权,误以为企业所有权的变化等同于财产所有权。张紧接着论证在人力资源与其所有者不可分离的前提下,资本雇佣劳动依然是存在的,有企业家才能的人未必拥有资本,批驳周其仁的观点。崔之元认为公司法改革的前提在于经理为股东服务是有弊端的,提出应该为相关利益者服务。可是张认为从状态依存权的角度来看,企业所有权并非任何时候都是由股东单独享有,崔论证的前提都是错的。之后张又认为崔试图从赫姆斯特姆的理论寻找公司法变革的依据是文不对题。通过阅读文章我也粗浅明白了学术论文该有的逻辑范式,如何引证、论证以及如何证实、证伪。也因为相关理论知识的浅薄我很难提出张维迎文章的漏洞,希望随着对经济学知识的深入学习再读此文时会有新的想法。

篇二:新制度经济学优秀读书笔记选登2

新制度经济学读书报告(一): 00125097 (姓名略去)

自发经济秩序,局部知识的产生原因与私有产权的可能联系 10

——The Use of Knowledge in Society的读书笔记

一,文章概述

哈耶克在这篇关于论述“知识”(不妨称之为经济知识)的论文,是哈耶克在40年代形成的对于社会主义计划思想的批判,以及形成日后的自发秩序思想的重要文章。正如哈耶克所说的,该文是要对一种源自于在几个世纪来的对自然现象的研究中所形成的,并且已经用于社会研究领域的一种思维态度进行批判。

文章首先提出了一种不同于科学技术知识的“基于特定环境的个人拥有的(经济)知识”的概念。这种知识是散布于个人的,且特定个人对于这种自我的知识的把握都优于其他人。哈耶克迅速提出,这种知识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关系到经济系统的本质。

哈耶克进而说明,经济系统的日常问题,是来自于微观体系下的各种每天都在发生的日常的“小的”波动(change),而个人所拥有的“基于特定的环境的知识”,就是产生于个人每日时刻要面对的(经济)环境的“小”变化。而当时(30年代以来)一些经济学家所试图做的宏观加总统计分析,无疑是忽略了这个经济系统的最本质特征,哈耶克称“这种结构不是可以用大数定律或者随机波动的互相抵消而可以忽略的”(借用个说法叫拓扑结构不同)。因而,中央计划局——其作出的命令必然是通过宏观加总指标来进行的——必然不能够把握这种知识从而复制(现有的)这种经济运营结构。

那么,在这种知识分散于个人的情况下,这个社会是如何运做,通过什么运做良好而来处理日常无处不在的“波动”的呢?哈耶克强调,在这种社会中,每个人只需要得到(关于与自我有关的“波动”的)局部知识,而不需要拥有关于对社会所有波动的知识。关键在于个人之间的局部知识——称之为“个人的视野”是互相重叠的(比如由于供需关系而重叠,因为从事的行业的互补性而重叠,等等),既然有重叠的领域,则通过价格体系这个起到信号传递作用的机制,便可以使发生在社会任何一个角落的波动,通过价格体系的连锁波动效应而传递到社会的每个角落,人们在价格的指引下(这也就是人们的特定环境下的(经济)知识),自发的作出相应的调整,从而使社会对某个冲击的反应调整自发完成。哈耶克称这个系统为一种“奇迹(marvel)”。这种奇迹其实不止于经济领域,整个人类文明就是建立在这种同样的系统上的:这个系统是自发形成的,非人为的,而且人们并不知道它的具体整体运做,然而却运行的很好!而这种观点,正是哈耶克所说的,他和其他同时代的大部分具有社会主义倾向的大部分经济学者的根本方法论差别。

二,存在的问题

哈耶克本篇文章的论述是十分清楚的。但我认为,其在论述“特定环境下的知识”的形成,进而这个自发秩序的运做过程中,实际上隐藏了私有产权的必要设定。但在本文中似乎没有明确说出来。而中央体系的矛盾,不仅在于他掌握这种特定知识,而且在于一旦这种计划体系建立,连“特定的知识”也消失了。

三,我的一些想法

我个人认为,“特定环境下知识”为什么会形成,是需要点明的。人们之所以会有特定环境下的知识,且这种知识比他人要高,其本质是因为这关切到个人的利益。在人们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合理假设下,人们只有处于对利益的追求,才会去做各种经济行为反应,同时也才会关注周围的信息并形成“特定环境下的知识”。而这种利益追求的存在,必须在私

有产权的前提下才能建立——人们的努力的回报为自己所享有。不妨把哈耶克所描述的自发运转的社会体系比做一个互相交咬的连动齿轮体系。而齿轮的运动正是在价格体系下的人们的自发反应(同时形成的是“特定知识”,两者继而互为作用,相辅相成),这种运动的动力变来自于私有产权基础上的人们自我努力带来的对自我的利益。如果一个中央计划局将要建立一种统一的规划而使私有产权消失,那么所带来的不仅仅是中央计划局对特定知识的无法把握,而且连这种特定的知识也消失了。当然,在无动力,无反应,无知识的新环境下,价格体系也无从存在,整个社会将完全陷入一个武断的规划者的武断规划的运转中。社会是“被动运转”而不是“自发运转”的,经济自发秩序完全消失。

参考书目:

F.A. Hayek, 1945. “The Use of Knowledge in Society”,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XXXV(4),

September, 519-30.

助教批注: 概述部分已经抓住了文章的关键点,但还不够简练,问题部分还不够清楚,字数已经超过 激励不同是一个重要的观察。推广到两种体制对人力资本积累的激励的不同,则可以解释很多 问题。

篇三:关于新制度经济学的读书

新制度经济学读书笔记(一)

顾自安

(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 361005)

提示:仅供交流参考,请勿转载或引用。

制度与转型: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

题记:任何党派的政客都深信,制度转型是经济发展的源泉,这并不令人感到奇怪,因为正是合理的制度安排才引起了经济的发展。

——Matthews (1986,p917)

1、概述引言:

制度经济学共识:制度是重要的

分歧:什么是制度,及其理解。

主流经济学:既有的经济理论和发展增长理论认为,经济发展无涉与制度。

新制度经济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首先必须用制度因素来解释。(奥尔森1996,诺斯1998)

东欧巨变和转轨10年的结果:华盛顿共识逐渐失去吸引力,经济发展中出现新的变数。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这些变数应该用各国的制度质量的差异来解释。

2、理论内容:

2.1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

新的意义在于区别与传统的制度主义(范伯仑、康芒斯)

旧制度主义的缺陷:非理性和描述性,对德国李斯特历史学派的偏爱导致其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分裂。

新制度经济学的两种理论思路:1。侧重于特定制度下私人部门的治理结构不同选择。试图解决的问题:何时市场交易成本最低?何时企业内部交易会替代市场。(内涵了市场企业的二分法)2.制度是可变的,不同制度安排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和效果,以及制度变动的内部因素。

新制度经济学的问题:是继承了主流的范式,还是只是在研究主流所忽视的问题,并采用了全新的范式?

前者观点的主张者:假设制度既定,以及在此基础上分析人的理性行为,把制度作为经济学的主题。

后者的主张者:新制度经济学必须完全否定主流经济学的研究范式。

2.2基本假设

共同的假设:个人主义假设

(个人主义的方法意味着所有的经济绩效最后都必须由个人行为来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可观测的社会经济继续都是个人行为的可预期结果。法经济学认为:经济绩效的产生不仅个人行为,而且那些人们行为之间的相互互动所形成的共识【如果存在的话】以及被合法化的制度。)

不同的假设:主流:(1)完全理性(2)零交易成本

新制度经济学:(1)有限理性(2)正交易成本

2.3制度

现实的经济行为在主体多于2时,不确定性的存在就是客观的,如果难以形成稳定的预期,则交易者会采取短期行为。

制度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可以减少经济行为中的不确定性、延长投资期限,引导人们专业化和对劳动进行更多的分工,并改善每个人的处境。

制度是如何起作用的?

制度的出现:个人动机产生的个人行为促使了制度的出现。

制度定义的两种分歧:

(1) 制度是博弈的结果

Schotter(1981):由社会所有成员同意的社会行为的规则,是在特定情况下反复发生的特殊行为,这些行为要么是自我监督,要么是通过有些外部机构来监督。

(2)制度是博弈的规则

North(1990):制度是社会中博弈的规则,或者更基本的说,是人类设计的决定人类相互影响的限制,于是它构成了人类政治交易行为或经济交易行为的激励机制。

对制度定义的修正:

制度应当区分为两个部分:规则部分和执行、制裁部分。新定义:构造人们反复互动的情况下,并被人们普遍所知的规则,以确保对违反这些规则进行制裁的执行机制。

如果区别国家和社会的概念,会出现(1)国家的处罚——外在制度(2)社会的处罚——内在制度。

外在制度与内在制度的分类表

规则的种类 执行的种类 制度的种类

1.惯例 自我约束 第一种 内在

2.伦理规则 行动者的自我承诺 第二种 内在

3.习俗 通过信息的社会控制 第三种 内在

4.私人规则 由私人执行组织 第四种 内在

5.国家法律 由国家执行组织 外在

2.4研究的核心主题

福利经济学认为:如果以市场的方式来配置字眼不能带来有效率的产出,那么通常会由政府来替代市场配置资源。由此,福利经济学的分析范式带有明显的“资源配置范式”特征 资源配置范式的假设:

(1)有实际意义的社会效用最大化是可以实现和实施的;(2)政府的经济职能部门处理信息的能力要由于市场参与者和通过市场机制处理市场信息的能力;(3)政府的经济职能部门可以能动的利用他们的信息优势,来使社会福利最大化。

新制度经济学的批评和怀疑:

从根本上来说,试图在一定产出水平上使社会资源实现最优化配置的企图是一种谬误。经济整体不可能总是可以实现最大化的有机整体,应该关心的是个人的行为,以及他们是如何协调的,从而形成社会秩序和增加社会财富的。

协调范式:

协调不是由对社会产出的合理配置形成的,而是通过建立一种能使人产生良好稳定预期的制度,不是来自中央计划,和政府指令,却可以使人们合理成功的完成他们的不同目标。协调范式主要关注的是对促进或者阻碍交易的制度的分析。

新制度经济学的几个核心问题:

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协调的重视包括两个层次:

(1)假定制度是外生的给定的,个人对制度的重要作用十分关心。各种制度可以相互比较,也会导致不同的绩效。制度是导致各国经济发展和增长差距的重要因素,主流经济学对此的忽视是导致其缺乏解释力的重要原因。(2)制度被假定为不同参与者之间的行为互动的产物,要了解这种制度不同导致的不同绩效,需要理解导致此结果的初始条件。

制度变迁的竞争性需求如何满足相应的供给的途径???

政治交易成本的问题,不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专利,公共选择理论的贡献似乎更大。政治交易

成本的存在限制了政治改革的可行性,但是如果在政治交易成本被清楚的考虑了之后,政治的改革才是可行的。

2.5三个核心假设

假设一、制度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诺斯的解释:用制度差别以及执行能力的差别解释不发达国家的经济现实更具有说服力。(2)奥尔森:国家之间发展差距的根本原因不在于资源禀赋和技术因素,而是在于他们之间的制度和经济政策质量的差异造成的。

假设二、内在制度通常比外在制度更加稳定。

与内生决定的内生制度相比,外在制度更重要的特征是深思熟虑的集体行动。由于不受深思熟虑的集体行动约束,内在制度通常更加具有稳定性。对于二者的考虑必须是兼顾的,因为他们同时作用于经济的发展,二者的关系的一个可参考的描述是:外在制度的可执行能力要取决于他们对内部制度的兼容性。

二者之间存在替代关系和互不关系,这两种关系具有可转换性。其根本在于:制度应该利于形成一种稳定的经济预期。

假设三、制度变迁存在路径依赖。

路径依赖概念的提出,最早是为了解释竞争性技术的传播现象。诺斯认为可以因此来解释制度变迁。

诺斯认为其含义在于: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没有好处的缺乏效率的制度也能够产生和保存下来的。假如我们希望解释当今世界制度的多样性,我们必须要密切关注引起这些制度出现的初始条件。展望未来,制度路径依赖意味着有效的制度变迁范围是受到严格的限制的。

3.制度与变迁

制度对经济增长和发展是重要的。

转型经济的特殊形态为制度理论提供了难得素材和案例,理论上不难理解这样一种假定:制度转变的局限性和可能性在转型国家比西方国家更有明显的可观察性。

核心问题:制度在转型中起什么作用???

转型被认为是一个涉及政治、社会和经济范围的复杂的过程。

一般认为:从计划到市场经济的转型、经济框架的构造和民主化(如多党制和法律规则的引入)是非常困难的。

制度转型一般被看作经济转型的先决条件,而不是目的或任务。

转型危机:指转型国家在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急剧的经济衰退和经济萧条,并且萧条带有明显的深度和持续性。

传统经济转型理论家曾假设在转型危机后会出现强烈的经济复苏,即所谓GDP的U型或J型发展观,但只有部分国家的转型过程支持这一观点。

制度目前已经成为转型问题讨论的焦点。在研究外在制度规范化的同时,对内在制度的研究也是非常必要的:如私人组织或网络是否发展了他们自己的规则和执行机制来补充或者替代新生的外在制度。而这一现象目前已经出现,研究需要尽快跟上。

3.1制度与变迁:传统的观点

新制度经济下目前尚未形成关于转型研究的完整理论,其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都带有明显的多样性,而对象和方法之间彼此的替代性和互补性特征明显,而这也是导致新制度经济学对转型解释有成功有失败的根本原因。

A.早期的改革计划:制度可以迅速改变(激进改革:休克疗法)

转型国家是在背负着早期计划经济体制的遗留问题走向转轨的,一种在个别国家成功的改革策略不能不加修正就应用到转型国家。

从计划到市场的转型要求经济制度发生深刻的变化,这是为什么要对转型国家进行特殊的研

究和设计特殊的改革计划的根本原因。

第一步:比较计划经济与市场体制的特征来确定转型的主要问题。这一比较直接产生了私有化和自由化的改革建议。

当时的理论研究并未对国家角色的转变作出详尽的理论解释。

初期研究曾提出经济类型分类的两个指标:经济稳定性和政治集权度。按照两个指标的高低,由此组合成四类转型经济类型。(Fischer,Gelb,1991)

制度转变和市场游戏规则的建立被视为转型经济的先决条件,而非中心任务。多数经济学家认为,制度改变可以迅速实现,即认为制度是可移植的。他们曾列举了制度移植的大量好处,但遗憾的是,转型的复杂性揭示了他们对制度可把握性的错误估计。

制度的含义是模糊的。制度是指法律、法律基础设施(法庭)以及各种组织比如中央银行、税收部门和各类专门机构。

B.转型路径:制度转变是缓慢的。(渐进改革:摸着石头过河)

转型初期对经济发展的看法被转型实践所否认:多数转型国家GDP并没有出现U型或J型增长,相反却是产量和投资大幅下跌,失业和通涨并存。结果甚至表明:不论转型国家采取激进还是渐进都出现了这一现象。这一定程度上暗示了,转型危机与所实施的改革计划不是直接相关的。

一种解释:对于这种现象,经济学家认为,转型经济所带有的计划遗留问题,与转型试图解决的结构问题相比,制度问题不是一个短期问题。针对这类遗留问题的“制度真空”需要尽快被填充起来。

实践研究证明:私有化并没有实现人们赋予它的希望。这是困扰转型经济的主要问题之一。转型的经验告诉我们:制度不能在一夜之间被改变,它注定一个缓慢的过程。改革的计划总是倾向于尽快改变制度,但制度的效用发生具有明显的时滞性。单纯依靠外在制度的改变,不可能实现转型目标。新制度的建立更需要注意它与内在制度本身的兼容性,如果引起抵触,那么转型的进程注定要被延缓,转型的方向也可能被改变。

私有化与制度变迁:转型经济特别强调私有化,即将国有资产向私人部门转移。某种程度上私有化被视为一种减少国家影响和干预的有效手段,被视为产权明晰的唯一有效途径。几乎所有的转型国家,都积极通过现代公司制度改革国有企业,通过分散持股来实现经济分权,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转型的进程。但新的问题在于转型国家的私有化范围仅限于国内,而没有外来的竞争,这使得私有化价格非常低。这一现象主要是由于私有化初期转型国家内部社会分层导致的。多数转型国家在转型之前都存在严重的利益集团问题,他们利用政治和经济方面的优势,控制了大量转型时需要处理的资源,其中主要是国有资源,使得私有化并不是一种通过正常的市场价格机制来实现,相反,市场这一外在制度被计划遗留的行政权利介入交易获取资源的内部规则所替代,私有化实际成了权贵瓜分国有资产的盛宴。

C.转型的结果:制度导致的东西方差异

3.2制度与变迁: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

观点一、转型的初始条件、路径和结果:制度是重要的。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转型之初的制度会影响转型国家的改革起点,会影响转型国家的改革计划的选择以及单个国家的转型路径。

新制度经济学与传统经济学的分歧:

(1)历史是否重要?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历史是重要的。因此分析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本质差别对于转型改革是必要的。例如新制度经济学指出,计划经济的交易成本是正的,并且信息不完全。而传统经济学则假设了零交易成本和完全信息。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高昂的交易成本和委托-代理问题导致了计划经济的崩溃。

计划到市场的转轨是转轨国家所有经济主体一致同意的,这一过程由于要改变所有主体的利益分配,所以必然伴随着所有主体的强烈关注。安装个人主义假定,每个人在明显感到改善时都会表示支持,当发现利益减少时必然会反对,即使这在市场之下是不合理的。转型经济由于涉及利益集团和政治势力,必然的要遭遇极大的阻力,他们主要反对的内容包括:(1)产权私有化;(2)进入自由化;(3)价格自由化。

这三方面的阻力主要来自:(1)私有化;阻力主要来自国有企业中的利益集团。(2)进入自由化;主要来自那些在计划体制下享有垄断特权的集团。(3)价格自由化。来自削减补贴后个人负担成本的上升引起的抵触。

我们完全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转型博弈注定不会在合作的气氛中进行!!!

(2)市场经济的定语有必要吗?

市场经济是否存在不同种类?传统意识形态观念中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间是否存在差别???转型经济需要引入的市场经济是带有特定形容词的市场经济,还是没有形容词的市场经济??(这一问题到目前也并没有很好的解决。)

(3)制度改革是否可以在一夜之间实现?

新制度经济学否定了制度速变的假设,但他们既不支持渐进改革,也不完全否定传统的改革计划。他们仍然认为:私有化和自由化是从计划转型到市场经济的必要步骤。新制度经济学更加强调内部制度的影响力,而且认为内部制度的改变会更加缓慢。他们建议:转型国家只要建立最重要的法律制度,并为了稳定预期而避免频繁的改变法律,在这种环境下,内在制度会更可能适应于外在制度。

观点二、外在和内在制度:相关性和关系

转型的特征之一是:经济转型与政治民主化同时进行。这意味着在试图建立一种经济秩序的同时也要建立一套与市场经济向契合的政治游戏规则。转型经济中政治不稳定的因素,是转型最大的陷阱。规则的建立可以是迅速的,但执行必须严格,否则会出现广泛的“信用失范”问题。

转型国家的制度现象和分类

规则的种类 执行的种类 现象 制度的种类

惯例 自我约束第一种:内在

伦理规则 行动者的自我承诺 担心个人信任的腐蚀 第二种:内在

习俗 通过信息的社会控制 担心名誉的腐蚀/交易 第三种:内在

私人规则 由私人执行组织 私人仲裁;私人保护机构(黑手党) 第四种:内在 国家法律 由国家执行组织 仲裁法庭 外在

新制度经济学假定:制度是在以下三个领域中起作用的,他们可以区分为:

(1)准则和网络;

建立自身的规则和执行机制。

(2)国家仲裁法庭和私人仲裁法庭;

法庭的公众接受程度(自愿和胁迫)和法庭的共同运作问题(合作与对抗)

(2) 合法或非法的私人保护。

私人主体为了自我保护通过合法或者非法的手段所采取的行动。

——准则与系统

个人由于面对集体和国家是的弱小,必须采取网络机制。他们可以选择依赖任何一种法庭,或者依赖某种私人保护,区别仅在于成本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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