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劳动局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2-05-22 13:15:04 工作总结 浏览次数:

    2010年的劳动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关心指导下,全县劳动保障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县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劳动保障工作全局,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总体目标,紧紧抓住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一工作主线不放松,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全年整体工作取得较大突破,实现了劳动保障工作从平稳推进向全面提升的跨越式发展。

一、“十一五”目标完成情况及取得成效

“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来抓,通过强化劳动者技能培训,着力打造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强民生之基;加快城乡统筹就业步伐,大力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固民生之本;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增民生之福;依法查处劳动保障侵权行为,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执民生之盾,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部门应有的贡献。

(一)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按照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思想,紧紧依托省、市相关培训单位和技工学校等基地,以技能鉴定为手段,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使全县劳动者素质得到了大幅度提高。期间,全县累计完成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5788人(次);各类技校招生1031人。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开展。就业再就业各项政策得到认真贯彻落实,城乡统筹就业步伐不断加快,不同人群劳动者实现充分就业,城镇“零就业”家庭长期保持“零”动态不变。期间共举办创业培训班10期培训892人,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1398人4458万元;开发就业岗位5710个,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及自主创业20105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各年均控制在3%以内。

(三)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目前,全县参加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社会保险及农村养老保险人数分别为4100人、20527人、4704人、2048人、6417人、8659人,五年累计收缴基金7334万元、9596万元、552万元、216万元、813万元及329万元;支付和发放各项社保待遇1.27亿元,社会化管理服务率、发放率均达到了100%。

(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受到严厉打击,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五年来,累计受理和调处劳动监察及争议案件81件,追讨农民工工资155万余元;全县用工企业登记219户7746人,累计签订劳动合同18850人(次),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劳动监察和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均达100%。

(五)劳动保障基础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以金保工程为主的网络化服务体系建设进展顺利;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进一步规范;8个乡镇劳动保障所“2113116”工程有序推进,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延伸村级的劳动保障综合服务机构在全市率先创建并逐步扩大,真正实现了劳动保障工作的重心下移。

二、2010年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成绩斐然

一年来,局领导班子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正确面对全县就业现状和压力,切实把就业工作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落实城乡统筹就业和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形势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充分就业乡镇、社区创建及创业带就业帮扶工作,突出对困难群体特别是“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再就业援助,通过强化就业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大力开发就业岗位、积极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和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深入开展就业再就业系列专项行动和专场招聘活动、不断强化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全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等措施的有效实施,极大地推动了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与兑现,进一步促进了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充分就业,取得了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大幅下降、就业局势持续好转的好成绩。1—10月份,全县共开发就业岗位1575个(其中:通过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350个),占任务数1000个的157%;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32人,占任务数600人的138%(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47人,占任务数200人的174%;特殊困难群体就业221人,占任务数150人的147%);城镇登记失业率1.6%,控制在3.3%以内。完成失业人员创业培训111人,占任务数100人的111%;充分发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和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优势,协同妇联、共青团等部门为符合条件人员及新认定的1户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放创业贷款2079万元,成功帮助481人实现了创业愿望,创业同时又带动656人实现了就业再就业。完成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2263人(次),实现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2837人(其中:有序输出1228人),占任务数2000人的141%。按政策支付各项社会保险补贴244人100万元。年度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同比2005年末的582人、2010人、1.93%分别增42.9%、增41.1%、减0.33%;同比2009年末的700人、3688人、2.8%分别增18.8%、减23.1%、减1.2%。

(二)社会保险工作运行平稳

——保险金支付和发放得到全面保障。严格审批制度和办理程序,对符合政策的企业职工,及时给予办理审批发放手续,并本着“就近、方便、安全、可靠”的原则,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年内共委托银行为全县1163名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金4478万元;发放874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143万元;对到期的348名参保群众发放农村养老保险金7万元;办理工伤事故91起,支付工伤医疗保险金115万元;为16名企业参保对象支付生育保险待遇4万元;办理失业职工失业登记981人,为147名符合条件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23.19万元;支付1756名医保患者住院治疗费813万元,支付参保对象门诊医疗费702万元。各项基金的的支付和发放都得到了及时办理,无拖欠现象发生。

——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围绕市局年初下达的扩面任务,积极深入企业、乡村开展全方位的政策宣传和引导,建立扩面情况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完善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信息互通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部门联动专项检查,大力改善申报管理方式,遏止恶意欠费,进一步加大基金征缴、稽核与清欠力度,不断提高了参保申报率和基金征缴率,保证了参保人群的稳步增长。截止10月底,共完成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城镇居民医疗、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参保4100人、9800人、10727人、4704人、2048人、6417人,分别占任务数4036人、10200人、12000人、2904人、2019人、6100人的101.5%、96%、89.3%、162%、101.4%、105%;收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基金1061万元、1493万元、133万元、35万元、120万元。农村养老保险累计参保达8659人,其中扩面549人,占任务数500人的110%;收取保费76万元。完成养老保险历年欠费收缴52万元,占清欠任务45万元的115%。年度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同比2005年末的921人、7420人、799人、676人、5017人、5663人分别增345%、177%、489%、203%、28%、53%;同比2009年末的2765人、23320人、3857人、1929人、6293人、7614人分别增48%、减12%、增22%、增6%、增2%、增14%。

——社保基金监管力度明显加大。为切实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2010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基金监督的有关规定,严格“收支两条线”制度,牢固树立“防患未然、警钟常鸣”的思想意识,对重点岗位实行重点监管,不断强化基金安全和缴费申报工作的监督检查,着力狠抓基金专项检查、预警预测分析和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确保了各项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和保值增值,全县多年无任何基金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在确保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千方百计为离退休人员创造学习、活动条件,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一是及时为140名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增退休人员办理了养老金发放手续,为947名退休人员增资、规范津补贴或补发工资210.8万元,支付8人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9.5万元。二是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及时办理离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工作。目前,全县837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已全部移交社区或由社保中心直管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100%(其中社区管理率为99.85%)。三是积极开展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共认证辖区内居住和异地居住退休人员874人,协助外省、市(县)认证120人,认证率达100%。四是为丰富企业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于重阳节组织开展了为期2天的文艺演出、麻将、中国象棋、扑克、门球比赛等文体活动。

(三)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劳动监察工作主动扎实,侵权行为从源头上得到有效防范和控制。以劳动执法年审为龙头,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和经常性巡视监察活动,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和控制了侵权行为的发生。一是共审查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379户,涉及人数11595人,年审覆盖面达90%以上;对未订立劳动合同和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5户用人单位签署了“整改意见书”责令整改,督促用人单位补签、续签劳动合同2705人。二是制定了2010年度普法实施计划,在城镇街道、企业开展以宣传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咨询活动3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800份,营造了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

——专项整治行动措施有力,非法用工和拖欠工资等不良现象受到严厉打击。把巡视监察和专项检查作为整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狠抓落实,年内共对61户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1件(其中举报投诉案件4件),为99名农民工追讨工资20.05万元。多次协同公安、经济、工会、建设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重点对全县职业中介机构、中小学校、三小企业(小砖厂、小矿山、小作坊)及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检查,查处违法用工企业2户,实施行政处罚0.9万元,有力地打击了非法用工和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起到了较好的威慑和警示作用。

——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和劳动争议案件,避免事态扩大和蔓延。一年来,仲裁、信访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个大局,热情接待和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排查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办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切实搞好突发性事件处置,有效地避免了各种矛盾纠纷的扩大和蔓延,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年内共办理信访件4件,接待来访群众243人(次),直复率为100%。审查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3件(其中集体争议案件1件),达成调解或仲裁支付金额49.27万元,仲裁结案率为100%。

——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和管理机制,劳动关系更加规范、和谐和稳定。以“春暖行动”和“彩虹计划”为契机,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和管理机制,把劳动合同签订的重心放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农民工群体身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不断扩大劳动合同覆盖面,多渠道构建规范、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先后召开4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劳动保障、工会、经济)联系会议,研究了有关劳动合同签订与规范用工等工作;及时制定并出台了《XX县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XX县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实施方案》,为普遍推行企业集体合同制度、促进劳动合同的签订提供了必要的政策支撑。一年来,全县新签或续签劳动合同4257人(其中农民工3358人),合同签订率达98%以上;同比2005年末、2009年末的90%、95%分别增8个和3个百分点。新签、续签集体合同19户,涉及职工2895人,全县10户已建工会企业全部实行了集体合同制度。

——加强工伤认定及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切实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严格依据“两定单位”管理规定,新增定点零售药店3户,对辖区内的14户定点医疗机构和17户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年检;大力宣传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和《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按政策受理工伤认定130人(其中企业126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4人),切实维护了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蓬勃发展、齐头并进

今年以来,局党支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从抓干部队伍思想认识入手,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工作方针,形成了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与部门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工作格局。一是经常性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部门工作总体规划和领导班子议事日程,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52个“不准”、“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和机关干部廉洁从政“六严禁、六不准”规定,积极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宗旨,杜绝作风不正、生活腐化等不良行为,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本色,树立了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二是在精神文明建设上从抓思想政治工作入手,树典型、找亮点,按照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总体安排部署,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在系统内广泛开展“五好五带头”、“创优质服务窗口”、“创优质服务标兵”等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的作风得到了进一步好转,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极大地推动了部门各项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积极通过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网、珠江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网、县政府门户网站及百件实事网上办等渠道对外发布部门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工资福利、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等事关民生的政策和服务信息153条(次);制作发布政务信息网络查询常见问题34条;接受并及时回复“96128”政务信息查询电话及网络咨询16人(次),确保了社会各界和广大服务对象对劳动保障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共组织干部职工奔赴联系村组帮助抢抓春耕生产200余人(次),多方筹集资金和动员干部职工自愿捐款13.1万元、捐赠各类实用科技读物256册用于驻村帮户促春耕、抗旱救灾、创建园林城市、“两基”迎国检等活动内容,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五是心系特殊困难群体生活,于春节期间由县五班子领导带队走访慰问企业困难职工、失业人员及农民工代表260人(次),发放慰问金6.5万元,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五)其它工作整体推进、稳中有升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局领导班子合理布局,统筹兼顾各方面工作,确保了全局工作的整体推进。一是确保了工资管理与规划工作的平稳运行。在认真执行工资指导线制度,积极做好企业工资总额备案工作的同时,进一步严格审批政策,认真办理参统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对从事特殊工种、因病、非因工负伤的退休审批实行先公示后办理制度。年内共审批办理企业职工退休73人(其中:正常退休56人,因病提前退休3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5人,“先养后退”并轨人员9人)。二是确保了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有序进行。通过狠抓技校招生、劳动预备制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等工作,为缓解我县就学、就业压力和发展高技能人才队伍作出了积极贡献。共完成技校招生205人,组织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鉴定2263人,报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培训(鉴定)63人。三是强化基础建设和自身建设,确保部门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在进一步优化部门软环境建设,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七项配套制度,积极打造服务优质、高效快捷的办公环境的同时,结合国家关于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65.1”工程及“十二五”规划要求,如期组织开展了县乡两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规划及申报工作;依托省“2113116”工程和县委提出的乡镇集镇“十个一”建设,切实加强了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建设,使8个乡镇劳动保障所服务功能得到不断完善,延伸村级的劳动保障综合服务机构创建面逐步扩大,真正实现了劳动保障工作服务与基层群众的零距离对接。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由于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未得到充分重视,就业准入制度未得到严格执行,高技能、高素质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不够健全完善,导致全县技能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分布不合理,高层次技能人才缺乏,人才队伍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二)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一是由于全县城镇化建设水平相对较低,工业企业和二、三产业欠发达,就业岗位开发十分困难,加之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干旱、“6.25”特大洪涝灾害因素影响及大量劳动者技能缺失、就业愿望不实际、地方就业再就业资金多年无法投入等客观因素,导致全县城镇失业人员和外出务工农民日渐增多,就业结构性矛盾非常突出,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二是由于资金不足原因,劳动者技能培训长期停留在引导式培训层面,导致城乡失业人员就业竞争力不强,就业稳定性不高,劳务转移输出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严重偏低;三是由于创业宣传、引导和扶持工作力度不够,无法形成大规模、高规格、多元化创业带就业发展格局。

(三)社会保险扩面难,保障能力和水平低。一是由于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未完全建立,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导致社会保险不能实现全覆盖目标,基金征缴难,保障能力和水平相对低;二是由于企业主和员工双方过分追求眼前利益,对参加社会保险意识淡薄、认识不足,加之随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幅加大,新参保或续保负担加重等原因,导致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举步维艰;三是由于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不完善、保障水平低,导致农民群众不愿意参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难以全面落实。

(四)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维护。由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执行力度不到位,行政执法相对软弱,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够强,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及现有执法机构执法条件差等因素,致使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时受到侵害。

(五)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服务功能无法满足工作需求。由于多年来各级财政对劳动保障工作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现有机构办公条件、办公设施及已建成的劳动力服务大厅、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服务功能远远无法满足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需要。

四、“十二五”目标规划及工作措施

(一)发展目标

建立健全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劳动保障制度及运行机制,努力朝着“城乡就业比较充分、大众享有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规范高效、分配格局比较合理、劳动关

系和谐稳定”的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目标推进。一是确保每年开发就业岗位1000个,城镇新增就业600人以上,转移农村劳动力2500人,引导和扶持150人自主创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二是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及农村养老保险新增扩面1000人、2500人、3000人、500人、500人、20000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5200人、23000人、7000人、2500人、6800人、28000人;参保缴费率、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分别达90%、95%及100%;非公有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及被征地农民参保覆盖率达90%以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目标。三是到2015年,全县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劳动监察和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90%以上,和谐企业创建面达50%,劳动关系更加规范、和谐和稳定。四是通过五年努力,力争全县技能劳动者总量达10000人,其中高技能人才(高级工以上)占技能劳动者总量比例达30%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2000人,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3000人,创业培训500人。

(二)保障措施

1、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始终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进一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努力开发就业岗位,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2、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巩固和扩大农村养老保险,逐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失地少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强化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和发放。

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继续推进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警预测制度,使劳动者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格相适应。健全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等工资分配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并逐步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

4、完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推动用人单位与职工普遍签订劳动合同。积极推进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广泛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劳动关系突出矛盾。坚持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等为重点,切实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用人单位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5、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城乡一体化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就业再就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训工程,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和稳定性。

6、提升系统能力建设。深入推进部门软环境建设和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办公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效率。

五、2011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县劳动保障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在解放思想、破解难题、创新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劳动保障作为科学发展“助推器”、社会公平“调节器”和社会矛盾“减震器”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工作理念,认真解决好群众就业保障、社会保障和权益保障三大基本问题,努力使全县人民工有所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治、失有所救、生有所补,为开创全县科学发展新局面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计划

——职业技能开发。计划完成技校招生200人,失业人员技能培训鉴定2000人,创业培训100人,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10人。

——就业再就业。开发就业岗位1100个,城镇新增就业700人,城镇登记失率控制在3%以内;扶持自主创业15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00人。

——社会保险。力争实现城镇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城镇居民医疗、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4200人、10000人、12000人、5000人、2200人、6500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劳动维权。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及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5%以上。

(三)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要按照机构改革要求,积极理顺工作关系,做好横纵向工作的沟通和衔接;二是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切实把就业工作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为缓解全县就业压力再立新功;三是要以即将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家关于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为契机,切实抓好政策的落实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的统筹,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四是要以规范劳动用工为突破口,下大力气狠抓劳动维权工作,确保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五是要对照全县劳动保障工作“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进一步探索工作新方法和新举措,确保规划任务落到实处。六是要继续深入广泛地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部门整体服务功能。

 

 

XX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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