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2012年上半年纠风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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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12年上半年纠风工作总结

 

2012年,按照盐监通〔2012〕4号文件《关于上报纠风工作、行政问责、政务公开半年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2上半年纠风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年初我局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行风建设工作的现状,调整和充实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风建设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切实解决损坏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定了专人负责行风建设工作,制定工作目标。局党组每次行政例会都有关于行风建设工作的内容,把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同部门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机关工作行为

加强行风建设,做好纠风工作,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和严格管理。我局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局机关的《财务审批》、《机关作风建设》、《学习》、《错案追究》、《责任首问》等32个制度,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职责,公开机关的办事程序,做到机关事务管理有章可循,凡事按制度操作,用制度规范机关的内部管理,用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行政行为。一是严格机关财务管理。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必须有经办人、会计签字后,领导才能签字报销,有效地防止个人违纪行为的发生。二是严格机关考勤制度。干部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请假两天以内的,经分管领导审批;两天以上的经局长审批,机关各股室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三是坚持“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制度。配置好机关人员,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最大程度的发挥人员效能。四是坚持自查、自纠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监督作用,通过领导督查、群众互查、个人自查的形式,促进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健康发展。

(三)加强机关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

局党组确定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为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日。一是坚持行风建设工作与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相结合,教育单位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思想教育,组织学习《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教育干部职工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踏踏实实为民工作,认认真真为民服务,实实在在为民解忧。二是领导带头。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领导首先做到;要求干部、职工不做的,领导首先不做,工作讲团结、讲党性,遵纪守法,照章办事。要像爱护自己的家庭一样爱护自己的单位,要像关心自己的家人一样关心单位的职工,要像珍惜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自己的岗位。三是教育干部职工用信心干好民政工作,用爱心扶助弱势群体,用贴心关注优抚对象。对重点解决的问题,严禁出现“吃、拿、卡、要、报、借”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四)从小事做起,树立窗口单位良好形象

机关各股所室以提高服务水平为目的,以服务群众作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来机关办事人员做到当日的事当日办,对手续不全者,一次讲明、二次办完、杜绝三次;为办事人员提供“三不、三声、三指”,即不得厌烦、不耍态度、不讲粗话、脏话;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和指路、指股室、指人员的服务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为方便办事人员,我局把“一起立、二请坐、三倒水、四问话”作为工作纪律,各股所室购买备用纸杯,来办事的人员无论是谁,必须先倒一杯热茶。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相让,一杯热茶相敬,一颗诚心相待,一句好话相送。尽管所做的事很小,但拉近了机关与办事人员的距离,进一步密切了党群、政群关系。

(五)坚持行风评议制度,广泛征求意见

广泛征求意见,倾听群众呼声,是做好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基础。根据《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实施办法》和《云南省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实施细则》。一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社区干部等8人做我局的行风评议监督员,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及社会各界的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二是对婚姻登记、城镇低保、农村低保、救灾救济、社会事务等窗口行业进行行风评议。三是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对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共收到意见和建议30条。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薄弱环节,及时落实改进措施。

(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服务百姓、为民解难是民政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把行风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挥民政桥梁作用,为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排忧解难,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损坏农民合法权益、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并实行责任追究。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来信、来访、来电都进行了认真办理,给当事人明确的答复。农民反映属实的,进行了及时纠正,杜绝了推诿扯皮,久拖不决。

1、针对全县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实际,认真落实好县政府《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及时争取和筹措各项救灾资金,有效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生活困难问题。

2、切实做好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工作。采取“财政补贴、民政办理、五保户受益”的办法,以“一折通”的方式兑现救助资金,有效解决了农村五保户的生活困难问题。

3、稳步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改革。通过逐步建立健全我县城乡特困救助体系,把农村特困医疗救助工作与新农村医疗合作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我县农村特困群众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

4、抓好救灾救济工作。一是加强灾情的监测和预防,对存在严重灾害隐患的村组加强监测,采取果断措施,防止灾害发生。强化抗旱救灾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强化特殊党费建设项目等其他专款资金的监管,杜绝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四项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二是规范和健全农村社会救济工作,完善“五保”供养办法。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民政对象情况,及时发放救济粮、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三是加强经常性社会捐助,规范捐助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工作。四是抓好救灾仓库管理,做到未雨绸缪,做好救灾救济物资储备。

5、做好优抚安置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做好抚恤优待工作。二是组织社会力量,开展拥军优属服务活动,努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保障优抚对象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方面享有的待遇。三是从有利于征兵、有利于优抚、有利于安置出发,切实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通过实施上述各项工作,树立机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新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股室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不足,重业务、轻思想政治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

(二)个别民政干部政治业务素质低,爱岗敬业差,服务意识淡薄,机关作风还未彻底转变。

(三)个别乡镇在城镇低保审批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出现该保未保,不该保的却保的现象。

(四)抓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新方法、新点子少、具体对策少。

(五)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够经常,有时受日常工作的冲击,有不按计划进行的现象。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注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行风建设、纠风工作重要性、必须性的认识,继续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形成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二)加强对民政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民政干部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广大民政干部的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针对自查自纠反映出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或限期整改。

(五)针对个别乡镇对低保对象把关不严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审,坚持做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的原则。

(六)坚持机关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了解民情,知晓民意,为制定民政工作计划、发展思路,提供可靠依据。

(七)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好、执行好,积极开展好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解决好特殊人群的实际困难。

总之,行风建设和纠行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我们将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加强同各级部门的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行风建设和纠行风工作,使民政工作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真正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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