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时间:2021-06-30 09:46:50 教学资源 浏览次数:

篇一:江苏教育院内设机构名单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院内党务、政务、事务;

2.负责组织、人事、劳动、财务、信访、保卫、机要、保密、纪检监察、统战、群团、老干部工作;

3.负责院内重要文稿的撰写、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安排;

4.承担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宣传工作,编印教育招生考试报刊杂志及有关宣传材料;

5.协调各类考试活动的安排;

6.承担教育考试院网站建设;

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

文秘科:025-83235811

组织人事纪检科:025-83235817

财务科:025-83235822

《江苏招生考试》编辑部:025-83235812

《江苏自学考试》编辑部:025-83235815

内设科室:文秘科、宣传科、组织人事纪检科、财务科

二、高校招生处主要职责:

1.承担全省普通高等、研究生招生考试(含评卷、录取,下同)的组织管理工作;

2.承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小学信息技术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3.承担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等特殊专业加试的组织工作;

4.承担高等职业“对口单招”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5.负责高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6.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

普通高校招生:025—83235839

研究生招生:025—83235984

艺术类招生:025—83235975

特殊类型招生:025—83235842

对口单招:025—83235857

学业水平测试:025—83235861

内设科室:综合科、普高科、研究生与对口单独招生科、学业水平测试科

三、自学考试处主要职责:

1.承担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规划、考务、评卷、学籍管理和社会助学等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确定、编写工作;

3.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

计划:025—83235831

考务:025—83235887

助学:025—83235875

内设科室:发展规划科、考务科、社会助学与指导科

四、成人招生与高中招生处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的组织、管理和研究工作;承担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考试的组织、管理和研究工作;承担省教育厅高中阶段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省高中阶段和五年制高职招生的宏观管理和研究工作。

联系电话:

成人招生和专升本考试:025—83235910

高中高职招生管理:025—83235824

内设科室:成人招生科、高中高职招生科

五、社会考试处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各类证书考试组织管理、资格考试项目的拓展及研发工作。

联系电话:

证书考试:025—83235916、83235918

内设科室:社会考试发展科、社会考试一科、社会考试二科

六、考试命题中心主要职责:

1.承担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单招”考试、高中综合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及社会委托的各类专门考试命题的组织和研究工作;

2.承担相关考试说明的组织撰写工作;

3.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科室:命题一科、命题二科、命题三科、考试研究科

七、网络信息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2.承担各类教育考试网上评卷的设备和技术支持;

3.组织开发招生考试软件,负责教育考试、招生录取及相关方面工作的设备和技术支持;

4.负责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

5.负责考生信息的采集、统计、汇总等工作;

6.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科室:网络技术科、信息技术科、技术研究发展科

八、招生考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教育招生考试相关后勤服务、接待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3.负责全院的物业管理工作;

4.承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招生考试报刊杂志发行等工作;

5.负责车辆日常管理;

6.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科室:接待科、物管科、教材发行科

篇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 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设书法课,加强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要求,进一步做好2012年我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和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考项目、考试级别及考试时间

1.开考项目和考试级别

2012年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开考硬笔书法和毛笔书法两个项目,每个项目考试均开考1~10级。

2.考试时间

⑴ 上半年 5月 19日上午。 ⑵ 下半年11月17日上午。 ⑶ 硬笔、毛笔1~7 级:上午9:00~10:30。 ⑷ 硬笔、毛笔 8~10级:上午9:00~11:00。 ⑸ 考试时间作了适当调整,从2012年起各级别的考试时间

由原来上午的8:30开始,改为上午9:00开始。硬笔、毛笔8~10级(高级)的考试,考试时间由2小时30分钟改为2小时(其中包括书法常识考试的时间),请各市报名宣传时提醒考生注意。

二、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要求

1.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考试报名时间:

上半年:3月10日至3月30日。

下半年:9月10日至9月30日。

(2)报名方式:考生在各市、县(区)设立的报名(或培训)点进行网上报名。

(3)省教育考试院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网络服务器开通及关闭时间:

上半年:3月8日开通,3月31日关闭。

下半年:9月8日开通,10月1日关闭。

请各市按规定时间组织好考试报名的相关工作。

2.报名要求

(1)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爱好,报考硬笔书法或毛笔书法其中一个项目的考试。

(2)小学生首次报名最高只能报考3级;中学生(中专)首次报名最高只能报考4级;大专以上的学生首次报名最高只能报考6级;特别优秀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考。首次报考7级及以上的考生,须经有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高级培训教师聘

书老师的推荐。

(3)取得相应合格证书的考生,再次报考时应根据上次考试的成绩逐级报考,成绩优秀者,可越一级报考。

(4)部分集中报名的培训点,报名时仍需填写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的,可继续使用报名登记表。

(5)考生报名时须交1张1寸清晰的蓝底或白底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用于采集照片信息制作准考证和打印证书)。

3.相关资料上报要求及时间

(1)照片资料:各报名点将考生照片按报名号,依次贴在用省统一软件打印的贴纸上(请各地不要自制另外格式)。由市考办集中并分别于4月12日前和10月11日前送南京艺术学院成教院统一扫描。

(2)2012年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试卷申报统计表(附件3),各市以书面形式(用市管理系统软件自动生成打印,不可自制)分别于4月12日前和10月11日前上报至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处。

(3)各市考办在完成考场编排和打印准考证后,如发现个别考生需要改动有关信息,请用书面材料集中上报南京艺术学院成教院修改。

(4)考试经费

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费用,继续按苏考委办〔2005〕100号《省自考办关于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经费管理的通知》

有关规定执行。今后各市(含县、区和有关考点)汇款时请注明汇款单位(同时,最好用传真电话将汇款项目和金额告诉收款单位财务部门),便于对应单位和开具发票。

三、考试实施

各市应根据考生的分布情况,本着就近考试的原则,在中、小学校及条件较好的培训机构内设置考点。考点应设有休息室,供送考人员及送考家长休息。

1.考试组织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先在考试签到册上签到。

(1)硬笔书法考试专用纸的发放与收回:

1~5级 每名考生发放16开的硬笔考试专用纸二张,收回作品一张。

6~7 级 每名考生发放8开的硬笔考试专用纸(共2页)二张,收回作品一张。

8~10级 每名考生发放8开的硬笔考试专用纸(共3页)二张,收回作品一张(含书法常识答题)。

(2)毛笔书法考试作品纸的发放与收回:

作品纸按序号与考生的座位编号对应发放。

1~3级每名考生发放四尺四开生宣纸二张,收回作品一张。 4~7级发放四尺三开生宣纸四张,收回自选临摹、命题创作作品各一张。

8~10级发放四尺对开生宣纸四张及书法常识试卷,收回书

法常识试卷及自选临摹、命题创作作品各一张。

(3)考生完成作品交卷离场时,监考老师应当考生面将考生准考证条形码贴在考生作品正面的指定位置上。

(4)试卷不需装订,监考老师按序号清点无误后与考场情况记录表、考场签到册一同装入试卷袋并密封。

2.试卷接、送时间及地点安排

接卷时间:上半年5月17日中午。

下半年11月15日中午。

接卷地点:省教育考试院(江东北路297号一楼大厅)。

送卷时间:上半年5月21日中午。

下半年11月19日中午。

送卷地点:南京艺术学院成教院。

四、证书发放

考试合格考生的证书在考后40天内发放。各地收到证书后,应认真核对验收,凡发现错误,请在收到证书30日内由市考办统一集中到南京艺术学院成教院换发。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中心考点建设

为使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持续、健康发展,各地要加强书法师资队伍的建设,有计划地培训书法指导老师(特别是高级指导老师)。需要培训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指导老师且培训人数较多的地区,省教育考试院与南京艺术学院可派专家去当地进行培训。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由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和南

篇三: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通知,请以下45位考生(具体名单见第2

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通知,请以下45位考生(具体名单见第2页)进行学历认证。

1. 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获12位验证码,同时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于6月8日前传真给我办0512-65112816(工商管理专业的考生请将材料伟真给陶红老师,0512-67162577)。

2. 如果以上学历在线验证不成功,可由我校统一进行书面学历认证申请。请于6月8日前将下列材料本人或委托他人直接交到我办,不得邮寄(工商管理专业考生交给东校区商学院MBA中心陶红老师,她的电话0512-67162577)。

1)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见第3页);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5)其他与学习经历相关的档案材料复印件。

6)验证费总计:117元。其中:中文学历认证报告:95元,国内特快费:22元。

3、国外取的学历证书的考生,提供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4、在学期间具有军籍的军校学历认证需提供材料:申请军校学历认证,需

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及军官证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现役或退役、退伍证明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学籍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其中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补充提供士兵入学批准书;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补充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5、以下考生未进行学历认证的,不发录取通知书。

苏州大学研招办

需要认证的名单如下:

ksbh

102471000080024 102471000080224 xm 蔡荣章 甘冰 lqzydm 125100 125100 lqzymc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102841250204309 102841250204813 102841250205190 102841250205211 102851103700288 102851210100113 102851210302506 102851211006360 102851212309354 102851212509852 102851212511050 102851212511267 102851250112081 102851250112107 102851250112196 102851250212249 102851250212257 102851250212268 102851250212280 102851250212289 102851250212337 102851250212350 102851250212355 102851250212366 102851250212380 102851250212417 102851250212435 102851250212462 102851250212509 102851250212535 102851250212543 102851250212547 102851250212560 102851250212572 102851250212671 102851250212687 102851250212726 102851250212753 102851250212754 102851260312928 103351250000091 104871000105697 104971100331248

冯志国 125100 孙秀 125100 岳建昌 125100 张嘉华 125100 鲁登月 081203 肖丁男 030207 宁贞 030109 王磊 055201 孙碧霞 095105 白珀 105101 栗玉龙 105109 钟蕾 100212 崔亚萍 125200 惠志华 125200 张蕾茜 125200 陈劲伟 125100 陈明明 125100 陈云飞 125100 笪泳 125100 董泽成 125100 何建华 125100 胡涛 125100 黄爱梅 125100 季洪飞 125100 孔晓辛 125100 郦红芳 125100 刘绍涛 125100 冒维华 125100 宋清华 125100 田军平 125100 汪清 125100 王琛 125100 王建琴 125100 王太林 125100 俞卫 125100 张虹 125100 章业伦 125100 周萍 125100 周胜 125100 李国红 035101 王家政 125100 郑璐琳 100106 胡霞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计算机应用技术 国际关系 国际法学 英语笔译 养殖 内科学 外科学 眼科学

公共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法律硕士(非法学) 工商管理硕士 放射医学

工商管理硕士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

郑重声明: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是教育部直属 事业单位,受教育部委托负责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审核、备案的技

术性、事务性和网上查询、认证服务工作,是教育部授权开展中国高

等教育学历认证的专门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网站。

邮政编码:100191收件/收款人:李冉 咨询电话:010-82332257

传 真:010-82338426电子邮箱:xlrz@moe.edu.cn 请您仔细阅读并认真填写以下内容:

(.cn)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高等教育学历信息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506室

申请人姓名或申请单位名称: 苏州大学 手 机: 0512-65227655 E-mail:

回邮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研招办收件人姓名: 研招办 邮政编码: 215006

4、学历认证的目的:

□ 公司人事□ 留学□ 个人就业□ 移民□ 职业资格认证□ 其它情况注明:

5、认证时限:

一般从正式受理起20个工作日内将学历认证和收款收据寄出(以邮戳为准)。 如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请选择: □ 延期办理 □ 撤销申请

6、其他要求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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