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逻辑论文

时间:2021-07-01 10:11:10 教学资源 浏览次数:

篇一:形式逻辑客观基础

形式逻辑客观基础论文

摘要:形式逻辑的基本内容是没有阶级性的,但对它的解释,长期以来存在着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激烈争斗,因此,恩格斯指出:“形式逻辑本身从亚里士多德直到今天都是一个激烈争论的场所。”我们只有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才能推动形式逻辑健康地向前发展。

形式逻辑是一门以思维形式结构为自己独特研究对象的逻辑科学。思维形式是人们进行思维以反映客观对象的形式,也就是思维内容赖以存在的形式。如概念形式,判断形式,推理形式等。思维内同与思维形式相互依存,密切联系,思维内容总要用一定的思维形式表现,一定的思维形式总表现一定的思维内容,不通过一定的思维形式表现的赤裸裸的思维内容和不表现一定思维内容的空洞的思维形式都是不存在的。但是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又是有区别的,同一个思维内容可以通过不同的思维形式表现,同一个思维形式可以表现不同的思维内容。如:“经济规律是客观的”与“经济规律是主观的”他们的思维内容截然相反,但是用的却是相同的全称肯定判断形式。这说明了思维形式对于思维内容存在相对独立性。

逻辑科学的不同分支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研究思维形式。辩证逻辑以辩证法的观点研究思维形式的矛盾运动,如它们的形成,发展,转化以及他们之间的辩证关系等。形式逻辑则是从结构方面研究思维形式,即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

形式逻辑虽然是一门思维科学,但是它在客观世界有着现实的基

篇二:形式逻辑的基本内容及其思维启示

形式逻辑的基本内容及其思维启示

这学期我有幸学习了《形式逻辑》这门课程,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我们可以说逻辑学是研究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的科学。但是只有思维本身才构成使得理念成为逻辑的理念的普遍规定性或要素。《形式逻辑》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逐渐完善形成的,它主要是研究演绎推理及其规律的科学,它提供检验有效的推理和非有效推理的标准。它了人类思维的经验教训,是人类认识发育到一定阶段后出现思维方法,帮助人们正确地思考问题和表达思想。

形式逻辑》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思维性与缜密性,其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有感念、判断、推理等基本内容,一下就这几方面内容浅谈我对《形式逻辑学》的认识。

概念是《形式逻辑》首先介绍的内容他是该课程的基础内容,它是学习形式逻辑学的基础,那概念到底是什么呢?它与我们平时所了解的感念用什么区别呢?它是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概念是词语的思想内容,词语是概念的表达形式。概念的内涵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概念的概括是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以扩大概念的外延,即减少事物本质属性的规定来扩大概念。概念的划分是根据对象一定的属性,将一个属概念分成若干个种概念,即根据一定的属性将大概念区分为若干小概念。划分由三个要素组成:划分的母项、子项和根据。概念既是逻辑学的对象,又是逻辑学的意义,逻辑学研究的是从推理中概念使用的角度,研究概念外延之

间所具有的相同或者相异的各种关系。概念之间的关系可分为相容内容和不相容内容关系。其中相容关系为:同一关系,属种关系,交叉关系;不相容关系可分为:矛盾关系,反对关系,并列关系。概念的外延指概念所反映的一切事物。

判断是人们对思维对象的性质或关系有所肯定或有所否定的思维形式。在生活中我们每时每刻都在作者判段,面对选择我们才会去判断每一项选择对与错,进而对选择做出正确的判断,《形式逻辑学》中的判断对我们的生活中的抉择起着怎么样的作用呢?学习了逻辑学之后了解到判断是具有一定的特征:判断一定要有肯定或否定;同时又具有真假值。就像我们生活中的抉择一样,我们一个肯定的选择正确的判断,否则就会在人生的道路中陷入迷漫,甚至误入歧途。那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什么样的语句表达是判断,我想不用我阐述大家都判断什么样的语句是判断语句,就是不能对此有一个确切的感念。通过学习逻辑学之后得知:如果语句表达了对事物的肯定或否定,并且可以检验其真假,那么它就是判断;否则,就不是判断。判断分为简单判断和复合判断。简单判断包括性质判断和关系判断,复合判断包括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假言判断和负判断。性质判断是断定某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判断。性质判断由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四部分组成。主项是所断定的对象。谓项是说明所断定的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联项是说明主项和谓项之间关系的概念,只有肯定联项(是)与否定联项(不是)两种。量项是表示主项数量的概念,分为全称量项(所有、一

切),特称量项(有的、有些),单称量项(这个或那个)三种。没有学习量项之前,我对量项存在着一些错误的理解,尤其是特称量项的理解更是存在着一定的误区,一直以来我对认为特称量项有的是不包括总体中的全部,而其实他是包含总体的。性质判断的类型:单称肯定判断,单称否定判断,特称肯定判断,特称否定判断,全称肯定判断,全称否定判断。

推理是从一个或几个已知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任何推理都包含有前提和结论两个部分。作为推理根据的判断叫前提,由它得出的那个判断叫结论。推理有这两部分组成就说明了推理的合理性,推理不是无中生有,是有理有据的推导,它是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的,可以对我们接下来所做的事情具指导意义的。

有简单的感念到思索的判断在到理智的推理,《形式逻辑》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者举足轻重的地位,它的作用无可厚非,逻辑对, 它是表达和论证思想的重要工具,是揭露和驳斥谬误的有力武器。

篇三:形式逻辑课程体会

《形式逻辑与语言表交际》课程心得

一直对逻辑学没什么概念,直到大三的时候,外国文学史老师比较常说起,也很推荐我们学生要去了解和学习逻辑学。从唐圣老师的《美学》、蓝国桥老师的《中西美学》到张文举老师的《外国文学史》,可以感受到老师们的思维逻辑很强,课也因此讲得如此清晰、生动和有说服力。我想这和逻辑学应该有关系,老师们做了很好的榜样,做为文科生的自己,自知较感性,逻辑思维弱,当看到有开这门课时,心生欢喜,这是锻炼自己的一次机会,就很果断也很幸运选上了。

对逻辑学这门课的一些认识:

一、有趣:上课前大概在网上了解过这门课的大纲,很多专业术语,什么三段论、二难推理,各种关系和命题,但一点都不懂,也曾认为逻辑学是门理论性很强、会很枯燥的学科。但在第一堂课上,老师就用很有趣的例子:“白马非马”、“半费之讼”,来激起了我们对逻辑学学习的兴趣。这些看似很奇怪的例子,但经老师一分析,确实开始觉得逻辑学很神奇和有趣,在接下来的课堂中依旧如此,学习兴趣也油然而生!

二、很有用:学逻辑学不仅对提高人的思维能力有帮助,同时作为学科,我觉得它是一门基础,对学好其他学科很有帮助,例如哲学、美学和文学理论等。如果大一可以学到这门课,一定是受益匪浅!而且,逻辑学更是与我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像律师、外交官、辩论赛选手,逻辑思维不强必定难敌对手。同时,我们每个人都要说话,若不注意逻辑,当闹出笑话就出丑了。

学习逻辑学对我的一些改变:

一、更注重逻辑性和准确性。

自知自己思维简单、逻辑性差。在写论文时这个缺点更是明显,写出来的文章漏洞百出。学了词项这一节我才更深的知道自己错在哪。广义上词项是思维及语言表达中一种具有确定意义的基本单位。它是可以表达确定概念和逻辑性质的词语。词项都有确定的内涵和外延,种类繁多,关系复杂,同时确定词项的逻辑方法也有很多种,若不搞清词项各种种类、关系、逻辑方法,则会很容易犯错误。 例如:鲁迅的著作不是一天能读完的,《祝福》是鲁迅的著作,所以《祝福》

也不是一天能够读完的。若不分清集合与非集合名词,则会混淆两个例子中的“著作”。若没有认识到词项这一特性,说话时便随便,为文时便随意,没有严谨意识。

学了逻辑学才知道,保证逻辑准确性、无矛盾性和明确性,就必须遵循一些逻辑的基本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

同一律的逻辑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思想必须保持确定和同一。违反这一要求,就会犯偷换概念或偷换论题的错误。以前听过一个笑话:老师要求学生用“难过”一词造句,学生如是造“涨大水了,我家门前的河很难过。”这里学生的造句表面上看来符合语法习惯,语义也通顺,但是他违反了逻辑思维中同一律的规则,暗中偷换概念,“难过”本是用来形容人的思想感情,但“河难过”却是指“难以通过”,学生在无意间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同一律有助于我们正确地交流思想。在交际或交流思想过程中,必须准确地表达思想。思想模糊,概念混乱,就无法进行有效的思想交流。 而矛盾律的逻辑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同时肯定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违反这一要求就会犯自相矛盾的错误。例如某电站有一告示牌,上面赫然写着:严禁触摸,一触即死,违者法办。既然触电身亡,怎么法办死者?这就违反了矛盾律的规则了。

排中律的逻辑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同时否定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违反这一要求就会犯模棱两可的错误。例如:青年人有个人志向不好,没有个人志向也不好。不管回答是或者不是,它都违反了排中律的逻辑规则,排中律在于保证我们思想的的明确性,具有明确性,才能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才便于被人们所理解和把握。

要判定论证是否有效就要理解和辨析各种命题:直言命题、负命题、联言命题、选言命题等,学会辨析这些命题,可以让我从理论上判定一个论证是否有效了。三段论,后否定式,前肯定式,都有助于我们判断真假和辨别诡辩谬论。我们的思维,我们的生活,真假同在,学习这些逻辑基本规律,可以帮助我更好的表达和辨析真假。

二、有兴趣深入学习

经李老师耐心的讲解和生动的举例,把我领进了逻辑学的大门,一学期过的很快,回想起当能跟上老师的思路,理解好概念,做得对练习时的那种上课的感觉,好喜欢,。深知自己学的很浅,离开课堂后,也会继续学习,因为逻辑学真的很有用,学好讲终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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