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处置重大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1-07-30 09:08:06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履行和保证对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综合组织和协调职责,做到反应迅速、有序,进一步增强应对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1.2.2统一指挥,协同应对。成立市级矿山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全市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关部门、单位和县级矿山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

  1.2.3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发挥企业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将日常工作、训练、演习、预防性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引导、鼓励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和发挥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2.4加强监控,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提高事故应急处置技术和水平。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浙江省矿山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较大级别以上矿山事故、以及需要市政府响应的矿山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协调指挥机构

  成立绍兴市矿山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矿山应急指挥部)。主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绍兴市矿山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矿山应急指挥办)设在市安监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担任。

  成员:市安监局、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电力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如图1所示)

  2.1.2矿山事故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较大级别以上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全面工作;紧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指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救援;组织全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各县(市、区)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矿山安全生产人员和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开展发动社会力量救援活动,救援结束后的调查评估等。

  2.1.3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市矿山应急指挥办负责市矿山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与现场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指挥部命令,收集、了解事故基本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向省安监局和有关领导上报事故信息,向公众和传媒发布事故及救援信息,调配、协调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矿山事故报告;对发生的较大级别以上事故及时制定救援方案供现场指挥部决策,向市指挥部建议启动本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技术咨询;组织开展矿山事故调查;组织区域性专业救护队伍。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单位报道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市经贸委:按《绍兴市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组织协调抢险物资的应急供应。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抢险的外部治安秩序;参与抢救现场受伤害人员,疏散处于危险地段的人员;负责保障救援物资及人员运输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根据需要配合做好善后社会稳定、尸检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制定伤亡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预案,指导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款物的发放。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与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做好地质、水文地质情况的探测。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运送的交通工具。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伤员,并统计伤亡人员情况;负责矿山事故中有毒有害气体对人员伤害及其他伤势的鉴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当地政府,联合市总工会组织企业做好受伤人员及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发生事故的矿山、尾矿库的环境保护方案及其实施工作。

  市电力局:负责制定应急救援所需电网电力供应应急预案;储备相应的电力装备。

  2.2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职责

  市矿山应急指挥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专家组的主要职责:应急响应时,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灾害情况和救援措施,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救援结束后,提出防范事故的措施及建议,为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2.3应急联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当地政府协商驻绍部队、武警部队参与和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4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框架

  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是全市各类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与之相适应的制度、资源所构成的网络。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术支持系统、相关保障系统等组成。

  矿山应急救援实行分级组织,即市矿山应急组织、地方人民政府矿山应急组织和矿山企业应急组织。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框架如图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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