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时间:2021-07-30 09:09:07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44号令),结合我区实际,在《嘉兴市南湖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框架下,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

  (二)原则

  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定义及事故类型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定义

  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过程中由危险化学品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型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

  1、泄漏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主要指具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险性的气体或液体大量释放。导致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后果。

  2、火灾

  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火灾可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由于大多数危险化学品在燃烧时会放出有毒气体或烟雾,因此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中,人员伤亡的原因往往是中毒和窒息,并会造成人员灼伤。此外,危险化学品事故火灾的同时往往伴随着爆炸。

  3、爆炸

  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为另一种状态,并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放出大量能量的现象,称为爆炸。危险化学品爆炸时,促使爆炸源附近的气体以极大的速度向外冲击,造成人员伤亡,另外,有些物质爆炸后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死亡。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成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负责人。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区计卫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质量技监分局、区三产局、区建设局、区教文体局、区民政局、区监察局、区委宣传部、区工会办事处、其他有关单位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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