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车司机安全驾驶奖惩办法

时间:2021-08-04 09:11:13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一、总则
为了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使车辆管理有序进行,提高安全驾驶的自觉性,减少违规违章驾驶等失职行为,特定本奖励规定:
奖励制度
严格遵守国家车辆安全驾驶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驾驶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本岗位的安全驾驶职责。年度内无事故,无违章,无受到任何处罚的,年度安全奖,奖励人民币1200元。
严格遵守国家车辆安全驾驶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驾驶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本岗位的安全驾驶职责。当月内无事故,无违章违规,无受到任何处罚的,积极配合公司管理规定,认真做好车辆维护、保洁工作。当月设立安全奖励制度,奖励人民币150元。
3、对他人违反安全驾驶行为,敢于大胆制止并予以纠正的,或者积极举报他人违纪行为(酒后驾车或私驾等)经查证属实的,奖励50-100元。
4、积极参加安全驾驶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单次奖励50-100元。
5、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驾驶技能,发现重大车辆安全隐患、果断采取解决措施并及时报告,避免人员伤亡和公司财产损失的。酌情奖励200-1000元且通报表扬!
惩罚制度
一、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判定为全责、主要、等同责任,按以下方法处置:
a)取消当月安全奖。
b)按保险公司的估价全年累计损失金额在2000元及以上者,扣除全年安全奖。
c)按保险公司的估价全年累计损失金额在1000~2000元(含1000元)者,扣除全年安全奖的80%。
d)按保险公司的估价全年累计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者,扣除全年安全奖的50%。
二、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判定为次要责任,按以下方法处置:
a)取消当月安全奖。
b) 按保险公司的估价全年累计损失金额在2000元及以上者,扣除全年安全奖的80%。
c) 按保险公司的估价全年累计损失金额在1000~2000元(含1000元)者,扣除全年安全奖的40%。
d) 按保险公司的估价全年累计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者,扣除全年安全奖的20%。
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2年0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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