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处罚实施细则

时间:2021-08-05 09:08:37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为了使各级各类管理人员针对辅助运输存在问题提出的处罚决定有依有据,使处罚决定对安全运输起到警示、督促的作用,从而促进司机的安全责任感,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巩固、提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机制。达到整体提升我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的目的,特制定本处罚细则。
本细则执行程序为发现问题--“三定”问题或处罚--复查未处理按本细则进行处罚--再“三定”、再复查处罚,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一、灯箱、牌板管理
1、巷口必须安装注明巷道名称和施工单位的灯箱。不安装灯箱罚项目部1000元,项目部经理200元;灯箱管理不善出现破损、字迹模糊的罚队组200元,队长100元。
2、巷口按要求装有“十图”牌板,牌板样式尺寸符合长春兴煤业公司统一规定。不安装“十图”牌板罚项目部2000元,项目部经理200元;图板内容出现错误或现场已变化未及时更新罚队组500元,队长100元。
3、巷道沿掘进方向每20米吊挂一块里程牌,里程牌允许滞后工作面60米,使用金属软链吊挂成一条直线,杜绝铅丝吊挂。里程牌样式尺寸符合长春兴煤业公司统一规定。每缺一块里程牌罚项目部50元;每发现一块里程牌损坏未及时更换罚队组100元;有一块吊挂不成直线或软链断开单股拖挂的罚队组50元;使用铅丝吊挂的有一块罚款100元。
4、巷道沿掘进方向每100米吊挂一组避灾路线牌(避水灾路线牌距底板不低于1.8m,避火、瓦斯路线牌不高于底板0.5m)。缺一组罚项目部100元;发现牌板破损、丢失的罚队组200元,队长50元。
5、锚杆、锚索拉拔试验记录牌、顶板离层分析牌按长春兴煤业公司统一规定制作,吊挂整齐、字迹清晰。每缺一块罚项目部100元;出现一块牌板破损更换不及时罚队组200元、队长50元,每出现一组吊挂不整齐、字迹不清晰的罚队组100元。
二、风筒、电缆、管路管理
1、风筒吊挂要求“平、直、顺”,编号管理。有一节风筒吊挂不平直,罚施工队组100元,吊挂人员50元;每缺一个风筒编号或编号有残缺、未粘牢固的罚施工队组50元。
2、管路吊挂必须使用抱箍,吊挂间距不得大于4米,管路吊挂平直,每100米设置一组管路指示标志。每缺一个抱箍罚队组100元,队长20元;吊挂间距每有一处大于4米的罚队组300元,队长50元;每缺一处指示标志罚队组100元。
3、电缆吊挂采用沿巷帮分段拉钢绞线或顶板悬吊的方式进行吊挂,不准在帮网上吊挂,要求电缆钩吊挂成直线,杜绝铅丝吊挂。每出现一处帮网吊挂电缆的罚队组100元,队长20元;发现一处铅丝吊挂罚队组200元,队长50元。
4、电缆接线盒必须使用电缆托架吊挂。每有一个接线盒使用铅丝吊挂罚项目部200元,机电经理100元。
三、皮带管理
1、皮带大架护网必须使用4×4角钢做边框,内焊钢筋网,规格尺寸与皮带大架一致,使用“7”字钩固定。不使用护网缺一片罚项目部500元;每发现一片护网不符合要求或损坏变形严重的罚队组300元,罚队长100元。
2、皮带传动部分护栏必须使用4×4角钢做边框,内焊钢筋网,高度不低于1.05米,护栏片之间使用螺丝连接。不使用护栏罚项目部500元,负责人100元;护栏不符合要求或损坏、变形严重的罚使用单位300元,负责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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