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1-08-06 09:18:59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一、 车辆管理
1、 公司车辆由管理中心行政部统一管理,所有用车经请示行政主管同意后,驾驶员方能出车。如无专职驾驶员应提前告知行政主管临时驾驶员基本情况,经行政主管同意后方能出车。
2、 工作时间驾驶员不得私自驾驶公司车辆外出。
3、 非因工作驾车外出肇事的,由本人承担责任,造成车辆损失及其它经济损失的,由本人负担。
4、 不得私自将单位车辆借给外单位或外单位人员驾驶。若遇特殊情况,外单位需借用本单位车辆,须经行政主管同意。
5、 驾驶员请假,须将车辆交回办公室。
6、 长途行车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以确保车辆安全,违反规定责任自负。
7、 如其他部门使用车辆应在使用前一天填写《机动车使用申请表
》并交行政部,由行政主管进行车辆协调安排,如遇到不同部门同时用车将考虑其用车部门使用情况重要性来安排用车。
8、 车辆原则停放在单位,在外停车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停放它处发生意外,将追究停放人责任。
9、 车上各种备件、工具、灭火器等物品,应配备齐全。车辆钥匙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需要复制车辆钥匙。必须向办公室报告。
二、 驾驶员管理
1、 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2、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安全、准时、顺畅地完成行车任务,并做好行车记录。
3、 努力钻研驾驶技术,正确掌握驾驶员基本操作。司机自行负责日常车辆保养。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要写事故报告。按期协助行政主管办理车辆保险、年检等业务。
4、 服从公司安排(包括临时任务),不得挑拣任务,安全准时出车。
5、 行车时,不抽烟、不吃零食和谈笑,严禁酒后开车和开英雄车、霸王车。严禁擅自把车辆交给别人驾驶。
6、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7、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公司报销制度,每周二之前将上周所有车辆费用统一报销,如发现有虚假报销将严肃处理驾驶员责任。
三、 车辆维修
1、 驾车人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配件及其他物品完好无损。
2、 车辆维修前须经行政部同意方能维修,如有突发事件应电话通知行政主管方可维修。
3、 更换零配件须先向行政部审核,2000元以上需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维修。
4、 车辆大修须经行政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同意,方可修理。
5、 严禁驾驶员私自将车辆放入修理厂维修,一经发现费用自负。
6、 如车辆发生事故应在第一时间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时间进行车辆定损及维修。
四、 车辆费用支付
1、 车辆使用部门应负责车辆各种税费。
2、 车辆的各种税费手续由行政部统一办理。
3、 如其他部门使用车辆应由其他使用部门按行驶公里自行负责车辆费用(汽油费、停车费、高速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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