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安全使用规程

时间:2021-09-06 08:54:11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1.1、煤气设施的操作与检修
1.1.1、煤气设备都应保持正压工作,在设备停止生产而保压又有困难时,则应可靠的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扫干净。
1.1.2、吹扫和置换煤气设施内部的煤气,应用蒸汽、氮气或烟气置换介质吹扫,严禁在煤气设施上栓、拉电焊线,煤气设施周围40米内严禁火源。
1.1.3、煤气设施内部气体置换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根据含氧量和一氧化碳含量分析或爆发试验确定。
1.1.4、点火程序必须是在点火后给煤气,严禁先给煤气后点火,凡点火前已烘烧的炉子,炉温超过800℃时,可不点火直接送煤气;但应严密监视其是否点着燃烧。
1.1.5、送煤气时不着火或着火后又熄灭,应立即关闭煤气阀门,查清原因,排清炉内混合气后,再按点火程序重新点火。
1.1.6、煤气设施停煤气检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的煤气吹净,长期检修和停用的煤气设施,必须打开上下人孔、放散管等,保持设施内的自然通风。
1.1.7、进入煤气设施内工作时,应取样一氧化碳含量分析,1)作业环境中,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30mg/m3(24ppm)时,可较长时间工作;(2)作业环境中,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50mg/m3(4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h;(3)作业环境中,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100mg/m3时(80ppm),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0.5h;(4)作业环境中,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200mg/m3时(160ppm),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5min~20min。工作人员每次进人设备内部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2小时。
1.1.8、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或进塔(器)前半小时,检修动火工作中每2小时必须重新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半小时,应重新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防止死角,当煤气比重大于空气时,取中、下各一气样,煤气比重小于空气时,取中、上各一气样。
1.1.9、一氧化碳分析后,允许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时,应采取措施并设专职监护人。
1.1.10、在煤气区作业时或在煤气设施上动火必须要有作业方案和动火安全措施,并要取得煤气防护站或安全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
1.1.11、带煤气作业时,如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操作插板等危险作业,不宜在雷雨天进行;作业时应有煤气防护站人员在场监护;操作人员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或防毒面具,并须遵守下列规定:
1.1.11.1、作业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络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1.1.11.2、距离工作场所40米以内,禁止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要离开作业场所40米以外。
1.1.11.3、应使用不发火星的工具,如铜工具或涂有很厚一层润滑油的铁工具。
1.1.11.4、距作业点10米以外才允许安设投光器。
1.1.11.5、不得在具有高温源的炉膛里、构筑物内进行煤气作业,如需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1.12、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设备内煤气应保持正压,动火部位要可靠接地,在动火部位附近要装压力表与附近仪表室联系。
1.1.13、进入煤气设备内部作业时,所有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1.1.14、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应用可燃性气体测定仪测定合格,并经取空气样分析,其含氧量达到作业环境中的含氧量方可进行作业。
1.1.15、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应将煤气设备内易燃物清扫干净或通上蒸汽,确保动火全过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1.1.16、在动火区域必须备有适用的灭火器材。
1.1.17、煤气用户应定期检测煤气压力和燃烧情况,当压力接近1500Pa时,应及时与煤气加压站联系弄清原因。如压力突然变化发生灭火时,须立即检查是否回火,如确定是回火,应立即打开蒸汽灭火,并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严禁盲目点火。
1.1.18、停用煤气须先与加压站、生产部总调度室联系,经同意后关闭阀门,必须可靠的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停用24小时以上必须堵好盲板。
1.1.19、发现煤气管道设备漏气,应立即报修,严禁未取得动火证就进行电焊、气割或用物敲击,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1.1.20、严禁在非指定区域使用煤气,煤气区域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应做到文明清洁生产,严禁有易燃品存放在煤气区。
1.1.21、煤气用户烧嘴阀门前管道内的煤气压力须保持1500Pa以上,低于1500Pa不得使用,并立即通知生产部调度室、煤气加压站。
1.1.22、严禁用煤气设备或起重设备拖或拉任何物件,对装有煤气仪表的导管、接头,每月至少应进行一次肥皂水泄漏试验,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1.23、使用煤气时至少应有两人在场,如发生中毒以便及时抢救。
1.1.24、煤气区域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严禁明火、吸烟等。
1.1.25、各种干燥炉的点火程序:
1.1.25.1、启动空气鼓风机运转。
1.1.25.2、关闭各个支管的空气流量调节翻板。
1.1.25.3、先点火后给煤气。
1.1.25.4、打开空气调节阀,调整好合适的空气流量。
1.1.25.5、必要时要在通煤气前做爆发试验。
1.1.26、发现煤气泄漏现象要立即处理,煤气着火可用湿麻袋扑灭,用黄泥堵灭后再进行处理,如煤气管道发生爆炸应打电话求援,同时将闸门关闭2/3,通入蒸汽或氮气,灭掉火后再将煤气阀门关死。
1.1.27、未经批准严禁在煤气设施上动火,需要动火时,先切断气源,堵盲板,打开放散管,再用蒸汽或氮气吹扫,按规定办理动火证,采取措施,方可动火。
1.1.28、经常观察煤气压力,当高压高炉、转炉煤气压力低于规定值时,报告调度员,通知加压站加压。
1.1.29、每班必须对煤气水封和煤气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1.1.30、各种煤气设施应有专人负责检查及关闭开启。
1.1.31、严禁在煤气烘烤区周围坐卧、休息,严禁在烘烤的各种包具器具内停留。
1.1.32、新增改建的煤气管路必须有正规的手续,并严格按规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2、煤气事故的抢救
1.2.1、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和大量泄漏煤气等事故,应立即报告调度员和煤气防护站,如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应立即通知保卫部,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应立即通知公司医务室。发生事故后应迅速弄清事故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冒险抢救,扩大事故。
1.2.2、抢救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
1.2.3、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布置岗哨,阻止非抢救人员进入。进入煤气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必须佩带呼吸器,严禁用纱布口罩或其它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
1.2.4、未查明事故原因和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前,不得向煤气设施恢复送气。
1.2.5、如发生煤气中毒应将中毒者迅速及时地抬出煤气危险区域,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解除一切阻碍呼吸的衣物,并注意保暖,抢救场所应保持清洁、通风,并指派专人维持秩序。
1.2.6、中毒轻微者,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可直接送往公司医务室急救。
1.2.7、中毒严重者,如出现失去知觉、口吐白沫等症状,应通知煤气防护站和公司医务室赶到现场急救。
1.2.8、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应在现场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时通知煤气防护站和公司医务室赶到现场抢救。
1.2.9、中毒者未恢复知觉前,不得用急救车送往较远的医院抢救,就近送往医院抢救时,途中应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有医务人员护送。
1.2.10、煤气设施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过大量蒸汽或氮气,但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100Pa;严禁突然关闭煤气闸阀或封水封以防回火爆炸。
1.2.11、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煤气管道起火,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
1.2.12、煤气隔断装置,压力表或蒸汽、氮气接头,应有专人控制操作。
1.2.13、发生煤气爆炸事件后,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将残余煤气处理干净,如因爆炸发生着火应按以上逐条进行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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