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办法

时间:2021-09-08 09:11:49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质量管理水平,改善文明生产及综合形象,扎实的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采掘工作面动态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按照“十个必须,十个坚持”和“二十个必须做到”的总体要求,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兖州煤业公司下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加强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的领导,使井下工程质量验收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真正发挥其监督、调节作用。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采掘、机电副总经理 安监处长
副组长:采掘、机电副总工程 安监处主任工程师
成员:由安监处、调度室、技术部、机电部、人力资源部、通防部等七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井下工程质量验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由王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高允洪、张丙臣组成,具体负责井下工程质量的组织、验收、考核、奖惩等具体工作。
二、井下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依据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三、掘进工作面
(一)检查验收与评定办法
1.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采用现场验收评分与日常动态检查得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现场验收占90%,日常动态检查占10%。
2.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
由安监处牵头,由调度室、技术部、机电部、人力资源部、通防部以及掘进区队派人参加,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对公司井下各掘进工作面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时间由企管部根据当月施工情况确定。掘进区队现场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验收人员的工作,现场实测数据由验收人员对照质量标准考核定级、评分,所有参加验收人员现场签字,然后向区队通报验收结果,掘进区队负责人应现场签字确认。掘进区队对验收结果如有异议,可现场陈述理由,如无重大异议,区队负责人不签字验收结果仍然生效。
3.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评分
总分为100分,其中工程质量优良为60分(合格50分,达不到合格品不计分),文明生产标准分为40分。
4.日检评分
日检以日常检查和公司各级领导及跟班安监员在安监处信息中心填卡情况为依据,按照日检评分办法,月底由安监处进行统计得分。
5.综合得分
月度综合得分=质量标准化现场验收平均得分×90%+日检平均得分×10%。
6.评定等级
安监处负责质量标准化评定,并按月底综合得分情况进行评级,并及时公布。
(二)掘进工作面验收规定
1.验收必须由检查验收人员负责自由选点,不得以区队选好的点为准,尺寸由验收人员负责量取,区队不得参与。(凡是成巷的有腰线要求的巷道两帮均要画出腰线,无中腰线或中腰线有问题的巷道,要分析责任,找出责任人,并罚款50元,如是区队责任,月底质量标准化综合评分后扣2分)。规程措施现场图板必须标明中腰线且与现场相符。地测人员放好中腰线后的交桩证书除交施工单位外必须交企管部一份作为现场验收的依据。
2.掘进工作面验收时依据进尺多少均匀布点,点前后2米均为验收范围,在此范围内可任选点量尺。所检查的巷道检查点,虽然合格,但检查点前后有不合格尺寸和项目,则该点定为不合格。被检查的巷道各种数据和项目虽然符合优良品或合格品的要求,但在检查点以外,凡有尺寸不符合要求成巷段喷浆开裂、脱落、裸露岩石锚杆、锚网等问题时也定为不合格。
3.岩巷必须实行光面爆破,可见眼痕的炮眼个数与不包括底板的周边眼总数之比不小于60%,每降低5%扣一分。每次验收前迎头必须留出一茬炮(不喷浆),以便检查光爆成型质量,否则视为不合格,扣4分;半煤岩巷不准出现超、欠挖(光面上出现直径大于500毫米、深度顶大于250毫米、帮大于200毫米算一处超挖),达不到标准一处扣1分,扣满4分为止;炮掘工作面实行正规循环作业,迎头积矸不得超过一茬炮的矸石量,超过规定扣2分。光爆残眼率考核以日常检查和安监处跟班安监员每月统计数据为准。
4.检查成巷长度以永久水沟或成巷段到上月末检查的终点为准。对超出规程规定无故拖喷,水沟滞后与作业规程不符的巷道不予验收。耙装机前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包括空顶、临时支护、锚网支护等,移耙装机后20米内有底部不按规程支护的每次扣2分。锚网喷支护的巷道锚网必须紧跟迎头支护。复喷滞后不超过规程规定,水沟滞后靶装机不得超过10米。

推荐访问:工作面 采掘 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