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时间:2021-09-11 09:16:11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起淹井、矿井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健全完善了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调度室各项应急处置权和及时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一、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
矿井成立暴雨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决策。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矿井设立暴雨天气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室。马弘芬任总指挥,各副矿长、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生产安全的应急工作。日常业务由雨季三防办公室即调度室负责,刘文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按照《黄岩汇煤矿雨季三防应急预案》,指挥部下设八个工作小组:现场指挥组、应急处置组、技术专家组、信息发布组、物资供应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开工验收组,具体负责处理突发灾变、实施应急方案、解决遇到的技术难题、信息发布、发动群众参与、保证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医疗救护、开工验收等工作。
二、应急响应及处置
1、暴雨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由调度室通知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对本区域、本单位的影响,适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3、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
4、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凡在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三、具体要求
1、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2、应急救援指挥部(调度室)要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警报和灾害天气预报。在接到预警信号后,按照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3、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由雨季三防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和巡视。
4、加强灾害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学习,定期开展预案演练;调度室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灾害天气带来的各种灾害隐患排查分析;增强职工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助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5、有灾害天气时和防范应对期间,各单位要有专人值班,明确灾害天气应急联系人,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达灾害预警信息,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考核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定期检查本单位防范应对暴雨天气相关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并把检查情况纳入到安全管理考核中。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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