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销部生产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时间:2021-09-16 10:22:52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协助部长组织实施产销部安全生产,对产销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协调指挥责任。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参与制定、修订(编)产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审查基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部长、书记搞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5、参与编审安全技术措施,协助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
6、协助落实集团公司、矿下达生产任务,安全生产目标,主要生产技术指标,合理安排、协调各队生产任务及程序。
7.参与总结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
8. 协助实施精细化管理,自主管理、合理人员配置,优化工时利用,正规作业循环和均衡生产。
9. 协助本单位的生产成本管理、资源管理、设备管理、材料管理、修旧利废,节能降耗工作。
10、协助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11、协助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督促全部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12、协助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13、协助落实矿培训任务,制定本单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4、协助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的措施及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15、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16、及时、如实向部长报告负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
17、支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工作,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18、参与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20、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重大投入的决策,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1、参与审查对基层单位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绩效工资考核、兑现的方案。
22、参与业绩考核和评先评优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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