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六年市环境信访工作要点

时间:2022-05-01 16:10:1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2006年,**市环境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为契机,从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大局出发,坚持“为群众解忧、为企业服务”的宗旨,建立健全环境信访应急机制,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维护辖区稳定,切实使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抓好信访队伍建设

当前,我国已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环境信访形势十分严峻。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信访条例》,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抓信访、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抓好信访队伍建设,确保在办公条件、通讯工具等方面加大投入,要选用业务骨干加强信访工作,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建设一支觉悟高、作风正、懂业务、求实效的信访队伍。要继续坚持领导接待、下访和包案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追究。领导班子每月要听一次信访工作汇报,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要亲自批阅、亲自督办、亲自签发上报结果。同时,市局将继续对各单位实行目标考核信访“一票否决”,对考核不合格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二、建立健全应急机制,落实双向承诺

各单位要制定本辖区环境信访应急预案,逐步配齐应急装备,根据本辖区信访情况,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水平和能力。要每月按时上报应急小组成员名单,24小时听从12369环保举报中心调度,对突发信访事项做到及时处理,市、区两级环保部门逐步建立起以“12369”为中心、以污染源监控和现场应急处理为重点、以社区三元和三色管理为辅助的环境信访应急机制。环境监察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坚持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加强与上访群众的沟通,实行信访工作“双向承诺逐级上访制度”,要与上访人签订双向承诺告知书,告知上访人在等候处理结果期间不得越级上访,承办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承诺时间内办理完毕,并给上访人以负责任的答复。全年环境信访事项处理率要保持100%,办结率要达到98%以上,反馈率要达到90%以上,重复访、越级访数量所占比例要控制在2%以内。

三、夯实基础,做好“12369”网络系统的运行工作

05年,区级环保部门应用“12369环保举报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工作效果不是很好,有个别单位存在不按时浏览网页、不及时录入处理情况的问题。今年是环境信访工作网络规范化建设的第三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管理系统的运行工作,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浏览、分转、填报、结案等项工作,做到规范使用,确保信访信息上传下达,努力提升业务工作效率,使环境信访工作建立完善数据库,迈入以电子政务为代表的电子化、自动化、无纸化发展的轨道。

四、强化监管,做好全面排查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不正常运转治理设施、超标排污等扰民环境违法行为,予以重点查处。要强化对有污染扰民记录企业的监督管理,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对居民区内的各类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要严格依据《**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要加强与公安、文化、工商、建设、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协调,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整治扰民污染源。

五、畅通信访渠道,强化信访信息功能

要继续围绕“行风热线”、“绿色热线”、市长信箱、百姓谈等信访事项办理答复工作,努力开展环境信访进社区工作,建立社区信访接待窗口,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充分发挥信访窗口信息与服务作用,要特别做好网上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答复工作,利用网络交流,加大环境保护和依法治访宣传力度。要加强信访信息综合反馈工作,准确快速报告重要信访动态,坚持定期对信访信息和重要信访事项进行分析、排查,对群众及社会各界集中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进行汇总、上报,保证民情、民意、民智的顺畅上达,为领导科学决策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2006年度**市环境信访工作

目标管理考评记分细则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有关环境信访办理规定和市信

访办关于信访工作考核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指导各区、县(市)环保局的环境信访工作,制定本考评细则。

一、考评原则:客观、公开、公正、公平。

二、考评范围:各区、县(市)环保局、松北环保分局。

三、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各区、县(市)环保局环境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三无活动”、12369网络工作完成情况、排查工作、信访档案、信访信息和自检工作等项内容,具体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表(各县、市环保局不参加第3项考评)。

四、考评标准

对各区、县(市)环保局考评记分,执行统一目标,总分各100分,依据评分结果,总分在90分以下(不含90分)的区局和总分在88分以下(不含88分)的县(市)局为考核不合格单位。对不合格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五、考评部门

市局信访办和市环境监察支队信访科具体负责日常考核和年终考评工作。

附件:2006年度**市环境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记分表

2006年度**市环境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记分表

序号项目与分值考评内容评分标准

1环境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59分)(1)坚持领导接待、下访和包案工作。(1分)。(2)主要或主管领导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亲自批阅、亲自督办、亲自签发上报结果。(1分)(3)每月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信访工作。(3分)(4)信访事项处理率须达到100%,办结率须达到98%以上。(2分)(5)做好初信、初访工作,重复访、越级访数量占本辖区信访总量的比例须控制在2%以内。(3分)(6)每月26日前上报本月信访事项的办理结果。(6分)(7)市局信访办交办的各类信访事项办理结果须按规定时限上报。(10分)(8)信访事项的办理意见须在现场处理完毕后迅速反馈给上访群众。(5分)(9)按《信访条例》规定出具《书面答复告知书》和《双向承诺告知书》的,出具率须达到100%以上。(5分)(10)对限期整改的污染单位,到期后必须进行验收。(5分)(11)每月26日前上报下月应急处理小组名单,各应急处理小组成员要畅通手机等通讯设备,确保“24小时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分)(12)每月月底前一天上报当月信访工作分析情况。(6分)(13)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定期将一些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填写到“企业、群众投诉和举报问题登记表”上(一事一表),并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向市局信访办上报,表格的上报数量要求是:道里区、道外区和南岗区各2件,其他区各1件。未发生信访事项的,报空表。(6分)(1)贯彻落实满分,否则不得分。(2)贯彻落实满分,否则不得分。(3)少一次,扣0.25分。(4)两率有一项未达到要求,即扣2分。(5)每超过0.1%,扣0.2分。(6)迟报或少报一次,扣0.5分。(7)迟报或少报一次,扣0.25分。(8)发现一次未反馈,扣0.5分。(9)未按规定出具,每件扣0.25分。(10)一次未验收,扣0.5分。(11)迟报或少报一次(应急处理小组名单要有本单位主管领导联系方式),扣0.5分;发现一次通讯设备联系不上或没有及时到现场处理,扣0.5分。(12)迟报或少报一次,扣0.5分。(13)迟报或少报一件,扣0.5分。

备注各县(市)局不参加第1项中第(11)、(12)、(13)项的考评。所有上报材料直接报到市环境监察支队信访科。

2006年度**市环境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记分表

序号项目与分值考评内容评分标准

2“三无”活动(5分)开展“三无”(即无越级集体访、无进省访事项,无信访积案)活动。每有一件越级集体访、进省访事项或信访积案,扣1分;每有一件到市局或市政府重复访事项,扣0.1分;每有一件到市局或市政府集体访事项,扣0.2分。

3“12369”网络工作完成情况(18分)(1)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微机录入。(1分)(2)每件信访事项办理完毕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在举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填报。(5分)(3)信访事项填报必须规范。(10分)。(4)在举报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出现问题不能正常运行或停电等特殊情况下,将有关办理情况进行书面上报。(2分)(1)贯彻落实满分,否则不得分。(2)未按要求填报或未及时填报,扣0.5分。(3)未规范上报的,一件扣0.1分。(4)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的,一次扣1分。

4排查工作(6分)每月月底前上报排查结果,没有排查内容的报空表。少报一次,扣0.5分。迟报视同不报。

5信访档案(3分)信访档案须完整健全,执法文书须填写规范。每个信访事项档案缺任何必要的内容,或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该档案即不合格。每有一件不合格档案,扣0.1分。

6信访信息(6分)每季度第一个月报送1件信访信息,10月份前报送2篇调研报告。信访信息和调研报告要包含创新的工作办法、有效的工作经验或合理的工作建议。少1件信访信息或调研报告,扣1分。信访信息或调研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每件扣0.5分。

7自检工作(3分)12月25日前报送全年自检报告,报告中要包括全年信访工作基本情况及特点、主要工作方法和各种建议或意见等内容。内容健全满分,不足适当酌减。

备注各县(市)局不参加第3项的考评。所有上报材料直接报到市环境监察支队信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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