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与党执政能力建设情况思考建议

时间:2022-05-14 16:25: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人民政协的建立承担了创建人民民主共和国政治结构的历史使命,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奠定了合法性基础。

人民政协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倡议下,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一致赞同下,于建国前夕产生的。中国共产党在取得解放战争战场上的决定性胜利以后,于1948年颁布了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口号。1949年6月15日,毛泽东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必须召集一个包含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的代表人物的政治协商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选举代表这个共和国的联合政府,才能使我们的伟大的祖国脱离半殖民地的和半封建的命运,走上独立、自由、和平、统一和强盛的道路。”[i]各民主党派和各族各界人士热烈响应了这一号召,并认真参与了相关的筹备工作。1949年9月21日至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人民政协正式成立了。在当时还不具备召开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肩负起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重任,承担起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会议“按照新民主主义的原则,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决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都于北京,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采用了义勇军进行曲为现时的国歌,决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世界公元,选举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选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国的历史,从此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ii]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同志进一步指出:“现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在完全新的基础上召开的,它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它获得全国人民的信任和拥护。”“这次会议,包含了全中国所有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代表了全国人民的意志,表现了全国人民的空前大团结。”[iii]。

毛泽东又强调新政治协商会议:“这是一个共同的政治基础。这是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团结奋斗的共同的政治基础,这也是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的政治基础。这个政治基础是如此巩固,以至于没有一个认真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民主人士提出任何不同的意见。大家认为只有这一条道路,才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正确的方向。”[iv]由此可见,人民政协的成立表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得到了各民主党派和各族各界民主人士的认同,人民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光荣地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揭开了新中国历史的第一页,同时也为中国共产党的依法执政奠定了法律基础和政治基础。

执政基础是执政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执政党的群众基础与阶级基础关系着执政党的生存与发展。人民政协的巩固和发展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奠定了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从新中国成立到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人民政协代行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为恢复和发展我国国民经济、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比如,协商讨论了中央人民政府关于稳定物价、对财政经济工作实行国家统一管理和统一领导、关于调整工商业方案以及关于土地改革、惩治腐败、惩治反革命等发面的重大决策事项。在完成了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历史使命之后,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和协商机构,继续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从我国实际出发,领导全国人民建立了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我国实行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的基本架构。在整个架构之中,人民政协作为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广泛协商,体现了民主与集中的统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首先是作为党的一项执政能力提出来的。2004年9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做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报告指出“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多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v]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是紧密相连的。[vi]人民政协充分发挥着智力密集、人才荟萃的优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智力支持;人民政协充分发挥着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作用,按照团结的人越多越好,团结的面越宽越好的思路,努力实现全体中华儿女的大团结,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凝聚力量;人民政协充分发挥着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作用,促进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巩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基础;人民政协运用协商民主的形式,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维护推进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人民政协充分发挥着包容各界、联系面广、代表性强的优势,通过界别渠道、密切联系尊重,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众的和谐。政协委员利用专题研讨、考察调研、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了解群众的困难,反映他们的意愿,传递他们的呼声,为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构建了畅通的渠道,达到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革除社会弊端,真正实现群众满意幸福、社会稳定和谐的目标。总之,人民政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人才优势、制度优势,信息传播和文化传播等方面的优势,为不断扩大和强化构建和谐社会的阶级和群众基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总之,坚持把团结和民主作为人民政协的主题,有利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集中全国各族人民和中华儿女的意志、智慧和力量,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共同奋斗。[vii]由此可见,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通过政治协商,扩大共识,不断为党的事业发展增添新的力量,巩固和扩大了党的执政基础。

人民政协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体制包括党领导人大的制度、党领导政府的制度、党领导政协的制度、党领导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制度、党领导人民团体的制度等。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中国唯一所有的合法党参加的政治组织,因此,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人民政协认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把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的代表都汇集在一起,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团结合作,共商国是,体现出政协组织广泛的代表性和巨大的包容性。人民政协坚持把团结作为主题,有利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集中全国各族人民和全体中华儿女的意志、智慧和力量,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祖国统一而共同奋斗。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实现科学执政的重要途径。政治协商是作为人民政协最早确立的一项主要职能,人民政协一诞生,在1949年人民政协《组织法》中就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国的政治协商强调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的广泛参与、体制同化、理性认同和团结合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重中之重的问题是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我党历来强调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适当的生命线。根据形势的发展与要求,根据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需求,适时地做出科学反应,及时制定出新的政策、策略,是我党实现科学执政和民主执政的必然要求。党的各项决策的正确与否,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影响重大.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指出:“推动人民政协富有成效的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使加强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政治协商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方面,是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密相关。而人民政协的协商于决策之前,并在决策的执行过程中加强协商,是政治协商的要旨所在。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雄厚,在协调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协委员深入开展调研,积极谏言献策,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促进决策科学化,使党的政治主张、方针政策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科学合理。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中国共产党实现依法执政的重要途径。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我国其他各种监督一样,都具有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用。政协的民主监督属于政治监督,它是与我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相联系的监督,是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共同政治基础上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是参加政协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之间政治上的相互监督。只有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各监督形式又相互配合,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整体功能才能得到充分发挥,我们党才能更好地依法执政。

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中国共产党实现民主执政的重要途径。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整合与升华,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中,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地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者其它形式,向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或建议。[viii]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人民政协尊重和保障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权利;在组织构架上为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作用提供保证。例如,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和政协领导成员中占有较大的比例,政协机关中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领导职务。人民政协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提供了平台,是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为我们党执政方式的改进提供了参考,是我们党实现民主执政的重要途径。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也是人民政协开展工作必须遵循的一项根本原则。

人民政协从成立的那天起,就确立了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具有双重身份,一是政协的领导者,二是政协的参加者。所谓领导者,就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政协主席职务,如第一届政协主席为毛泽东,第二届政协主席为周恩来。” [ix]1954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做了明确的规定: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必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必须进一步加强。由此可见,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是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职能的关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强调: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支持人民政协一招章程和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各级党委要把是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能否发挥好人民政协的作用作为检验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项共要内容。

充分调动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提高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和成效有着关键的作用。中国共产党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只有不断巩固其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才会有牢固的执政基础,才能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小康社会,完成三大历史任务,即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政协委员是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界别的代表人士,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题,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目前,十届全国政协共有2200多名委员,全国各级政协委员也有50多万人。[x]

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首先要求各级政协委员认真遵守章程,严格按照政协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各项过冬,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能的能力水平。其次,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要求各级政协组织要按照政协章程和中央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意见》的规定,尊重和依法保护政协委员的各项民主权利,保证在政协的会议和活动中,政协委员能够畅所欲言,充分发表各种意见。积极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创造条件。第三,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也需要有关部门为政协委员发挥作用提供方便,对于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要积极负责地研究处理并及时给予答复反馈。也需要政协委员所在单位支持政协委员参加政协活动,保障其各项待遇不因参加政协活动而受到影响。

在政治协商的程序方面,要进一步明确政治协商的内容。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哪些内容需要协商,由哪一方面、哪一层次,以及通过什么形式协商,都要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凡需要同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大政方针、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人事安排,都要事先采取协商会、座谈会的形式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无党派人士进行充分协商。在协商之前,应提前若干天通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并提供相关资料,让他们有充分的时间做相关准备。在协商的过程中,各民主党派人士发表意见的具体程序也应该有相应的安排。在协商之后,执政党对各民主党派人士以及无党派人士的重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应有及时地反馈。要严格按照“协商在决策之前”的原则要求,使执政党提出的每一项政策建议、每一个人事安排意见,都能充分吸收民主党派的备选预案。在具体事务的协商中,要引入公开辩论程序和听证机制,尽量做到协商过程的公开和透明。因为政治协商的目的就是发扬民主精神,广开言路,使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得到充分的表达,进而使政治决策更加科学,使党的执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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