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负强化在管理运行中要相得益彰

时间:2022-05-17 12:10: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偏倚负强化的忧虑

    根据强化理论,强化分为“负强化”和“正强化”两种形式。“负强化”是指对某种行为给予否定或惩罚,使其减弱或消亡。负强化以可能出现违反规则、侵犯制度为假设,确立惩罚措施,对其犯规行为加以制裁,从而引起人们的警惕。作为一种强化方式,它构成了管理要素。在需要立即获得结果的场合与特定环境下有助于更快获得效应。由此可见,负强化在管理运行中既是必要和必需的,同时其适用范围又是有限的和有条件的,并非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能满足管理要求。将执行制度完全依赖于负强化的实施效果,以罚代管、以扣代教,必然导致负效应。
    ——偏倚负强化不可能达到管理的综合效应。如果负强化充斥于管理的各环节,将管理手段紧箍于纪律、批评、惩罚,而思想教育、精神鼓励、物质奖励等正强化手段不能充分发挥其特有的作用,必然失去综合治理的效能——一些先进分子的思想不能得到升华、中间分子的思想不能得到启迪、后进分子的思想不能得到净化。
    ——偏倚负强化得不到创造性的工作业绩。如果依赖负强化,使员工完全受制于外部强制力,其工作意识和工作业绩仅仅是命令与指示的重复、制度与规定的翻版,其后果必然会使一部分员工失去开拓精神,或对工作产生畏惧心理,或滋长消极情绪。
    ——偏倚负强化无益于培养员工的自我约束和成就意识。如果更多地强调和使用负强化,不仅难以开发员工更高层次的需求意识,激励其开创一流的工作实绩,更重要的是员工难以建立和完善自我奋进、自我约束的机制,抑制了员工主人翁责任感的建立。

注入正强化的效应

   “正强化”是指对某种行为给予肯定或奖励,使该行为得到巩固和保持。一般是通过表扬、奖励等精神或物质的形式获得管理效应。正强化正是以先进、科学、高尚的行为目标,通过满足员工的正当需求,激发其实现目标行为的内动力,而获得管理效应的一种强化方式。
    正负强化要相得益彰。强化理论是研究行为对动机影响的理论。因为需要决定动机、动机产生行为,而行为的结果对动机又有反作用。正强化与负强化即激励与惩戒、表扬与批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辅相成,二者为达到同一目的而共存于强化手段之中,是保证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有序性必不可少的两个组成部分。
    ——“双化”配置,以正强化为主。正负强化构成有效管理的两个杠杆,其中正强化杠杆尤为重要。(1)正视正确的行为,更能激发员工的主动精神和奋发向上、锐意开拓的斗志,符合思想政治工作的“疏导”方针和以鼓励、表扬为主的原则。(2)信任是一种力量,正强化以“信任原则”为基础,因而能够收到“投之以木瓜,报之以琼瑶”之效果,有益于在机构内建立平等、友爱、互助的新型人际关系。
    ——因人而宜,把握强化尺度。(1)强化要因地、因时、因事、因人制宜。掌握强化对象、内外部环境的可承受能力,达到预期目的。(2)把握强化度。强化种类设置勿滥,强化方向及程度勿偏。“凡事过犹不及”。罚有限度,奖有幅度,具有层次性和对称性。(3)强化条件宽严一致。对上与对下、对“官”与对“民”要具有平等性,并在总体上注重正强化多向下对“民”,负强化多向上对“官”。
    ——精神与物质同步,以精神为主的激励机制。精神与物质激励相匹配,以精神激励为主。人的积极性、创造力作为一种行为,是由人的思想动机所支配,思想动机又来自于需求——精神与物质的满足。由此决定激励因素中必须保持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共存,并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激励有其局限性,而精神激励对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动力作用,它直接作用于人的思想,使人从中得到启迪鼓舞,产生一种稳定、持久、巨大的力量。在激励方式上也要有所创新,尽可能多为员工提供学习新知识及组织各种体现本职工作特点的活动机会,以增强其成就感。
    ——强化要及时、求实,具有透明度。(1)强化应在行为发生后及时给予,使其能及时体验到工作成果的意义和价值,强化滞后、功过互补,必然带来负效应,评价同志要全面,强化则看一时一事,因功掩过是一种“精神腐蚀”,因过掩功则是一种“精神摧残”。(2)强化要实事求是,正强化不能添枝加叶,凭空拔高,言过其实;负强化不可捕风捉影,全盘否定。(3)强化手段和强化措施及结果都应有透明度,以得到检验和监督,引起共鸣。

推荐访问:正负 相得益彰 中要 强化 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