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检查调研报告

时间:2022-05-17 17:30: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我们第十检查调研组,于2008年1月18日到24 日,对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行了调研,在浙江省水利厅大力支持下,我们先后采用,一看,看了浦江县和永康市的10个供水工程(点);二听,听取了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汇报,召开了浦江县、婺城区、东阳市、玉环县、龙泉市、象山县、定海区等7县(市、区)政府主管县长和水利局长参加的座谈会。在浦江县召开了政府有关部门、项目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农民用水者协会,受益村村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座谈会听取项目实施介绍、管理、效果介绍和对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问,调查组随机走访农户,了解了较多项目实施、实施效果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四查,查阅了大量的浙江省省政府、水利厅下发的有关文件,领导讲话和批示等资料;五填,按照水利部此次检查调研要求,填写了调查表和问卷;六汇,资料汇总。在此基础上,形成该调研报告。

总之,通过此次检查调研,我们认为浙江省水利厅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级水利部门认真负责,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企业老板主动捐资。特别是近几年,各级政府抢抓机遇、自筹资金、加大力度,加快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取得了显著成效,受益区广大群众反映好,农村面貌变化大。

一、农村饮水安全的任务安排与完成情况

1、浙江省农村饮水工程规划情况

2005年,浙江省水利厅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通知》,水利部《关于抓紧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的通知》部署和要求。按照中央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工程规划安排上充分体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前阶段工作推进的速度,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以“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为实施“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的载体,力争2010年基本实现全省农村饮水安全的目标。规划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825万人。

2、分年度完成情况

2003~2007年浙江省列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计划总投资共6.35亿元,中央补助资金1.2亿元。共25个项目64个子项目,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64万人。其中国家“农村人畜饮水工程项目”2003年计划项目有1个,即“舟山群岛农村饮用水一期项目”,计划总投资4000万元,解决不安全人口6.41万人,目前工程进度已完成100%,已通过省级验收;2004年度“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下达共4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解决不安全人口4.38万人,现已完成建设计划的100%,有3个项目已通过单项自验,准备省级验收; 2005年计划下达共3个项目8个子项目,计划总投资7506万元,解决不安全人口6.41万人,因有1个子项目因技术方案调整工程进度迟缓,其余均已完工,完成占总建设计划的95%;2006年计划下达2批建设项目,共8个项目20个子项目,计划总投资18345万元,解决不安全人口48.63万人,现已完成建设计划的90%;2007年计划下达共10个项目32个子项目, 计划总投资35705万元,解决不安全人口90.5万人,现已完成建设计划的65%。

截至2007年12月底,累计完成投入60.5亿元,新增农村供水规模215万吨/日, 受益行政村9213个,总受益人口833万人,全省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提高到86%。特别是2007年12月底,全省一年解决人口305万人,总计投入资金入21.5亿元,人均投入达到705元/人,高于全国水平。

3、农村饮水安全实施成效显著

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为广大农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一是,改善了农村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饮用水工程的实施促进了农村改灶、改厨、改厕,使许多农家配用了卫生洁具、洗衣机、太阳能热水器,一些村镇利用供水工程在村镇街道周围、房前屋后植树、种花,美化环境,一些地方结束了到处挖井取水的历史,减少了地下水位下降、地面沉降的发生。

二是,提高了农民健康水平。饮用水工程建成以后,改善了农民饮用水水质和卫生条件,大大降低了地氟病、霍乱、副伤寒等介水疾病发生率,有效遏制农村因病致贫问题,据义乌、温岭、平阳等建设项目的调查,受益区农民的医疗支出每年每人减少424元。

三是,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工程建成不仅使农民从繁重的挑水、背水劳动中解放出来,还结合饮水工程建设发展养殖业、种植业,许多农村农户因为有了饮用水,办起了农家乐等旅游项目,拓宽了致富门路。

四是,增进了农村社会和谐。以前一些村与村之间、村民之间常因缺水、争水、抢水发生纠纷,有的上访、有的甚至械斗。饮水工程建成后,彻底消除了这类纠纷,增进了邻村、邻里间的团结,而且农村消防设施也因饮用水工程得到落实,保障了农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按照上级总体要求,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主要有下面几个做法。

1、抓调研,层层统一认识

浙江省根据农村饮水实际和群众呼声,开展高规格、大规模的调研活动,层层统一思想认识。

一是,领导深入调研。2002年以来,省领导先后2次调研,省水利厅先后组织了8次调查,完成了《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研究》、《浙江省农村饮用水现状调查报告》、《浙江省农村饮用水水质抽样检测报告》、《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投资机制调研报告》、《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经营管理体制调查报告》、《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财政扶持政策研究》等一系列调研成果。各县市也都组织了专门的调研。通过调查,摸清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现状,建立了农村饮水不安全的信息数据库,为下决心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打下良好基础,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充分的依据。。

二是,着力统一认识。在调研的基础上,统一各级领导对农村饮水安全现状、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永康市委、市政府采取大会动员、宣传队下乡、宣传车巡回宣讲、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激发“主体”投身改水工作的热情,形成了合力,促进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开展。

三是,层层组织动员。从我们检查调查研究情况看,从省委、省政府到乡、村级干部,层层组织动员,全省掀起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设热潮。

永康市开展千名机关干部下乡察水情。全市市抽调679名市级机关干部和719名镇(街、区)联村干部,深入到全市715个行政村,通过座谈、走访,与农村党员、干部、群众代表面对面交流,就落实农村改水等工作任务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民情。

四是,落实目标措施。各市、县党委、政府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成立专门负责农村饮水工作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市对县、县对乡镇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把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实事工程、德政工程摆在水利工作乃至农村工作的首位来抓,为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全省先后组织召开了10次农村饮用水工作会议、现场经验交流会,召集10多家新闻单位召开了2次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新闻通报会,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简报及浙江水利网专栏大力宣传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全社会提高了认识,形成了合力,促进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开展。

2、抓规划,因地制宜科学编制

在广泛调研、统一认识的基础上,组织专班、落实专人做好规划编制前期工作,重点开展选好水源、建设型式、供水规模、工程布局、建厂环境等。全省先后编制完成了编制了《浙江省城镇供水水源规划》、《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近期实施规划》、《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2003-2007年实施方案》、《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等一系列规划。

各地按照规划将任务分解到各项工程建设项目,将人口细化落实到村到户,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从我们检查调研情况实际来看,整个规划符合当地实际,审批程序符合要求。如玉环县、浦江县、永康市的国家项目由市级统一规划设计管理,省级项目由所在县规划设计管理。省、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内容合理,规划、可研、实施方案,深度达到要求,

3、抓招标,依法确定中标单位

坚持按法律法规招标。严格工程建设程序,全省在项目建设中,根据国家项目、省级项目、地方项目类型,项目大小,实现项目建设分类指导,依法招标。坚持对日供水1000m3(或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单项工程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工程监理制和工程合同制;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其他小型饮水工程实行规划建卡、主要材料设备招投标,招标后由县级专门建机构指定统一供货商供货。

4、抓建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很抓建设管理。实现统一年度计划,统一建设标准,开展大规模的建设。

一是,坚持按设计建设。依据规划编制工程设计方案,对于万吨级水厂的规模供水工程,筛选有资质的专业的设计单位,从水源选择、厂址选择、管网设计,均进行科学设计。

二是,坚持按标准施工。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按标准施工,永康市2007年对252支3500多人的专业改水队伍,永康市除了给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外,每一个农村饮用水工程施工都落实专人负责,实行随机抽查、跟踪监督、旁站质检和工程验收并重,严把工程质量关,力争使每个工程都建成样板工程、优良工程。

三是,坚持按规程监理。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实行工程监理制、技术人员巡回监理和受益农户代表全程跟班监督等办法,专业监理和巡回监理相结合的制度,建设进度快、质量好,保证了工程质量。

四是,坚持项目公示及用水户参与。为保障国家、省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顺利实施,每年将农村饮水项目的建设内容、工程投资、受益人口等在浙江日报、浙江水利网等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浙江省2006年、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和责任人在省级报纸《浙江日报》上进行了公示。部分市、县也在当地报纸上进行了公示,金华等市、县也在当地报纸上进行了公示。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县的受益村,召开村民大会,争取村民委员会意见,用水户进行全过程参与项目建设与管理。

通过对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调研总结,我们认为有以下4个方面的基本经验:

1、领导重视,工作力度大

一是,组织落实力度大。2007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在全国率先解决农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07年4月省政府在浦江组织召开了以农村饮水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全省新农村建设水利现场会,茅临生副省长与各市政府签订了2007-2010年目标责任书。各市与所属各县签订责任状,各县(市、区)并将责任书的目标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行政村。从2004年-2007年,浙江省政府与浙江省水利厅签订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大大提高了各级政府、领导对农村饮用水工作的重视程度,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任务分解力度大。各地按照规划将任务分解到各项工程建设项目,将人口细化落实到村到户,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7年4月省政府继续与各市政府签订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省水利厅把这项工程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年对各市水利局进行考核,并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水利“大禹杯”竞赛评比内容。

三是,建设规模力度大。浙江省根据本省实际,建设高标准、大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万吨以上水厂多、城乡一体化延伸多、集中供水项目多。联片集中式供水工程配备沉淀、过滤、消毒等净水工艺,供水规模人均每天达90升以上,水质达到国家85标准以上,供水保证率达95%以上。分片、分散式供水工程基本配备过滤、消毒等工艺, 人均每天用水量达60升以上,水质达到《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以上,供水保证率达90%以上。

四是,资金筹措力度大。浙江省是经济发达地区,国家补贴只有16%。为完成省委、省政府解决制定的总体目标,全省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财政资金投入,2007年全省省级财政自筹4亿元,有21个县(市、区)年度财政安排超过1000万元,县级政府投入约20亿元。永康市2007年投入2.6亿元,政府财政自筹达到1.5亿元,一年就解决26万人的饮水安问题。

五是,现场促进力度大。省级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大规模工作会议,特别是2007年为促进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省政府组织召开2次大的工作会议,有力促进了全省农村饮水工作。

2、政策扶持,自筹资金多

一是,出台了扶持政策。各地积极研究制定针对当地实情的扶持政策,通过财政投入、财政贴息、银行贷款、土地出让、企业投入、社会捐资、集体分担、村民自筹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省财政体制是省管县,但杭州、宁波、温州、舟山等市财政对所属各县出台了奖励政策和扶持政策,年度扶持资金已超过1000万元,体现了城市支持农村的精神。全省有21个县(市、区)年度财政安排超过1000万元,其中永康、浦江、富阳、武义、诸暨等县(市)年度财政投入超过5000万元。市县财政累计投入约16亿元,占总投入27%,各地千方百计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资金保障。

二是、筹措资金渠道多。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现了“政府主动贴一点、集体积极出一点、农民自觉交一点、企业家踊跃捐一点”的生动局面。越来越多的企业主慷慨解囊,以实际行动回报乡亲,支持家乡饮用水工程建设。企业家捐款是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一大特点。

各级政府及农民自筹资金比例如下:省及中央财政投入约占总投入的15%;县级政府投入约20亿元,占34%;乡镇级政府投入12.7亿元,占21%;社会捐款和民间资本9亿元,占15%;农民及村集体自筹12亿元,占20%。几年来各地千方百计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资金保障。

三是,资金到位比较快。资金的较快到位,促进了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设需要,保证了工程建设进度。浙江省2005年到2007年,解决的安全人数多,仅2007年一年,浙江省就解决了305万人的饮水安全。

3、管理规范,运行机制好

一是,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各县(市)均成立专门高规格机构,如浦江的政府“甘泉工程”办公室、永康市建立“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项目建设协调小组,负责具体协调全市农村改水工作。各镇街区和行政村也都把工程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了相应的改水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工程的规划、指挥和协调。

浙江省推动水务一体化改革,开展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实施供水行业管理。该省于2003年由岱山县开始水务一体化试点,成立了水务局,涉水事务均由水务局统一管理,创新水资源管理体制。2005年金华市全市9个县(市、区)中除东阳外已有8个成立水务局,其中永康、义乌、浦江、婺城和金东等县(市、区)实现了城乡供水统一管理,克服了城乡供水分割的弊端。

婺城区成立水务局后,全区涉水事务实行统一管理,从体制上为水利单位实施供水经营提供保证。2004年该局下属水利单位出资新设立了金西西畈水厂,对原汤溪水厂资产实施托管经营,实施净水厂扩建和农村管网延伸,负责原水厂资产的保值、增值。由莘畈水库建设和经营的水库供水工程也已全面启动,通过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调剂出富余水量,向水库下游农村、企业提供生活和工业用水,为水库供水结构转变走出了尝试性的第一步。玉环县、永康市的水务一体化管理,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起到很重要作用。没有机构间的重叠交叉、扯皮事情,体制顺、办事效率高,项目实施村有组建的农民用水者协会。

二是,有统一的农村用水协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点多面广,为使工程管得好长受益,让农民直接参与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行。

浙江省农民积极参与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管理,在丽水、衢州等山区单村或多村联合建设饮用水工程的地方建立用水户协会管理,现在全省类似协会管理的约2000多处。另还有像磐安县的分散式饮用水工程是由当地农民采用承包、拍卖等方式参与管理。

三是,有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浙江省水利厅成立了由纪监委、计划处、财政处、质量监督中心等部门组成的千万农民饮用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的职责,整合全厅各处室和下属单位的力量,加强对各市、县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技术指导,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千万农民饮用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各市、县政府也十分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衢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现场会,专门部署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杭州市出台了《关于杭州市农民饮用水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各地政府开展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进行年度考核;金华市委、市政府连续三年把农村饮用水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十大实事”,建立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制,所辖的浦江县举全县之力实施“甘泉工程”,规划利用五年时间投资6.7亿元解决32.5万群众的饮水安全;永康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意见》,市财政拨出1.亿元专项资金补助农村饮用水工程,要一年完成三年的建设计划,解决26万农民饮水安全问题,成为全省第一个农村安全自来水100%覆盖的县市。台州、丽水、舟山、绍兴等市及大部分县(市、区)都把农民饮用水工程列为为民办实事之一。同时各级财政、发改、卫生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为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浦江县在工程管理中,实行“五公开、五统一”,五公开指“办事程序、扶持政策、年度项目计划、建设进度、办事结果”五公开,要求实行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五统一指“规划设计、组织协调、技术质量标准、材料与施工招投标、施工管理”实行五统一,在此基础上明确建设主体,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

四是,有较好的管理办法或措施。各级政府相继出台工程管理办法或措施,让工程用得好,长受益。省政府相继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技术标准》,努力规范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建设管理活动,从工程前期审核、中期督查、后期验收到绩效评价,全过程严格控制。为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防范和堵塞建设资金使用上的漏洞,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项目管理办法。2005年8月19日,浙江省水利厅组织在诸暨召开了全省农村水利“双千万一体系”现场会,全省各地对开展千万农民饮用水工作及建后管理情况进行了交流,完成了《浙江省农民饮用水工程设施良性运行长效管理的调研报告》。

根据实际情况摸索出适宜的四种管理模式。

第一种是由县城自来水公司或供水公司统一经营运作,城乡供水一体化。这种方式通常在平原地区和一些海岛地区,这些地方一般地势较为平坦,有条件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如桐乡、余杭、玉环、德清、海宁、平湖等地;

第二种是县级成立乡镇供水公司统一管理各乡镇供水工程。如永康有城市自来水公司和乡镇供水公司,龙泉乡镇供水总站,这些地方一般属丘陵山区,实现城乡联网供水有困难,水利或建设部门投入一定的财政资金以后,乡镇供水公司负责所有乡镇的供水,通过贷款和经营逐步扩大生产。

第三种是由分片集中供水公司企业负责经营或个人承包、私人投资或股份制的乡镇供水工程,如永嘉岩头水厂、普陀勾山水厂、上虞丰惠水厂、淳安汾口自来水厂等。

第四种是村委会采用村规民约式管理的分散式村级供水工程,如仙居、淳安、天台及丽水地区各县的村级供水工程多以此种管理方式。

农村供水水价基本能够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城镇水厂管网向农村延伸及乡镇集中供水的农村生活用水水价基本上不高于城镇生活用水水价,在近几前新扩建的农村供水工程中,乡镇及以上工程均按水量计收水费,水价在1.0~2.0元/ m3之间。分散式小型农村供水厂(站),供水价格按工程运行成本核算,由村民委员会自主确定,一般在0.5~1.0元之间。

为使工程建得好、长受益,永康市专门建立农村饮用水监督管理站,负责供水工程安全规范化管理;设立供水水质化验中心,每季度对各村无偿抽测,进行化验、分析;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饮用水工程的维护、改造。

4、责任到位、服务工作实

浙江省在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中,层层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资金、技术协调服务,改善施工条件。为此该省水利厅成立了千万农民饮用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的职责,整合全厅各处室和下属单位的力量,加强对各市、县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技术指导。在加强巡查和监管的基础上,还依靠社会力量加强监督;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进行抽样审计检查,要求各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性质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重视膜处理技术、一体化净水设备、PE管材等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严把材料设备采购关、施工队伍选择关、工程质量监督关、检查验收关。省水利厅每年开展供水工程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建设与运行管理、工程设计等培训工作,组先后织了4期400多人次的培训,有力地提高了市县水利部门和农村水厂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浦江县成立“甘泉工程”规格高、部门多,把“甘泉工程”作为践行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载体来抓,在精力、人力上予以重点倾斜。2005年8月,组建了由县长亲自担任组长的甘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各方工作,分管副书记、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现人大副主任)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又从水务、建设等相关部门抽调16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程的立项、督查、验收。各乡镇(街道)也相应建立了工作机构并落实相应责任。县委明确提出“百姓事”要让百姓办,放在阳光下操作,公开各个办事程序和环节,真正做到公开公正,让群众放心满意。建立了以 “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扶持政策、公开年度计划、公开建设进度和公开办事结果”、“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协调、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招投标、统一施工管理”的“五公开、五统一”的管理制度。通过“五公开、五统一”制度的实施,严把材料设备采购关、施工队伍选择关、工程建设期间的质量监督关、检查验收关,实行工程监理制、技术人员巡回监理和受益农户代表全程跟班监督等办法。不仅节省了建设成本,保证了工程质量,还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杜绝了腐败源头,保证了干部的廉洁和团结,真正使“甘泉工程”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廉洁工程。

5、实行一条龙建设

浙江省在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中,无论大小工程,均从水源的水量水质着手,从水源建设、水厂建设、管网入户建设,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施工,并制定水源源都保护措施,做到工程建得好、用得上、长受益。

永康县加大力度,采取多种措施,保护水体、改善水质。制定和完善了《城镇供水管理办法》、《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和《水资源保护和管理规范》等制度,市委、市政府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开展金属表面污染整治,顺利通过省级准重点监管区“摘帽”,263家低小散企业被强制取缔。在水源地大力开展清污、清障、清垃圾和改水、改厕、改路、改环境的“三清四改”活动,400多个村实施“三清四改”,81个村启动“六化”整治,村庄整治加快推进。全面组织清理堆积在河道、溪塘等的垃圾和废弃物。建立卫生长效保洁机制,1400多名清扫员上岗,做到制度健全、人员落实,并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实行绩效考核。加强水行政执法,强化各类水域、水工程的管理,严厉查处占用饮用水源地和水域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浙江省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在大规模的建设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设进度不平衡。虽然政府建设力度加大,但受浙江省地区间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影响,各地建设进度很不平衡,尤其是贫困地区,由于居住分散,项目投入较大,地方自筹资金困难,资金到位慢、基础设施薄弱、技术人员少、影响这些地区的建设进度,极个别项目已纳入建设计划,由于技术和管理层面原因到目前还未能开工。

二是,前期工作有些差距。随着近两年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进度加快,工程前期规划、设计的任务加重,各地水利部门存在时间紧、人手少、技术力量不足,存在部分地区前期规划设计水平不高,建设程序不规范,致使少数项目设计深度不够等问题。

三是,项目验收任务重。由于近两年速度快、时间紧、人手少,致使三分之二的项目已经运行,但不能得到及时验收。

四是,后续建设完善改造工作量大。由于各地在建设项目的安排上先易后难,基础条件好、筹资能力强的项目近年里已纷纷实施,后续建设项目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相对较差,另外有些早期建设的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标准低,时间久、设备老化,续建完善改造提高工作量大,实施难度也加大。

五是,大规模水厂建后运行管理难度大。浙江省规模化大水厂多,农村饮水安全点多面广特点,没有可借鉴的管理经验,一些村庄虽然纳入大水厂供水范围,由于受自然、经济条件、农民卫生用水意识等影响,水价制定、水费征收、设备维护、水厂运行等难度加大。

六是,宣传教育有待加强。浙江省大部分为水质性缺水,由于农民安全用水意识不强,虽然洁净标准自来水入户,但有些农民仍然饮用不安全的自备水源的水,我们入户调查发现,有些农民人均用水量很低,不足20升/天,只用于直饮水和做饭用水,农民用水意识有待加强。

通过深入调研发现,这些问题的出现究其原因,主要有几点:客观原因,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水源、农民素质;工作原因上是,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造成工作不到位,程序简化,规划设计深度不够,项目验收迟缓;政策上是,一些补助政策不合理,如国家对发达地区补贴力度小,补贴比例少,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优惠政策不足;体制和职能上是,高层管理部门责权不统一,水利部门做实际工作,有责无权,受制于有权无责的发改委、财政、建设等部门。

四、打算与对策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针对农民卫生意识普遍不强的现状,加强饮水安全卫生知识宣传,营造社会各界各有关部门共同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利用电视公益广告、新闻报纸、互联网、宣传册、宣传单、现场会等多种媒体形式进行宣传,在广大农村普及安全用水知识,提高农民用水意识。

二是,坚持建管并重。坚持建管并重、持续发展的原则,不断总结推广各地好的做法与经验,积极推行农村用水户参与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模式,进一步规范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建后管理工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条例”,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后管理提供依据。使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建设决策与运行管理向民主和谐、自主有序的方向发展,保障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三是,加快改革步伐。针对面广量大的小型供水工程,要加快研究小型供水工程的管理体制的改革、管护措施与制度的建立,研究水价政策等,积极探讨长效运行机制的建立。通过开展试点,总结各地成功经验,努力实践体制创新,及时推广交流。

四是,进一步理顺职能。进一步理顺职能,加快水务一体化改革,解决当前工作中建设部门负责城镇供水,卫生部门和爱委会负责农村改水,水利部门负责乡镇供水的管理职能交叉问题。要从、建设到运行管理由水利部门进行统一有效的指导和监督,财政投入形成合力,水资源合理高效配置,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和供水保证率,降低制水成本,使自来水公司经营可持续运行。

五、建议与要求

一是,饮水安全投资定位。为充分体现中央“加快步伐、率先解决”精神要求,促进浙江省率先在全国解决饮水安全问题,为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建议中央对东部发达地区补助标准适当提高,

二是,计划指标安排。按照浙江省实际,浙江省政府提出在全国率先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2010年实现全省农村饮水安全的目标,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825万人。提出的将“十一五”规划目标提前到两年完成,三年扫尾,率先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建设目标,每年要完成300多万人的建设任务。而国家在“十一五”期间仅安排浙江省400余万农村人口补助指标,尚有一半人口需到“十二五”安排补助。

建议国家能否采用先干后补的方式,对浙江省提前完成的建设项目给与滞后补助。

三是,理顺管理职能。浙江省目前有15个实施水务一体化的县(市、区),实施从水源到龙头的一体化管理,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等方面均起到了有效的作用,改变了管理体制不顺、部门职能交叉给农村供水建设和管理带来的难度。未实现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地方普遍反映城市水厂向农村管网延伸时,向农民收取高额费用,农民不堪重负。原因是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少,工程投资又相对较大,城市自来水厂从企业经济效益出发,不愿向农村延伸,一些乡镇和村提出接水要求时,城市水厂便借助垄断地位漫天要价。永康、兰溪、玉环、岱山等已经实现城乡水务统一管理的县市,在“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进度和效益就明显高于其它地区。

建议国家积极推进水务一体化进程,理顺管理体制,减少各部门之间扯皮、责任不清、有责无权、有权无责的问题、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四是,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在调研中发现浙江省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由于土地审批问题影响进度,供水企业用电电费过高、上交税费过多、企业难以运营等问题,虽然省里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但由于国家没有相应政策依据,实施难度大。

建议在国家、地方税收、附加费(排污费、教育附加费、城市建设费)、用地、用电、水价等方面的减免优惠政策,将农村饮水安全纳入到社会公益事业,减轻农民负担,实现城乡一体,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民享有均等服务的权利。

五是,简化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列入中央补助资金的项目需按基本建设项目程序要求实施。在调研中发现,面向农村饮用水工程规模小、数量多,在建设过程中难以按基本建设程序实施。

建议对面广量大小型饮用水工程可适当简化科研阶段、初设审批程序。

六是,强化水源地保护及应急机制。水源是饮水安全的源头,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政策、加大力度,进行水源地保护,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得好长受益。

建议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各项工作。使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建立饮用水应急制度。努力减少对饮用水水源的生态利益的影响和对人们生命财产的损失,供水部门应动用备用水,或组织紧急调水,保障民众最低限度的生活饮用水供应。

七是,示范县政策倾斜。鉴于浙江省要在全国率先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建设力度之大,投资规模之多,已在全国起到了示范作用。

建议给浙江增加示范县指标,并增加示范县补助标准,以促进示范县在全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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