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新村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对策

时间:2022-05-23 15:15: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农民新村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对策  

农民新村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为进一步了解这项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让农民新村建设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真正让广大农民满意,日前,开展了全区农民新村建设情况视察。视察组分别深入到长岭、弹子等乡镇、街道,实地查看了新店、保安等村的农民新村建设情况,听取了区政府及区级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2009年,全区报名参加农民新村建设的农户达3054户,开工建设了100个农民新村点,建成农民新居2484户,建成面积40.57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2.45亿元,该项工作走在了全市各区县的前列。视察中,视察组同时了解到农民新村建设中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困难和问题  

    重视不够。少数地方觉得农民新村建设对镇乡财政得不到好处,况且还提不到工作经费,因此,对此项工作兴趣不大,精力投入不多,个别地方畏难情绪大,存在等待、观望的现象。农民新村建设很不平衡,到目前为止,普遍达不到50户的总体要求,甚至个别新村建设点仅建成一户。  

    推进不力。少数镇乡用传统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对待农民新村建设,对农民新村建设推进机制领会不深、不细、不透,宣传动员、组织协调发生偏差,大包大揽,有的算账漏项,致使建设资金差口较大,有的不按图施工,擅改设计(主要改动了外观造型和色调),影响新村形象,失去巴渝建筑风貌特色。  

    投入不足。有的地方进场道路建设、场平工程、土地调整成本较高,欠账较大,上级补助资金远远不够。部分农民新村房屋已经竣工,但由于没有其他新的项目资金投入,加之参与建房户又不愿自己投入(想依靠政府投入),新村内的排水沟建设、道路硬化,搭电水等,迟迟未能解决,致使新村难以投入使用。区扶贫部门2 0 09年实施生态移民1 2 0 0多户4 5 0 0多人,涉及3 7个乡镇8 2个村,调研对象确认和分户完善资料等工作量都很大,但到目前为止,实施生态移民专项工作经费专项工作经费分文没有落实,为了完成好生态移民工作任务,主要是靠挪用其它项目资金在维系运转。  

    搬迁不易。少数临河新村建设点,缺乏河堤整治经费,存在防洪安全隐患。国家对生态和扶贫移民的补助标准仍然偏低,不少农户特别是边远山区的贫困农户因自身缺乏经济实力而无法搬迁,进入农民新村建大户型的房屋就更难,我们在长滩镇草堂和龙泉村、普子乡齐曜和土庙村、白土镇长槽村、梨树乡河马村、走马镇杜家村等地调研,普遍存在这个问题。  

    土地使用不合规。农民新村的建设,将分散的农户特别是高山上的农民统一建设,就目前而言,使得土地使用方面与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矛盾。主要表现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安置补偿不统一,存在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进入农民新村的农民原房屋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工作有待加强;进入农民新村的人员比较复杂,容易出现新的土地权属纷争。  

    对策建议  

    农民新村建设涉及许多法律法规问题,为使农民新村健康有序发展,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科学规划农民新村建设。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统筹城乡发展,农民将向城市、集镇和农民新村集中,这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需要,因此,要科学论证,合理布局,适度规模,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搬迁规模和建设布局,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  

    二要严格农民新村建设的农民准入条件。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的农民新村,防止“小产权房’’开发,只允许本社或村的农民进入农民新村,对个别到外地投亲靠友的农民,要搞好土地调整和补偿,完善手续,严禁将农民新村房屋作为商品房买卖,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小产权房”开发。  

    三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农民新村建设。对城郊结合部的乡镇,特别是纳入城市拓展区范围内的土地,原则上不得用于农民新村建设,避免造成二次拆迁,造成资产损失和增大政府的补偿负担。  

    四要督促乡镇政府和村社加大对农民原宅基地的复垦整理。根据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后农民新村和集镇的建设用地指标主要依靠本村社和本乡镇的集体建设用地复垦整理的办法解决,对已建农民新村并已入住的农民的原宅基地要督促进行复垦,以确保集体建设用和耕地的占补平衡。  

    五要对农民新村所占土地进行合理的土地补偿和安置。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农民新村建设占用土地,将对被占地农民生产生活质量带来影响,因此,要参照国有建设征地补偿标准给予合理的补偿和安置,以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  

    六要加大投入,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对已经初具规模和初步建成的农民新村点要做好扫尾工作,在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上狠下功夫;政府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打好总体仗,做好水、电、气、路、通讯等的保障工作,为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农民新村建设要与环境保护、土地集约集中、农村产业发展相结合,切实做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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