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关于水泥技改扩建临时用地的请示

时间:2022-05-24 19:10: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XX县国土资源局:

XX县XX水泥厂位于我镇觉慧村3社,属镇人民政府的镇办企业,始建于1988年,厂区占地9.75亩,由于厂区狭窄,设备老化,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和壮大,为了扩大产能,满足市场需求,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镇人民政府决定,对水泥厂实施技改,厂区扩建新增用地33亩,经镇村干部精心组织,XX水泥厂与觉慧村3社的29户农户签订了租用土地协议,共租用了33亩土地,作为XX水泥厂扩建临时用地。

妥否,请批示!

 

 

 

                            二0一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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