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方经协商,就转让甲方位于寨抱村下寨组桐木湾土地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支付 元土地使用费受让现有甲方位于桐木湾的 亩土地使用、经营权。该土地的四至抵界为:东抵 ,南抵 ,西抵 ,北抵 。
2、甲方在出让该土地使用、经营权后,应将该土地交付乙方。在现有甲方使用年限内,全部转让给乙方。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甲方继续与村委会签定土地使用合同时,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乙方不再支付相关费用.
3、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协助办理该土地所有相关的事宜时,甲方均不得推诿、拒绝、拖延等情况,否则必须支付该转让金双倍的罚款给乙方,并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4、甲方向乙方承诺,现转让的土地属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现第三人追索的事宜出现,需双倍支付乙方给付的土地转让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5、本协议签定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土地转让费。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民组、村民委员会各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村委会(盖章):
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