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制度及管理措施

时间:2022-05-25 13:40: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一、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业务院长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一)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 高的 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二)病房会诊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签字后,由会诊科室人员开会诊费5元,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指定医师在6小时内完成会诊,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到者罚款10元,会诊 时经治 医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医师的尊敬。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意见,供兄弟科室参考。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三、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会诊医师应迅速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 申请 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院内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邀请有 关 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4小时-1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业务院长。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报告病历,业务院长参加。经治医师作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如需要会诊,而不会诊者,导致病人出现出、转院或对治疗效果不满意,处罚主管医生200元,出现医患纠纷后果由经治医师自负,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聘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报请业务院长批准,确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会诊由科主任主持。业务院长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 管住院 医师作会诊记录。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业务院长批准,持介绍信前往会诊处。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院外会诊亦可采取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六、外出会诊
    (一)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业务院长派学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人员前往会诊,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意见,供兄弟医院参考。要谦虚谨慎.杜绝高傲自大;要严肃认真,克服粗疏作风,防止不良倾向。  

(二)严禁私自外出会诊、手术,出现一项,罚款1000元,停止工作半年,情节严重者,单位除名。其他一切后果自负。
七、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会诊科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
    (二)切实提高会诊质

会诊制度及管理措施  

   

一、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业务院长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
)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 高的 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
)病房会诊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签字后,由会诊科室人员开会诊费5元,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指定医师在6小时内完成会诊,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到者罚款10元,会诊 时经治 医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医师的尊敬。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意见,供兄弟科室参考。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三、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会诊医师应迅速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 申请 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院内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邀请有 关 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4小时-1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业务院长。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报告病历,业务院长参加。经治医师作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如需要会诊,而不会诊者,导致病人出现出、转院或对治疗效果不满意,处罚主管医生200元,出现医患纠纷后果由经治医师自负,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聘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报请业务院长批准,确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会诊由科主任主持。业务院长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 管住院 医师作会诊记录。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业务院长批准,持介绍信前往会诊处。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院外会诊亦可采取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六、外出会诊
   
(一)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业务院长派学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人员前往会诊,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意见,供兄弟医院参考。要谦虚谨慎.杜绝高傲自大;要严肃认真,克服粗疏作风,防止不良倾向。  

(二)严禁私自外出会诊、手术,出现一项,罚款1000元,停止工作半年,情节严重者,单位除名。其他一切后果自负。
七、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
)会诊科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
    (
)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与会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问题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遇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独立思考,综合分析会诊意见,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
    (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与会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问题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遇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独立思考,综合分析会诊意见,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
    (三)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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