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规范

时间:2022-05-27 12:30: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规范  

   

为深化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成果,全面提升基层人口计生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抓得更好、群众更满意,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建设标准》,现就推进我镇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自治工作,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网络  

(一)村(居)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居)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村(居)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其他村(居)委成员、群众组织负责人担任成员。  

(二)村(居)计划生育办公室:设村(居)计生办主任,由村(居)计生专干担任,其他计生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村(居)计生办主任原则上应为村(居)“两委”成员。  

村(居)计生办主任通过公开、公平竞争上岗等方式产生,村(居)计生办主任要以女性为主,初中以上文化,其中新上岗的村(居)计生办主任必须是高中及以上文化,能够较熟练地使用计算机。  

村(居)计生办主任的报酬不低于村(居)副职水平,按市、县有关规定落实,保证按月兑现,并同等享受社会保险、医疗等优惠待遇。  

总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居),配备2名计生专干。  

(三)村(居)计生协会:设会长[较大的村设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会员小组长等。  

1.建好理事会。人口在3000人以下的村(居)协会理事会成员5—7人,3000人以上的9-11人;吸收本村(居)青、妇、治保等群团及社团组织的负责人、德高望重的致富能人、计生积极分子参加。  

2.选(聘)好村(居)计划生育协会会长、秘书长。村(居)计划生育协会会长一般从村(居)两委成员中或从热爱协会工作、有奉献精神、能胜任工作的致富能人、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老党员、老干部、退离休工作人员中推选。秘书长一般由村(居)计生办主任兼任。  

3.建好会员活动小组。一般要求10名(左右)会员为一个会员活动小组,各小组推选1名有办事能力的人任组长。  

4.积极发展会员入会。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的发展要根据《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规定,由本人申请,经会员介绍,填写会员入会审批表,协会组织审批,发给本人会员证,建立会员档案,年终收取会费。   

二、阵地建设  

(一)计划生育办公室  

1.基本设施:设立单独的办公用房,配备办公桌、椅(凳)、计算机、资料橱(柜)及其他办公所需的物品。  

2.上墙内容:由各村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以计生工作制度、行为规范为主。  

(二)计划生育服务室  

1.基本设施和设备:避孕药具柜或药具箱和展示板(展示和存储五种以上避孕节育药具实物,其中包括不同种类的避孕套、避孕药和节育器)、检查床。有条件的村(居)可增设妇科检查床和空气消毒设备。  

2.上墙内容: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药具知识挂图。  

(三)人口学校(应与人口文化大院统一规划,与其他党群活动场所合用)  

1.基本设施和设备: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桌、椅、黑板、图书角或图书柜(备有能满足育龄群众需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科普读物、法律法规等学习资料)。配备电视机、VCD、录放像机等电化教育设施,有条件的村(居)可配备触摸屏。  

2.上墙内容:  

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节选、《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节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节选;  

⑵人口学校制度、教学计划等。  

(四)协会办公室(与计生办合用)  

1.基本设施:配备办公桌、椅(凳)及其他办公所需的物品。  

2.上墙内容:《十字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规范》、《村(居)民计划生育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协会工作网络图。  

3.会员之家:(可与人口学校合用)  

4.工作制度:  

⑴会员小组长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员小组长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理事会。  

⑵会员联系户制度。会员除自身带头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实现少生快富奔小康外,还要带动周围育龄群众实施上述任务,每个会员联系5—10户育龄群众。  

⑶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制度。协助村(居)两委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注意广泛听取和搜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反映。  

(4)流动人口协会建立与管理制度。注重在流动人口聚集的地方建立计划生育协会,发挥计划生育工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基本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宣传教育  

1.内容:突出政策咨询、法规宣传、健康指导、科普教育、维权服务等。  

2.形式:突出“十个一”宣传教育渗透工程。以信息关爱平台为主要载体,体现个性化、知识化、现代化特点,彻底解决流动人口时空分隔对宣传教育工作的制约问题。同时,根据群众需求采取集中授课、个别指导、上门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3.基本要求:建有高标准的人口文化大院、建有微机短信发送平台、《人口·婚育·家庭》墙报标准化厨窗、计划生育宣传栏、形象榜,内容新颖、及时更新;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计划生育宣传一条街;定期更换黑板报或宣传栏、光荣榜内容;积极开展重要人口活动日的宣传教育;每三年开展一次新型人口文化建设先进人物评选表彰活动。  

(二)诚信计生服务管理  

尊重群众,相信群众,方便群众,为了群众,依靠群众落实诚信计生服务管理。  

1.公认诚信服务管理。凡40周岁(注:根据本村(居)实际,可+-2周岁)以上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且近五年内无政策外怀孕或虽有孕情但能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育龄妇女,以及放弃二孩生育指标已得到政府奖励的育龄妇女,纳入公认诚信服务管理,每年参加统一组织的生殖健康检查一次、接受访视服务一次。  

2.担保诚信服务管理。夫妻一方为国家机关正式工作人员且自愿以公职作为政策外生育、“两非”行为担保的或具有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家庭主要成员或近亲属自愿以公职担保的孕环检对象,纳入担保诚信服务管理,每年参加统一组织的环(孕)情检查一次、接受访视服务一次。  

其他孕环检对象可以按照“委托保管、专户存储、财政监管、退出生育、本息全返”的模式,自愿申请加入担保诚信服务管理,每年参加统一组织的环(孕)情检查一次、接受访视服务一次。具体担保数额由村(居)民计划生育章程(村规民约)确定,原则上不少于合约时政策外生育应征社会抚养费的一半。  

3.行为诚信服务管理。凡已申请加入村(居)计划生育协会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孕环检对象,经本人申请、协会评议、村(居)民委员会审定, 5至10户可在自愿、知情、理解的基础上组成诚信小组,推选一名会员担任组长牵头负责,实行行为诚信服务管理模式。如果年度考核中所有成员都能按要求参加两次环(孕)情检查、接受一次访视服务、无政策外生育及“两非”行为的,依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下年度继续纳入行为诚信服务管理。如果年度考核小组成员其中之一不能按要求参加环(孕)情检查、有政策外生育或“两非”行为的,取消该诚信小组所有成员的物质奖励,并取消当事成员的诚信资格。  

已婚孕检对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诚信服务模式。退出诚信服务管理或取消诚信服务管理的,依据《安徽省乡镇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规范》落实一年四次孕(环)情检查。  

(三)协议管理  

村(居)民委员会依据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同未纳入诚信服务管理的孕环检对象,签订《孕(环)检服务和管理协议》,每季度动员参加一次孕(环)情检查;同16周岁以上未婚男女青年的父母签订《计划生育文明共建协议》;同已采取绝育措施及围绝经期夫妇签订《计划生育奖励促进和优质服务承诺书》。  

(四)民主监督  

1.计划生育诚信服务管理和协议管理情况:重点对育龄群众和村(居)民委员会执行合约情况进行监督。  

2.实行基层计生协会初审把关制度:在再生育审批,奖、特扶对象资格认定方面,由会员小组先行审核、签字把关。  

3.实行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制度:按季度对期内出生情况,结婚情况,《生殖健康服务手册》、《生育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情况,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情况,对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进行村(居)务公开。  

4.实行年度工作承诺、报告制度:年初根据群众需求和相关要求,结合本村(居)实际制定工作承诺,年终将本年度工作承诺完成情况,在村(居)民代表会议上报告,接受群众监督。  

5.实行计划生育民主评议制度:年终村(居)计生协会组织会员对村(居)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计生办主任及其工作人员工作质量进行民主评议。  

(五)优质服务  

1.“三育”关怀:  

(1)生育关怀:以出生缺陷干预为主,生育关怀,关爱生命。组织和动员免费婚前检查;加强优生知识培训;协助技术服务机构开展高危人群孕前筛查;协助推介、发放小剂量叶酸营养素;加强孕情随访服务;指导依法怀孕的育龄妇女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对产后一月内的妇女进行一次入户访视服务。  

(2)节育关怀:以避孕节育全程系列服务为主,节育关怀,关注健康。按照知情选择的原则,指导产后30天的妇女落实避孕措施,指导产后90天内的妇女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对采取节育手术的育龄妇女,于术后一周内入户访视一次,上环对象一个月后到镇服务所接受一次“B超查环”服务;对使用药具的育龄夫妇根据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发放,指导其正确地使用;组织和动员首次或长期服用避孕药人员参加免费体检;组织为绝经期妇女适时取环;为节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对象落实医疗、救助和生活保障。  

(3)不育关怀:以咨询诊治不育(孕)服务为主,不育关怀,关心和谐。通过科学指导帮助对象夫妇减少猜忌和隔阂;协助技术人员上门开展咨询指导;组织动员初诊初治及专家义诊等活动;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夫妇办理收养手续。  

2.拓展服务:  

(1)生产生活服务: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从有利于创造人口计生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入手,大力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少生快富、特困救助、幸福工程、扶贫开发、农村低保、合作医疗、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劳务输出、沼气项目、科技培训等项目,确保做到重点突出、倾斜明显、项目落实、成效显著,切实改善和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水平,努力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  

(2)留守关爱服务:  

村(居)计生协会依靠《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明确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和父母务工所在地,并以学校为主,构建跟踪体系,对留守儿童实施特殊关爱;设立留守儿童生活托管中心、建立活动站和心理咨询室,组织志愿者开展编外家长活动,弥补长期缺少的家庭关爱;组织建立生产和生活互助小组,帮助监护人减轻劳动负担;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团体、组织或个人奉献爱心,结对帮扶。  

3.“三感”互动:  

(1)笑脸感动:由热心协会会员负责,搜集村(居)内独生子女儿时的照片进行集中展示,形成“笑脸墙”、“笑脸册”,让大家相互感受少生优生的的快乐。  

(2)计生感言:由热心协会会员负责,让村(居)内所有感兴趣的人,书写人口计生30年来的风雨历程和各种感想短言,形成说话的册子,在见证历史的同时,促进育龄群众进一步形成抓紧抓好的共识。  

(3)关爱感恩:让村(居)内所有想感恩的儿童、学生以及受助对象,有一个感恩的场所。通过书写感恩言语,形成展示册,让大家共同体味爱的力量、团结的力量和奉献的快乐。  

(六)信息关爱  

围绕“宣传教育、情感交流、优质服务、政务公开、督促提示”五项重点工作任务,将计生信息关爱工程覆盖所有育龄群众。  

1.信息采集。及时掌握育龄群众手机号码更新信息,并在婚、孕、育等信息变更后,随即对信息关爱平台手机信息进行分类变更;  

2.目标分类:信息发送的目标人群主要分为:未婚男女青年、准生待孕对象、现孕对象、产后访视对象、术后访视对象、流动孕检对象、在家孕检对象、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节育奖励及救助对象、计生协会会员等。  

3.信息备份。建立与分类类别相一致的文件夹,及时按时间编号,分类保存所发短信内容,以便总结分析。同时,注意做好计算机数据备份工作,确保信息档案管理安全。  

4.信息推介。村(居)提交自编的、有推广价值的温馨短信,由镇计生部门定期推介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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