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人民之家筹建工作方案

时间:2022-06-01 14:25: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潼关县“人民之家”筹建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投资和发展环境,真正为广大投资者和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公正、优质、廉洁的公共服务平台,现就进一步做好“人民之家”各项建设及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政务公开年”的建设目标,推进行政审批职能整合,有效集中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不断提升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行政审批效率,形成集“方便群众办事、加强群众沟通、解决群众困难”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提高政府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水平和效能,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人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总体目标
       以方便群众、方便企业、服务社会为宗旨,以便捷、高效、廉洁、务实为原则,以缩短办事时限和提高办事效率为根本,按照应进必进,进必到位,充分授权的要求,凡有行政审批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进入中心,实行一门受理、充分授权、转告相关、并联审批、一厅服务、一口收费、超时默认、限时办结、过程监督、电子监察、责任追究的运行机制,彻底改变重复跑、多头批的状况,让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实行阳光操作,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对公共权力形成有效监督,消除不廉洁行为。  

 三、主要职责  

“人民之家”受县政府委托行使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协调、监督管理职能,是方便人民的办事平台、政社和谐的互动平台、关注民生的资讯平台。主要职责为:  

(一)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平台,群众与政府的互动平台,方便群众办事,加强沟通,建立创新社会管理;  

(二)为群众提供及时、全面、准确、详细的资讯,受理各类投资政策的咨询、释疑、发放相关服务资料;  

(三)收缴相关税费;  

(四)办理群众在县内核发的有关证照;  

(五)受理群众需政府部门批准的有关审批事项的批文;          

(六)办理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及需前置审批、核发的有关批文和证照;
      (七)办理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发放;          

(八)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审核、备案、登记、转报、服务等事项;  

 (九)办理涉及政府行政许可内容的其他事项;
    (十)根据投资者申请,提供代理服务;  

    (十一)协调重大审批服务事项;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基本原则
       1、一个机构对外,项目应进必进的原则;
       2、简化办事程序,窗口充分授权的原则; 
       3、服务公开公正,管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五、工作步骤  

  4月1日 前:  

(一)确定”人民之家”筹建临时机构;  

1、成立筹建委员会办公室,落实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制定《人民之家筹建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2、统筹协调筹建阶段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3、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管理;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具体工作的进展完成情况;4、制定出台《市民之家管理办法》及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5、确定入驻单位和项目;汇总反映有关单位对筹建工作的建议;6、收集整理筹建工作的各项资料并立卷归档;7、筹建经费、物资的管理等;8、编制简报信息,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筹建工作的进展完成情况;9、刻制启用审批专用章,试运行、启动等工作。  

(二)多方征求意见,确定进驻单位、服务项目;  

 1、按照初步确定的入驻单位及服务事项,进一步确定入驻单位;2、各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为群众服务事项,开展项目的清理工作,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实行项目分类管理,优化项目流程,公开审批事项的项目名称、项目属性、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件类型、窗口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制定办事指南等。
      (三)确定设计施工单位、整个设计布局、施工方案。  

    1、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对项目进行招投标;2、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单位,完成“人民之家”功能布局设计及配套办公场所建设前的相关工作。 
   
  4月10日 起:  

 (一)“人民之家”开工建设;  

1、按照标准高、设施全,服务优的指导思想,开始建设内部装修;2、完成中心内电脑、网络、中心网站、软件、电子监察等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和办公设施的购置等工作,实现办事大厅和中心信息系统的同步运行。
    (二)各入驻单位确定工作人员,并制定人员培训计划;  

1、各进驻部门要列出上岗人员培训工作计划,及时对上岗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等必要的培训,使进“人民之家”工作人员尽快了解和掌握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尽快适应窗口服务工作的需要;2、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广大干部积极主动地到“人民之家”接受锻炼,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原则上在窗口工作至少在2年以上,窗口工作人员因不胜任工作或有违纪行为,“人民之家”提出处理意见或换人要求时,派出部门应及时更换工作人员;3、在“人民之家”窗口工作表现突出的,所在单位应优先提拔使用,使“人民之家”成为培养干部的基地和摇篮。   

(三)制定各种规章制度,确定运行服务程序。  

    1、入驻“人民之家”的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入驻项目和时限要求入驻“人民之家”开展工作,使“人民之家”成为真入驻、真办事、真减少环节的实实在在的群众欢迎的办事机构;2、制定出台《潼关县”人民之家”管理办法》,对在进驻过程中,揽权不放,拒不公开的,搞假公开的,拒不入厅,入厅退出的,半公开,有选择性公开,欺上瞒下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实施责任倒查;3、实行“三不准”,就是不准应进不进,不准明进暗不进,人进权不进,不准双重受理、双轨运行,将进驻工作纳入部门岗位责任制考评之中。 4、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审批管理机制,按照首问责任制、申报登记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委托代理服务制、监督投诉制、联合审批制、一站式全程代理服务制,全程为群众做好服务。  

 5月15日 起:  

(一)人员全部到岗;  

    人员到岗后,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组织“人民之家”管理层,各有关部门领导及窗口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及电脑操作系统的使用和公务礼仪等内容的专题学习和培训。  

(二)召开一次动员会  

    1、组织召开全县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决心,振奋精神,提高对“人民之家”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形成加快”人民之家”建设的合力;2、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对建立“人民之家”的目的、意义及有关步骤进行宣传报道,为加快推进“人民之家”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软硬件调试结束,开始试运营;  

   1、一切准备工作做好后,对设备进行集中调试;2、所有工作人员要很快适应新的工程程序,做好对市民的试运行服务;3、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预案工作,确保所有问题都能在发现初期得到有效、及时解决。  

 6月15日 :  

召开“人民之家”成立大会,举行揭牌仪式,正式对外开展工作。
    
六、进驻部门  

(一)县人社局:共34项:1、《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办理、就业状况证明;2、“3848”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3、参加企业统筹人员正常退休审批;4、大中专毕业生档案审核及接收;5、政策咨询及求职登记;6、检查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7、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举报、投诉;8、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9、签订、续订、变更劳动合同;10、受理、审理劳动仲裁案件;11、政策咨询;12、农村居民进城就业落户;13、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及自行贷款贴息;14、创业培训;15、技能培训;16、职业技能鉴定;17、职业介绍;18、《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办理;19、劳动事务代理;20、居民医疗保险;2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2、工伤保险;23、生育保险;24、失业保险;25、自由人参保登记、缴费;26、单位参保登记、缴费;27、基金转移;28、财务结算;29、退休待遇核算;30、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费的缴纳;3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领取;32、“八大员”基础养老金及工龄补助的发放;33、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八大员”养老金及工龄补助人员的年检;34、老农保的领取,共计34项。  

(二)县公安局:共17项:1、临时居民身份证发放;2、居民身份证;3、出境户照办理;4、征收农转非人员准迁证办理;5、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6、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7、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8、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9、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10、剧毒化学品销售核查;11、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备案;12、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登记;13、公章刻制办理;14、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15、第一、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16、第一、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17、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审核。  

(三)县经发局:共9项:1、企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核准;2、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3、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4、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审批;5、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实施方案审批;6、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7、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8、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9、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四)县住建局:共9项:1、建筑工程项目报建;2、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措施备案及安全监督注册登记;3、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措施备案及安全监督注册登记;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6、验(换证)登记;7、个人私房初始登记;8、单位房屋初始登记;9、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五)县国土局:共7项:1、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报批;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4、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5、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6、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7、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六)县交通局:共9项:1、县内客运经营许可(县内客运班线、县内客运包车经营许可);2、货运经营许可;3、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4、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客运);5、公路用地范围内架(埋)设管线等设施许可;6、建筑控制区埋设管线等设施许可;7、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8、公路用地林木砍伐许可;9、建筑控制区架(埋)设管线等设施许可。  

(七)县农业局:共6项: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2、兽药经营许可;3、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生产许可;4、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5、动物防疫条件许可;6、动物诊疗许可。  

(八)县林业局:共6项:1、征收、占用林地许可;2、临时占用林地;3、木材运输证核发;4、森林植物检疫证书核发;5、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6、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占用林地许可。  

(九)县水务局:共3项:1、单位用户接水开户办理;2、取水许可项目(审核)审批;3、水产养殖证核发。  

(十)县卫生局:共1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十一)县环保局:共5项:1、企业工商登记前的环保审批(登记表、报告表);2、企业工商登记前的环保审批(报告书);3、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登记表、报告表);4、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报告书);5、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核(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   

 (十二)县安监局:共3项:1、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核;2、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备案;3、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  

(十三)住房公积金:共4项:1、职工个人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货款(转按揭)申请审批;2、住房公积金单位新开户受理、审核;3、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审核;4、住房公积金人员变更(新增、启封、封存、销户、转移)、信息修改审核。  

(十四)国税、地税:共5项:1、税务设立登记事项(国地税联办);2、税务变更登记事项(国地税联办);3、税务登记其他登记事项(国地税联办);4、税务登记验证、换证事项(国地税联办);5、扣缴义务人登记(国地税联办)。  

(十五)县工商局:共12项:1、分公司登记;2、公司备案登记;3、公司变更登记;4、公司的合并、分立登记;5、公司设立登记;6、公司注销登记;7、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8、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9、企业集团组建、变更、注销登记;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11、私营企业登记;12、营业单位登记,共计12项。  

(十六)县质监局:共1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理。  

(十七)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共2项: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开办、变更、换证、补证、注销;2、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变更登记。  

(十八)县电力局:共2项:1、居民新装及变更业务受理;2、电费收取。  

(十九)县计生局:共4项:1、一孩生育登记卡办理;2、二孩生育证办理;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二十)县气象局:共三项:1、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气象资料审查;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3、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及活动审批;  

七、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日常政务,联系落实内外事务活动;负责文秘、信息、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日常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制订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股室人员的日常考勤和考核;协助督查处做好对各窗口的月度考核评比和全体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和指导卫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宣教、人事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业务股  

负责指导各窗口的各项业务工作;督促检查窗口工作办理的执行情况;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负责重大事项联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业务数据的审查、统计、分析,负责大厅牵头项目材料的归档工作;负责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行机制及有关制度的解释、修订和完善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负责计算机的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督查室  

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做好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相应事项的统计、归档工作;负责督促落实月例会、联审会确定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负责对各窗口单位的每月考核评比工作和对各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受理并处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的投诉;听取各窗口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掌握各窗口运作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运行机制  

“人民之家”实行“一门受理、窗口运作、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  

一门受理:凡进入“人民之家”的审批服务事项,均须在“人民之家”窗口统一受理,相关职能部门不得搞“两头”受理。  

窗口运作:凡进入“人民之家”的审批服务事项,相关职能部门须授权到位,按有关要求在窗口予以办结;需要技术审核、现场踏勘和集体讨论的审批事项,在经过审核、踏勘和集体讨论后,原则上也要在窗口办结。  

统一收费:凡进入“人民之家”的行政性收费事项,相关费用须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由窗口统一收取,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  

限时办结:凡进入“人民之家”的审批服务事项,窗口须公开承诺审批服务时间,按要求限时办结。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加快潼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建设市民之家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人民之家”要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科学的管理和考核。各派出单位要加强对进驻窗口的业务指导,由党政正职或副职具体分管窗口工作。各进驻窗口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共同把“人民之家”建成规范、高效、透明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精心挑选,配备人员。各派出单位要按照德、能、勤、绩、廉、貌的总体要求,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骨干人员选派到“人民之家“。选派人员到窗口工作,不得随意抽调人员,确保窗口工作的稳定性。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中层干部担任窗口负责人,确保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在窗口办结。各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国家公务员或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在编人员身份,普通话标准,熟悉业务,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办事公正,充分体现国家工作人员良好修养和素质。   

三、提高认识,授权到位。各派出单位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以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对进驻“人民之家”的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充分授权到位。同时,不得另行受理已进驻“人民之家”的审批服务事项,不得出现审批服务事项“两头受理,多头办理”的现象。  

四、依法办事,接受监督。按照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要求,“人民之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进驻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部门、服务流程、申报材料、法律依据和办结时限等内容。窗口工作人员要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服务,公开透明地完成各项审批工作,自觉接受县级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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