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优良作风提升执行力

时间:2022-06-01 19:00: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梅州山区如何弥补自然条件的不足,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吸引外资外商,实现跨越式的发展,是梅州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多年来重点探索的一重大问题。我们紧密结合山区实际,围绕强化发展软实力,提升竞争新优势,把提高执行力、创优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建设,作为衡量和检验机关作风建设的根本标准,创新机关作风评议活动实践,以科学的评价机制促进机关优良作风常态化,为服务绿色的经济崛起提供了有力保障。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地方财政一般性收入等指标呈两位数增长,增幅居全省第8位。  

一、以扩大民主为基本理念,构建评价主体  

民主理念是民主实践的基础和动力。实践中,我们确立组织主导,多部门参与,各阶层介入的评价主体,实行民主评价机关作风状况,以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全面、公正。一是注重评价主体多元性。坚持责任评议原则,实行市机关作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协调联动开展评价的工作格局。如信访、纠风、新闻等单位开设的“民生820”、“行风热线”、“电子监察”、“梅州民生”、“民生·民声”等栏目,结合自身职能和业务实际,发挥覆盖面广、关注度高、影响力强、实效性好的优势,及时客观反映机关作风状况,纳入公众视野,引起关注重视,督促职能部门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和良好的社会效益。二是注重评价主体针对性。坚持知情评议原则,结合市直党政机关实际,突出服务范围,明确服务主体、服务对象参评。每年深入8个县(市、区),市直经贸、科教、交通等13个系统,分批分次组织基层单位代表、企业法人代表、窗口服务对象等方面的代表开展现场测评,较好地保证了对被评议单位做出有效和可信的评价。几年来,针对市直机关的意见建议近千条,在改进党风政风,提高机关效能、推动民生改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注重评价主体开放性。坚持开门评议原则,充分考虑参评人员的广泛性,确立机关、企业、二代表一委员、先进典型、个体工商从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类型的评价主体,基本涵盖了社会各阶层各层次的人群,较好地体现了人人参评。几年的评议实践中,广大党员干部、社会群众、专家学者、党外人士等各类评议代表,踊跃参与机关作风评价,每年寄送出的评议表,回收率达90%以上,通过网络点击及其他形式反馈作风状况的达1.5万余人次。  

二、以群众满意为基本尺度,细化评价标准  

服务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能。实践中,我们坚持从合理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着力,把机关作风评价的标准定位在群众满意的基础上,追求最大程度的群众认同。一是与中心工作对接。坚持把增强服务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作为评价标准,紧贴发展需要,主动跟进、全程保障全市中心工作、重大活动。2009年,围绕市委关于“主攻项目建设,突出四大重点,抓好五大活动”的工作部署,将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执行和推动情况等纳入评价标准;2010年,把招商引资、扶贫“双到”、“创卫”等方面的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机关作风重点考评,通过合理的标准设置,激发了参评单位的主观能动性,较好地保障了重点任务顺利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取得“优秀”等次,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并获全国10大最具安全感城市殊荣。二是与机关业务对接。紧密结合市直机关的业务实际,围绕影响行政效能提升的难点问题,思考对策,研究措施,增强评价标准的规范性。如在深化审批项目改革方面,按照便民、及时的要求,把完善审批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增加审批工作透明度的具体成效作为重要评价标准,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考评,较好地实现了机关服务的提速。仅去年,全市削减行政审批项目187项,减幅达54.9%。三是与群众需求对接。坚持把评价的触角向民生领域倾斜,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敏感问题延伸,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开通网上信访举报平台,把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的内容纳入评价依据,完善群众诉求表达、受理、督办、反馈等工作机制,构建了倾听“民声”工作新模式。2010年,全市政风行风热线共听取和解决群众咨询投诉反映问题1461件(次),查处涉及强农惠农资金违纪违法案件35宗。  

三、以社会公信为基本指标,改进评价方法  

各级机关代表党和政府行使公共权力的具体作风贯穿于服务社会的始终。实践中,我们与时俱进改进评议方法,真正使评价结果体现出社会公信力。一是实行专项考核。坚持对市直、中央和省属驻梅单位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重头工作,落实惠民政策等方面的工作纳入机关作风评议绩效测评,每项在总分中占一定分值,计入年度评价总分。相关主管单位按照客观评分标准和明确依据进行量化考核,结果均为不含主观评价的物理分,增强了评议的客观性。几年来,先后对重头工作完成、招商引资责任制落实、扶贫“双到”开展等10余项市委、市政府大项工作推动情况进行了专项考评,起到了积极有力的促进作用。二是注重平时检查。通过定期接访、干部下访等制度性安排,借助于网络平台和热线电话等载体,架起多道沟通的桥梁,方便快捷地了解社会群众各种利益诉求;结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经常性党建工作抽查、招商引资效能监察等工作,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机关党员干部意见建议,梳理反馈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许多问题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增进了党群、政群之间沟通了解和双向互动。三是突出综合考评。坚持把社会各界人士的反映和感受作为评价机关作风的基础,采取市政府网站点击、梅州日报剪寄、评议代表现场评价等方式,组织开展投票评议。注重把电子监察、“行风热线”、“梅州民生”、局长(主任)定期接访及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有关机关作风评议方面的工作纳入测评。不断整合力量和资源,构建集部门考评、群众评价、机关干部评价及领导评价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运用技术手段和制度化措施进行感性评价与量化考核。8年来机关作风评议越评越广泛、越评越深入、越评越有生命力,南方日报、广东党建杂志先后作了报道。  

四、以促进长效为基本目的,强化结果运用  

一切持续有效的建设成果都必须依靠制度来加以保障。实践中,我们坚持从体制机制的层次思考、分析、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一是注重跟踪整改。把解决问题作为作风建设的关键环节,对反映机关作风的意见建议和投诉,无论大小、轻重缓急都认真对待和处理。2008年初,市直26个单位对评议办反馈的78条评议代表意见专门开会进行研究,及时作出处理,或解释说明、或协调解决、或改进服务,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2009年,市评议办接到群众有效投诉7件,分别组织力量予以处理;全市纠风部门直接查处纠风案(事)53件,清退违规金额101.3万元。2010年,全市105个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共受理各类投诉17件,纠正影响行政效能行为16件,查处影响行政效能案件3件,纪律处分6人,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强化导向作用。着眼于解决部分单位对机关作风建设和评议工作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参与积极性不够高的问题,加大奖惩工作力度。一方面,每年拿出近35万元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荣誉。另一方面,对后进单位强化责任追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评价为“基本满意”的单位责令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评价为“不满意”的单位,除进行通报批评、在新闻媒体公布、与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经济收入挂钩外,还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真正使作风评价的软指标变成一条硬杠杠。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完善动力管理机制,以量化评价为主,按照评价的结果和效果进行绩效考核,用奖励机制推行工作执行。建立压力管理机制,以检查监督为主,加大机关作风暗访工作力度,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办事窗口、办公场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明查暗访;发挥行风监察员、机关作风投诉中心的监督作用,做到有诉必查,用查促建。严格问责机制,坚持权责一致、惩教结合、奖罚分明的原则,及时发现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推广表彰或惩处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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