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学习心得

时间:2022-06-11 12:45: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这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适应新时代建设发展总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做好干部考核的基本条例。

新条例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思想,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党中央对领导干部的各项要求贯穿到干部考核工作中去。自条例发布以来,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建立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上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认真学习条例全文,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体会:

一是以德为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选人用人必须把好政治关,把是否忠诚于党和人民,是否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是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作为衡量干部的第一标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旗帜鲜明地把政治标准摆在了首位,这是对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是否”的生动诠释和具体落实。干部考核从根本上讲是政治考核,必须讲政治,讲忠诚,这是干部考核的“硬杠杠”,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政治标准也是“试金石”,可试出干部的政治定力、政治能力、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可试出新时代好干部的本色。

二是尽职尽责。坚持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把考核的主要功能聚焦到推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有担当,把履行岗位职责,解决民生实际问题,创造工作实绩,尽职尽责作为评价领导干部的基本依据,让事实说话,有理有据,从而提高领导干部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态度,有效加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岗位意识,杜绝所谓的“太平官”“慵懒官”“推诿官”“圆滑官”,从而让干部着眼日常,沉下心,俯下身,更好地拼搏进取、干事创业,更好地履职尽责、服务群众。

三是奖惩有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明确考核干部主要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及任期考核四种方式。通过不同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区分优良中差,并按照三个区分的要求对干部容错纠错,政绩优秀者适当给予奖励,而考核结果最差的需要适当惩罚,从而有效的激励领导干部多为人民做实事,同时也最大限度地调动了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试炼”中不断“提纯”,锻造自身成色,以在新时代绽放出忠诚、干净、担当的最美光芒。

新时代需要一批一批优秀的领导干部,树立干部品德、作风、廉洁等重要方面,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这是新时代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新条例发布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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