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十三五总结及十四五规划(共5篇)

时间:2022-06-28 12:50: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篇一)

按照县政府《通知》精神,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及时对“十三五”期间特别是今年以来的各项民政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并研究制定了“十四五”期间的民政工作思路。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十三五”期间民政工作总结

“十三五”期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跨越发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能,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期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困难群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更有力度

1.逐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

认真对标上级有关标准和要求,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科学确定和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2020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36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年每人每年240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年520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

每年276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年6780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559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975元;孤儿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

2.及时精准实施民政各项保障政策

立足困难群众实际困难和需求,严格按照救助标准,精准实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和儿童福利等救助保障政策,确保各类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力保障了我县扶贫工作大局。**年至2020年10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0690.621万元,特困供养金3959.039万元,孤儿保障金154.0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538.81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085.843万元。

3.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

(1)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政策对脱贫攻坚兜底作用、持续抓好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在享农村低保对象5523户19341人,2020年1-10月累计新增纳入农村低保515户、248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49户1279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202051人次、4779.357万元,人均补助水平为236.54元。

(2)持续做好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工作。一是切实做好5个未脱贫村和全县239户未脱贫户的兜底保障工作。截止目前,未脱贫户共纳入低保239户。二是加大对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的核查力度,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

低保。全县共有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842户,其中已纳入低保457户、正在申请低保80户、已获得临时救助196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1.5万元。三是深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目前全县927户易地搬迁贫困户共纳入低保262户。四是落实增发极度贫困低保户救助资金政策。我县共有极度贫困低保户125户548人,按自治区文件要求,每人每月增发低保金20元,2020年1-10月共增发低保资金共11.078万元。

(二)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强化,基本社会服务更显专业

1.提高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水平

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加快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定期开展湘桂界线、富川与恭城界线的联合检查工作。

2.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

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规范登记服务程序,圆满完成特殊节日登记工作。**年至2020年10月,共办理结婚登记11554对,离婚登记1514对,补发婚姻登记证2646对,补录婚姻历史数据46239条,各类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严格开展孤儿收养登记工作,确保收养登记百分之百符合法律规范。

3.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加大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力度,积极开展救助站寻亲服务主题宣传周活动及“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行动,**年

以来,累计实施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07人次。

4.扎实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狠抓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促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近两年我县投入400多万元,对已实行公建民营的康乐、麦岭、朝东、柳家等养老机构进行提质改造,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目前入住老人180多人。

(三)社会自治功能全面增强,基层治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1.创新开展社区建设工作

按照农村社区“六有”“四宜”标准,积极推行“4+4”建设模式,结合基层党建亮点,以农村新型生态宜居社区标准,以点带面,串点连线推进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工作。**年12月,我县被确认为首批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

2.扎实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目前我县有民办非企业43家,社会团体191家。我局能及时下发社会组织年检通知,年检合格率达100%,按时完成了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社会组织日常管理工作。

二、“十三五”期间民政工作存在问题

(一)存在严重的人少事多的现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民政事业一直处于全区的前列,上级民政部门把多项民政工作放在我县作为试点和把我县民政工作作为典型推介,无形中增加了很多工作。近几年,我局新增了村干部离任养老补

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及养老服务等工作,加上乡镇民政办工作条件差、人员不稳定,导致了我县民政工作的服务能力难以跟上社会需求。

(二)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编制没有落实。《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行业标准,mz/t024-**)规定: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辖区户籍人口30万以下的,至少配4名婚姻登记员,辖区户籍人口30万以上的县、县级市,每增加10万户籍人口增配1名婚姻登记员。目前,我县尚未设置婚姻登记人员编制,现有从事婚姻登记工作的2名工作人员均从我局下属机构调剂,加之我局现有人员编制少,工作任务重,已影响到工作的正常开展。(贺州市其他县区均设立了婚姻登记机构作为民政局的二层机构,并落实了人员编制)

三、“十四五”民政工作思路

(一)扎实做好我县民政“十四五”规划工作

结合我县社会领域的短板和不足,积极规划我县民政“十四五”项目拟申报我县养老、殡葬、社会治理等项目,进一步补齐我县社会民生短板,强化我县社会服务功能。

(二)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对象兜底保障工作

以发挥社会救助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为引领,以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为核心任务,以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为主要内容,以村委(社区)为依托平台,推动形成各项工作之间有机联系、分工明确、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

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工作新格局,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着力做好困难群体福利保障工作

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和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开展好困境儿童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开展好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加大流浪乞讨人员寻亲工作。

(四)逐步推进我县健康养老工作

深化养老服务业改革,积极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养老服务模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拟建设县级养老服务中心、莲山、福利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不断改善我县养老机构条件,合理布局全县养老机构设置,为康养创造更好的条件。

(五)继续推进城乡社会治理和社区建设

切实抓好新一届村(社区)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快推进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加快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建设,探索符合富川实际的乡村治理机制。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注重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能力素质、作风素质、身体素质,不断强化为民工作理念、增强为民工作本领,建立一支高素质、能力强的民政干部队伍。

四、2020年民政工作情况及2021年民政工作计划

(一)工作情况

1.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局通过成立党员先锋岗、巡防队、防

控卡点等方式,广泛动员、迅速行动,有力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婚姻登记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同时,积极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确保群众的办证需求。为确保我县养老机构安全运行、对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对我县3家养老机构的管理人员和入住老人进行免费的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2.社会救助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城乡低保工作。截止2020年10月,我县有城市低保677户1731人,农村低保5523户19341人,2020年1-10月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840.1079万元,农村低保资金5606.7269万元。

(2)城乡特困供养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自2020年4月起,调整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目前我县共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1721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1650人,城市特困人员71人。2020年累计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886.6099万元,发放特困人员护理费52.3692万元。

(3)积极落实临时救助政策。截止2020年10月,全县共开展临时救助217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50.458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6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5万元。

(4)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深入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运机制,全面落实价格临时补贴政策。今年以来,按上级文件要求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发放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贴190711人次、1019.1092万元。

(5)稳步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供养审批权限下放乡镇改革工作。我县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供养审批权限下放乡镇改革工作已于今年4月开始实施。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将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事项受理、审核、审批工作,实行“谁受理、谁调查、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

(6)切实抓好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纳入2020年民政重点工作,印发了《2020年富川瑶族自治县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方案》,要求各乡镇要对全县在享农村低保对象开展“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漏保”、“死亡人员领低保”等问题,坚决做到“三个100%”即:所有农村低保在享对象100%进行集中评议;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100%纳入低保范围,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要100%清退。2020年以来,全县共新增纳入农村低保515户、248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49户1279人;共停发不再符合享受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共855户3168人。

3.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1)认真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截至10月,共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24.12万元;已满18周岁后领取“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的对象5名(8月起变为3名),共发放3.6万元。我县于今年1月起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

保障资金,截至10月,共发放资金11.354万元。

(2)按时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今年1月至10月,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10.504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17.456万元。

(3)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今年1-10月,办理结婚登记1516对,离婚262对,补发婚姻登记证274对,查档和复函300多人次。

(4)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有民办非企业43家,有社会团体191家。我局能及时下发社会组织年检通知,年检合格率达100%。

(5)做好地名普查工作,我局参与了4起广西和湖南省界因生产和开发产生的纠纷调处工作,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档案入库工作,开展了地名更新工作,目前已登记新增和变更地名37条。

(6)会同相关部门做好2020年支书主任“一肩挑”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联合审查工作,及时足额发放离任村干部养老补贴,今年1-10月共发放补贴840.6085万元。

4.加大投入极力改善养老服务设施

为改善全县养老机构服务设施,我局投入近40万元为麦岭、朝东、柳家3家养老机构采购了服务设施,拟投入260多万元对以上3家养老机构进行提升改造,投入2.1万元对康乐养老院的残疾人设施进行改造,项目建设后,将极大改善我县现有养老机构条件。

(二)存在困难

2020年以来我县民政事业发展取得一定成效的,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民政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管和执法力量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民政工作力量不足,乡镇民政办工作条件差、人员不稳定。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推进全县民政工作,全面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继续抓好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切实保障民生。

(三)切实抓好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篇二)

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年至**年,**区深入实施社区建设六大提升工程,实现了在“加强社区党建、改善办公条件、提升工作手段、提高服务能力、强化队伍建设、保障人员待遇”等方面的全方位提档升级。

三年来累计投入资金600余万元,改造提升办公用房17个,实现了社区办公用房全部达标,形成了如新河街道龙狮桥社区、滨江街道秦潭湖社区等一批在全市硬件设施靠前的社区。

社区协商激发自治活力。**街道荷花塘社区、锡麟社区获得全省第一、第二批社区协商示范社区;2020年**区以全区为单位获批省级社区协商示范区。初步形成了“居民的事情居民议、居民的活动居民办”良好局面,社区自治活力不断提升。

宜城路街道以网格员专职化、工作智能化为抓手,在全市率先开展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吴樾社区**年获得全市首批智慧社区试点;新河路街道获得了全市唯一的省级“三社联动”试点;滨江街道、龙狮桥乡开展“中心+社区”试点,成效明显。

社区工作队伍提升方面。社区工作人员逢进必考制度化,**、**年在全市率先举行了两次社区工作人员招考,共招录、补录社区工作人员87人。拓宽社区书记晋升渠道,9名优秀社区书记挂任街道党工委委员,5名优秀村(社区)工作人员通过考试成为事业编工作人员。

社区保障水平提升方面。每年保障社区运行经费15万元,在全市率先发放社区工作人员工龄补贴、职称补贴,并统一为其购买公积金。

社区减负获得中央媒体肯定。修改完善《关于实行社区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厘清社区依法履责清单和服务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事项,做到“事无准入不得进,事无准入不可为”,获得光明日报肯定。**年10月出台《**区“乡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试行)》,在赋权、下沉、增效上狠下功夫,三级联动解决基层重难点问题。

在滨江街道秦潭湖社区、龙狮桥乡绿地社区开展“中心+社区”建设试点,进一步理顺了社区行政事务与居民自治的关系,为我区进一步开展社区治理探索了一条新路径。

村居制度建设持续加强。先后出台了《**区村(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和补贴的通知》和《**区社区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切实规范了村居及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为社区减轻了不必要的负担。

**年扎实开展村(社区)工作人员管理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三个阶段对全体村和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五个方面的乱象整治工作,共累计处理54人、1个党组织。

完善“三社联动”机制。新河路街道作为安庆市唯一的省级试点项目,通过以社区为基础平台,以社会组织为服务载体,以社会工作为专业支撑,目前已基本形成“联”、“动”的社会治理模式和社会动员机制,同时,双莲寺社区作为安庆市“三社联动”试点社区,已完成了项目招标、项目方案拟定等工作,即将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二、养老服务工作

**区是安庆市的主城区、中心城区,到**年底,**区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4.9万人,约占全区户籍人口的23%,人口老龄化率全市最高,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现有养老机构7个,其中公办机构乡敬老院2个,社会办机构5个。

(一)根据市政府《安庆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2020年)》等要求,**区紧抓机遇,利用安庆市获批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全国第一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等契机,统筹发展,完善市场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完善政策体系,构建体现城乡不同特点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智慧养老、幸福养老模式。

一是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养老服务供应商数据库。指导所辖社区(村)开展老年人信息采集工作,全区4万多老年人信息采集、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全面录入安庆市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入库养老服务企业达到21家,为城区老年人提供送餐、洗涤、洗浴等基本服务。

二是完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联系规划部门,组织乡、街道开展社区养老、机构养老规划摸底布点,历经两年时间,走访调研修改,形成《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30年)——**区初步意见》,通过了市规委会审议。

三是加快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一体化建设。夯实服务设施,建设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区级养老指导中心1个,乡(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9个。利用世行贷款养老项目,改建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5个,就近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陪伴护理、心理支持、社会交流等服务。按照“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功能统一、装修统一”等十统一标准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建成后招标由全国知名的社会机构(企业)实现社会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开展面向全体老年人的生活护理、助餐等运营服务。

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十三五期间,**区社会办养老机构增加了2个,增加床位333张。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生活困难老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由社会服务机构为低收入老年人提供送餐、家政等生活照料服务。**年试点开展,2020年我区已实现低收入老人覆盖率100%,服务对象近800人;特殊困难老年人智能穿戴设备配备。组织各街道、社区配合做好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配备“老人机”等智能穿戴设备;特困空巢老年人定期探视服务;由3家社工机构对9个乡街200多名老人开展探视服务,服务对象满意率高;为286户高龄空巢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为其安装智能报警系统、安全扶手、防滑垫、洗澡椅、智能拐杖、感应起夜灯等适老化设备,切实帮助其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安全度和舒适度,老年人满意度非常高。

五是创建智慧养老示范街道。区领导高位推动,政府区长每月一调度,推动**街道建成以“医养融合”为特点的养老服务示范街道,拟定8个示范18个项目组织实施,积极打造“老”字号品牌,突出“孝”文化,一批个性化老年团体老年活动满足了老年人物质、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求,引领了全市老年生活新风尚。**年**街道荣获国家三部委表彰授牌“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街道”。指导辖区一个养老机构开展智慧养老院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建设方案,运用互联网+技术,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智慧化融合发展等模式,运用高科技手段提供实时、快捷、高效的养老服务。

在安庆市民政局的指导支持下,**年至**年,与**街道共同成功主办了“**街道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邻里文化节暨**区重阳爱老节主题活动”。协助拍摄了宣传片,开展了全区“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敬老爱老助老模范、敬老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比表彰,组织的多场社区大型敬老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二)认真组织实施民政民生工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残疾人两补,取得实效。

一是制定了**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指导养老服务机构提质增效。精心组织实施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7300多名80岁以上老人享受高龄津贴,其中100周岁以上老人13位。组织实施城市生活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特困空巢老年人定期探视服务等养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满意率高。

二是**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服务行动取得初步成效。牵头组织乡街、联合公安、城管、市救助站开展恶劣天气集中巡查救助活动,紧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9人次护送市救助站、8人送医疗机构救治。帮助了11名长期流浪人员成功返乡安置,给予社会救助。制定了《**寺周边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行动方案》,实行常态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每逢重要节日牵头开展联合行动。去年以来,共开展联合巡查46次,成功劝离503人次。

三是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创新管理。全区有41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由600元提高到1050元,**-2020年累计发放资金206万元。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对5名大学生孤儿发放了每人1万元助学金。**区民政局牵头成立的**区关爱困境儿童志愿服务队,动员社会力量对孤儿进行关爱帮扶,联合大学生志愿者和社会爱心人士,多年来爱心接力帮服困境儿童,被省妇联推选为全省巾帼志愿服务优秀典型。疫情防控期间,区民政局组织各乡、街道加大孤儿和困境儿童关爱力度,第一时间启动困境儿童日报制度,指导各社区、村民政专干对辖区的8名社会散居孤儿和34名特殊困境儿童进行了全面走访,送上口罩、生活物品等。并对走访中发现的特困孩子家庭及时进行救助。(**年42人*600*12,**年41*600*6+41*750*6,**年41人*900,**年41人*900*6+41*1050*6)。

四是提升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水平。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补助,服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941人,帮助困难残疾人救助1181人。

(三)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和能力建设。加大安全检查督查力度,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到上级资金支持,引导和帮助养老机构改造提升,配置消防设施。牵头制定了《**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年专项行动方案》,督促养老机构涉及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全部整治到位,安全运营指标达标率100%。提升民政行业机构管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走访发现长风乡敬老院消防设施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积极争取市民政局支持,获得中央福彩公益金等200多万元,引导帮助敬老院更新消防设施设备,改造提升。

(四)着力加强文明窗口行风建设,婚姻登记窗口规范管理,进一步优化工作环境,开展优质服务,在重要节假日安排工作人员加班办理登记业务,群众满意度高。配合完成了婚姻登记处新址的设计、装修装饰工程。**年至**年,共办理结婚登记6068对,离婚登记2462对。

3.争取资金、谋划项目,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紧抓我市获得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等机遇,积极申报项目和上级资金,谋划并申报的一个项目已纳入长三角项目库。**年争取到中央财政支持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项目、空巢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中央、省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省智慧养老机构示范项目、敬老院改造提升项目等,成功争取项目14个,争取到位项目资金563.28万元。2020年争取到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等,到位资金283万元。

(五)发展慈善助残事业。争取上级民政部门资金支持,指导东正社区和沐阳之家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创办了“安庆市**区东正沐阳慈善超市”,规范运营,成为全市唯一在民政局依法登记的慈善超市,牵头组织社区公益慈善活动,社会反响良好。

(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严重缺失,养老服务市场体系建设不完善。我区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4.9万人,人口老龄化率全市最高。现有养老机构7个,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综合养老床位数不高。另外,金城养老服务中心现有305张床位面临棚改拆迁,千名老年人床位数指标缺口短期内难以弥补。

二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不高。按照市政府要求,到2020年每个社区都要建成一个3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我区尚有15个社区站点用房没有落实。

三是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能力不强。从业人员普遍年龄偏大,机构管理和护理专业化水平低,缺少规模化、品牌化的民办养老。

四是养老工作体制不完善,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落后。区民政局仅有一名工作人员从事养老工作,乡、街道、社区民政干部绝大部分身兼多职。既承担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又负责养老服务监管,任务艰巨。

五是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制度变化带来的监管难题。**年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在新的备案管理制度不很完善的情况下,基层民政部门在行业监管上很难到位。

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

一、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低保领域专项治理,打造“阳光低保”。充分发挥城乡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职能作用,加大乡街自查及区级互查力度,确保纳入低保的家庭准确无误。同时强化低保工作人员的管理,利用案例及时警示教育行业工作人员。二是进一步做好特困供养工作。及时足额发放供养资金,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福彩公益金,进一步完善敬老院基础设施,提高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及时进行救助,切实发挥“救急难”资金的效益。

二、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依托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和其他项目资金,继续推进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提升改造,增加床位数。新建**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9万多平方米。为中型居住区级康疗养老中心、示范智慧养老机构,含养老公寓、接待服务业中心、介护中心和康疗中心。二是搭建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信息一体化平台,全力打造养老“十分钟服务圈”,提升养老信息化服务水平。三是培育养老服务知名品牌。招标引入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管理运营能力的外域养老服务主体,通过发挥品牌示范作用带动全区养老服务业发展。四是与公安、应急管理(消防)、卫健委、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保障公平准入,合力公正监管,对违规、劣质的机构要坚决逐出市场,确保老年人养老安全和养老市场健康发展。

三、持续强化城乡社区治理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让群众真正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二是在全区范围内提升提炼工作基础较好的社区,通过硬件提升、能力建设等打造精品社区。三是深入探索大社区治理新模式,做好龙狮桥乡、滨江街道“中心+社区”试点建设。四是继续做好新河路街道省级“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加大“三社”之间融合,更好发挥社会组织、转业社工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

(篇三)

一、“十三五”完成情况

(一)行政村规模调整情况。

**年1月,撤销**镇、**乡,设立新的**镇;撤销武康镇、三合乡,增设武康、舞阳、阜溪、下渚湖街道。**年3月,撤村建居成立五龙社区、丰桥社区,新建新丰社区。**年5月,新市镇行政村合并,撤销石泉村、东安村、谷门村,组建新的谷门村;撤销水北村、王公郎村、子思桥村,组建新的水北村;撤销士林村、舍渭村,组建新的士林村;撤销士林居委会。

目前,阜溪街道兴山村和狮山村正在进行撤村建居,已通过常委会议,等待批复。下一步,**县将调整阜溪街道、下渚湖街道、乾元镇行政区划,将阜溪街道秋山村及秋北村、下渚湖街道新琪村和乾元镇金鹅山村及联合村划出,组建金鹅山街道。调整阜溪街道、**镇行政区划,将阜溪街道五四村划归**镇管辖。

(二)养老产业发展情况。

**县户籍人口44.24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11.47万人,占总人口的25.92%;目前全县运营养老机构13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6家,民办养老机构7家,共有床位2952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084张。全县共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67个,实现了村(社区)全覆盖。

1、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我县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县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运行及资金管理办法》《**县健康养老产业“十三五”规划》《**县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县镇(街道)福利中心公建民营改革方案》等政策文件。从体制、机制入手,破解养老服务与管理瓶颈,着力保障日益增长的多元养老服务需求,建立健全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三级网络体系。

2、深化改革,完善机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着力推进“公建民营”。以“公建民营”为突破口,从“公益性+社会性”有效融合上下功夫,在全省首创“整体打包”模式,全县11家镇(街道)社会福利中心撤并为5家并进行改造提升,采取公开招投标,引进专业社会力量负责实施升级改造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由县财政及上海海阳养老公司1:1共同出资改造,总投入超过1000万元,形成了“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政府监管、管办分离”的良性局面。二是加快发展“医养结合”。有效融合医疗和养老两种资源,不断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质量。**爱暮佳颐养中心设置床位500张,目前已升格为护理院。**县社会福利院、**老年乐园等养老机构均内设医务室开展医疗服务。**县人民医院成立乾元医养中心,设置养老床位23张。同时,物联网智能养老服务平台在县社会福利院上线,92台具有感知能力的记忆枕可对老人活动状态、生理指标和心冲击图等进行实施监测。三是大力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了由消防、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参与的安全检查工作小组,按季度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检查。目前全县养老机构均已安装消防喷淋系统,大大提升了养老机构预防紧急突发火灾的能力。

3、延伸服务网络,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一是提升照料中心专业化运营水平。**年8月出台《**县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委托社会组织运营方案》文件,以满足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基本出发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和运营管理。截至目前,结合幸福邻里中心建设,已有102家照料中心委托社会组织运营。今年将细化方案,实现全县照料中心100%委托社会组织运营。二是发挥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作用。努力推进区域性综合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我县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去年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共4家(武康2家、舞阳1家、洛舍1家),今年计划再建设8家(乾元、新市、雷甸、钟管、阜溪、洛舍、新安、下渚湖各一家),建成后将覆盖10个镇(街道),分别是武康、舞阳、乾元、雷甸、新市、钟管、阜溪、洛舍、新安、下渚湖,覆盖面达83%。目前乾元、雷甸、阜溪、洛舍、阜溪、下渚湖已完成,新市、新安正在装修,预计11月底完成。三是优化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依托12349热线,由加盟商和助老员上门为全县26个社区、9个居委会、148个行政村的9600多名“五类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4、完善救助体系,保障老年群体基本权益。一是拓展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年将养老服务补贴从武康、乾元、新市三大镇扩面至本县户籍中低收入的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城乡“五类老人”,实现了城乡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全覆盖。目前,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老人约8200人,占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7.2%。二是实施“金色爱心工程”。自**年被确定为“金色爱心工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浙江省试点县以来,我县连续八年由政府统筹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投保,从根本上实现了老年人意外伤害“零支付、大回报”。三是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年,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三服务”活动,将《浙江省老年优待证》制作权限委托下放至各镇(街道),添置老年证制作机器12台,实现老年人不出乡镇,在“家门口”就可以申请并领取证件。

二、“十四五”规划

(一)行政区划调整。

行政区划调整要结合我县发展实际,暂无“十四五”期间区划调整计划。

(二)“十四五”民政发展思路。

(篇四)

一、“十三五”时期宁国民政事业发展回顾

“十三五”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是全面落实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期,是经济增长模式转换的攻坚期。宁国民政围绕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宁国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社会福利事业长足发展。“十三五”期间累计发行福利彩票4.68亿元,筹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4779.5万元用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一是残疾人保障体系和老年人福利制度全面建立。**年全市保障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服务对象6478人,发放补助资金468.8万元;发放高龄津贴1.15万人,资金425.63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城区287名居家困难低收入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发放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2880人共386.1万元;二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全市现有各类养老床位3842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44张,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覆盖率将达到70%以上。三是养老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共发布27项安徽省民政地方标准,其中养老机构危险源识别与控制规范、养老机构修养人员心理护理规范作为全国行业标准立项,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市社会福利院改革改制工作和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等持续推进,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市社会福利院提升工程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一是城乡低保全面统筹。**年7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城乡低保认定条件、申请审定程序、管理制度、保障标准等方面全面统筹并轨。**年3月,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并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低保核查,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建立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障标准逐年增加。截止**年12月,全市城乡低保对象6229户7985人,保障标准为月人均590元,**年1月至**年12月,累计发放低保金xx亿元。二是规范特困人员供养。对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实行系统平台信息化管理,规范特困人员审核审批,加强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动态管理,开展特困人员清理核查,切实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合法权益,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建立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障标准逐年增加。截止**年12月,全市城乡特困供养对象2117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055元/月·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78元/月·人,**年1月至**年12月,累计发放生活救助金6933.2万元。三是临时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大资金投入,科学确定救助标准,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明确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要求,将家庭成员因病、遭遇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其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年1月至**年12月,共实施临时生活救助5201户次,发放救助金529.55万元。四是核对机制全面建立。**年9月,宣城市民政局整合人社、税务、工商、公安、民政等部门的数据,建立了宣城市居民家庭经济情况核对信息系统。我市成立了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全面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保障各类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平台建立至**年12月,共核对各类申请救助对象57914户次132096人次。

——地名管理不断加强。积极开展地名设标工作,为城区55个老旧小区和103条背街小巷设置了199块地名标牌,为19个乡镇(街道)、102个村设置了107块村镇地名标牌,在全市63个村设置了5万余块农村住户门牌。开展城乡地名标牌专项整治,对26条道路52块不规范地名标牌进行了整改、对51条没有地名标牌的道路增设了143块地名标志。圆满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全市共采集11大类64个子类各类地名信息6182条,全部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大力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编制出版了《宁国市行政区划图》、《宁国市地名文化集锦》,编制的《宁国市标准地名录》正在审核中,即将正式出版。完成了宁国市与旌德县、泾县、广德市、浙江省临安区、安吉县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加大边界纠纷调处力度,有力维护了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社会组织管理不断规范。全市累计登记各类社会组织355家,通过不断健全规章政策、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方法等措施,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功能明确、政策完善的社会组织发展新格局。

——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加强。婚姻登记管理规范,登记合格率100%。市婚姻登记处首批被民政部授予“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称号。被省妇联授予安徽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殡葬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全市遗体火化率继续保持100%。加大了殡葬基础设施投入,全市102个行政村,在用村级公益性公墓126处,实现了村级公墓的全覆盖。投资1050万,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一期30亩及骨灰堂项目,预计2020年投入使用。大力推进新增骨灰集中安葬工作,建立了骨灰管理跟踪制度,全市新增骨灰集中安葬率超过80%。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市救助管理站按照三级站标准进行建设,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一体,人员、设施配备齐全。**年至今共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582人次。

——社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服务设施更加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能力设施逐步完善,全市102个村、18个社区全部建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32平方米。二是服务内容逐步丰富。通过“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方式,打造了一批高标准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增设各类便民服务设施,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办事流程,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社区公共服务扩大覆盖,便民利民服务和志愿服务蓬勃开展。三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每年举办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职业水平考试,按照初级100元/月、中级200元/月、高级300元/月标准予以职业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业社工人才及社区志愿者数量不断增长。四是信息共享正在形成。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逐步普及,西津街道凤凰社区、南山街道白云社区等积极探索智慧社区建设并逐步推广,信息化与社区服务深度融合,提高了公共服务便捷性和群众办事满意度。五是体制机制持续创新。社区多元主体广泛参与,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社区服务机制初现雏形,社区协商工作成效明显。六是村民自治持续深化。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协商示范点”创建活动,西津街道金桥社区、港口镇港口村被评为第七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港口镇山门村、梅林镇对山村分别入选全省第一批、第二批社区协商示范单位。**年9月,顺利完成全市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在选举中继续实行“三项制度”改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二、民政事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十三五”期间,民政部门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实践中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民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层服务力量不足。民政工作是一项关乎困难群众根本利益的基础性工作。近几年来,工作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不断增多,民政工作已由传统的十余项职责增加到三十多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而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编制却未增加。救助对象核查、走访联系制度、救急难制度等工作都需要大量的工作人员,基层工作人员负担重、压力大。二是基础服务设施比较薄弱。民政基础服务设施是民政工作的基石,是民政部门为社会、为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提供服务的重要阵地。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十分强烈,不论是我市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是城乡社区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殡葬服务管理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离群众的需求都有很大差距。三是民政对象需求不断增长给民政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加快,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汇集,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凸显涌现,特别是民政工作对象的需求不断增长,且呈现出个性化、多样化趋势,给民政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和矛盾。

三、“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的任务

(一)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1、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建设。根据养老市场需求,统筹做好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实现每千人拥有养老床位45张;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护理能力建设,实现标准化医务室100%全覆盖,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以上,并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医疗护理补贴制度;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实现城市社区100%全覆盖,每个乡镇覆盖2-3个村;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和政府补贴制度,鼓励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社区养老服务统一打包,交由社会力量运营,争取实现区域内的社区养老服务统一标准、统一运营。

2、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稳步推进市社会福利院公司化运营改革,逐步探索发展医养结合、社区养老及居家养老等业务;实现80%以上的农村敬老院实现公建民营管理,在提升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的同时,满足农村留守老人养老服务需求;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机制,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和知名品牌,“十四五”期间力争打造一个智慧养老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一家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和一家省级智慧社区示范养老服务示范项目;继续实施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扩大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保障标准。

3、健全养老服务管理机制。建设全市养老机构监管平台,加强养老机构和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的日常监管力度;建立星等级与运营补贴挂钩制度和运营补贴绩效管理制度,有效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定期组织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养老服务管理水平,全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员持证上岗率100%;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保障制度,切实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完善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扶持政策,逐步建立志愿服务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行集约化运作、项目化服务,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建设。

4、补齐养老服务体系短板。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养老服务倾斜,完成霞西等乡镇(街道)敬老院扩建、迁建工作;建设特困失能人员集中供养中心100张床位,失能失智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加大养老项目招引力度,引进全国知名养老、医护等机构,围绕健康养生、医疗保健、休闲度假等产业功能布局,实现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

5、加快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全面运行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规范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建立起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积极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二)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1、完善救助政策。探索完善社会救助标准量化确定机制,建立有利于保障不同困难人群的救助标准,不断提高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持续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完善各项救助政策,探索制定与家庭规模、结构相对应的救助标准和与促进就业政策联动的救助工作机制;不断拓展医疗、教育、住房等单项救助政策的范围,逐步体现救助政策的“梯度效应”,完善核对平台系统数据,健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凡救助、必核对”要求,体现公平正义的救助理念;注重做好救助与其他保障政策之间的有机衔接。

2、改进救助手段。建立困难群众基本信息数据库,完善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整合民政、应急、医保、教体、住建、人社、工会等相关部门的救助资源,探索跨部门信息共享的办法措施,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推进“互联网+救助”,使困难群体公平享受救助待遇。不断推进和深化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深入实施,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三)加强区划地名管理

适应城乡规划体系布局要求,科学、合理、适时调整行政区划,促进城乡规划与行政区划相协调。加大力度,全面完成乡镇地名标牌和农村住户门牌的设置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加强边界线联合检查力度,实现对行政区域界线的长效动态管理。加快地名普查成果转化,适时编制出版标准地名词典、标准地名志等地名成果资料。

(四)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1、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培育发展居民服务类、文体活动类、公益慈善类、参与基层治理类社区社会组织,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力争“十四五”末,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3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有效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作用。

2、创新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有形”向“有效”转变,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公益”服务品牌建设。探索采取居民点单、民政局派单、社会组织接单、群众评单的“四单”服务模式,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志愿服务和关爱帮扶活动。着力破解为困难群众服务供需脱节的难题,实现社会组织在时间、空间和内容上与服务对象的无缝对接,增强志愿服务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3、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进一步压实社会组织双重管理的监管职责,不断规范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力争“十四五”末,90%的社会组织每年年检前进行专业审计。持续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审计、不规范问题集中排查整改、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等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多种方式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

4、推动社会组织有效发挥作用。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依托,注重社会组织孵化、赋能作用,不断引领全市社会组织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推动落实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政策,力争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项目进行归口管理,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增强社会组织的活力,不断提高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意愿和能力。

(五)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适应现代社会管理和社会文明进步发展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事务管理改革,为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1、不断深化殡葬改革。一是全面推进惠民殡葬,惠民政策覆盖面达到100%。二是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车辆服务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殡葬服务能力水平。三是持续推进新增骨灰集中安葬工作,新增骨灰公墓集中安装率达到100%。四是大力开展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引导群众丧事简办、文明治丧。

2、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为民服务”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规范执法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规范内部管理,确保婚姻登记工作有序透明;完善办公设施,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登记管理队伍建设,树立婚姻登记机关良好形象。

3、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建立健全由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教育、公安、卫健、司法、财政等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牵头协调、监督管理,组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开展业务培训,开展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摸排走访建档工作,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切实履行民政部门监护兜底职责。

4、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转型升级。在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基础上,强化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职能,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调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

(六)创新城乡社区服务实效

1、推动形成互联、互动、互补的治理格局。深入推进政治、德治、法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促进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村(居)民自治充满活力,群众自治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规范发展,专业社会工作队伍逐步壮大,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促进社会安定有序。

2、加快构建多元、多层、多样的服务网络。社区服务日益完善,建设一批服务大众、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社会服务和福利设施,健全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形成覆盖全体社区居民、内容完备、机制灵活、方便快捷的社区服务体系。

3、全面打造安全、便捷、宜居的新型社区。在总结全省及我市智慧社区试点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广科学、实用、高效的智慧社区建设模式。通过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与健康、卫生、体育、教育等其他智慧系统互联互通,力争社区所有公共服务进入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同时在养老、家政、生活服务等领域与线下实体对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商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出多种品牌社区服务。

4、基本健全协调、协作、协同的民政工作机制。增强民政工作的开放性、融合性、科学性,提高民政综合统筹能力,形成综合协调有序、部门协作有力、社会协同有效的工作局面。

5、基层社会管理类指标。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率达100%以上;村(居)委会办公及综合活动用房达标准化要求;社会组织作用和能力明显增强,全市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达6个以上;社会工作者数量达600人以上;社区志愿者人数达2万人以上。

6、基本公共服务类指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机构规范建设达标率100%以上,实现社区“下楼工程”率达100%。

(篇五)

一、“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全市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担当作为,务实创新,扎实做好了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工作,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不断强化,儿童福利关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残疾人福利制度建立实施,慈善捐赠事业发展迅速,社会组织改革创新全面深化,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稳步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得到加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更加优化,养老服务业加快转型升级,婚姻登记管理规范化水平持续提高,惠民殡葬改革持续深化,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逐步完善,法治民政建设全面推进,“互联网+民政”大数据综合应用系统基本建成,从主要数据指标发展情况(见附件1)的监测来看,“十三五”规划既定目标和主要任务顺利推进,民政事业整体实现跨越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城乡低保准逐年提高,较**年分别增长16.2%、54.1%。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840元,失能、半失能、自理特困人员照护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560元、280元、100元。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1400元、920和500元。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建立,年均发放临时救助金2000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9000余人次。肥城市“平台式”综合救助模式被民政部推广。出台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文件,社会救助领域审批权限全面下放,社会救助审批时限由35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新泰市审批权限下放做法在全省推广。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年均开展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复核30余万人次,社会救助精准度进一步提高。

(二)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改善。累计建成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39处、农村幸福院1005处,泰山医养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全市养老机构达到110家,各类养老床位达到4万张,比**年增加1万张,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以改造敬老院卫生间、厨房及餐厅、医疗服务、文体娱乐设施,以及定期组织老人外出观光为主要内容的“四改一定”实事工程全面完成,省民政厅以鲁民函〔**〕138号文件形式推广了我市经验。我市被确定为“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地区”,**年国家康复辅具产业综合创新观摩会议在我市召开,民政部发文推广了我市做法。

(三)基本社会事务全面规范。婚姻登记在实现全免费基础上,实现由规范登记向优化服务延伸,全市6个婚姻登记处均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流浪乞讨救助更加规范,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4759人次。殡葬惠民政策全面实施,年均为群众减免基本殡葬费用3000万元左右。红白理事会实现村(居)全覆盖,**年我市被省文明委表彰为移风易俗工作先进市。殡葬设施覆盖率逐年提高,建成公益性公墓243处。**年以来,共开展乡级行政区划调整6处,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新泰市代表山东省接受国务院地名普查办监理和质量评价,被授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先进集体,东平县被评为“千年古县”,对42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进行了联检,出台《泰安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地名专家库,分三批完成157条泰安城区主要道路命名更名工作。

(四)基层社会治理明显增强。城市社区治理水平全面提高,泰山区探索推出的“互联网+社区”“六慧”治理做法被民政部推广、“2+n”社区治理服务新机制被民政部评为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提名奖;肥城市、岱岳区入选全省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发了《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共同体建设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重点从“强化党建引领、落实服务用房、推进减负增效、优化公共服务”等四个方面,作出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着力推进城市基层治理。农村社区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实现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年,全国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在肥城市召开。**年,新泰市被确定为全省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试点。泰山区省庄镇孙村党支部书记米培莲同志当选首届“全国最美社区工作者”。全市各级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由**年的2429个发展到3395个,年均增长8.8%,涌现出小荷公益、泰山义工等一批全省全国知名品牌。社会组织党建与登记管理同步联动全面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应建尽建,能建全建。广大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扶贫攻坚、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慈善事业发展不断规范。坚持“党政推动,民政牵总,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和“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工作方针,强基础,抓重点,搞创新,促全面,全市慈善事业迅猛发展,全市形成了以市慈善总会为龙头,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慈善机构为主体,村(居、社区)慈善工作联络站为基础的慈善组织网络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慈善总(协)会共接收捐赠款(物)折合人民币xx亿元,累计投入资金xx亿元,对各类困难群众实施了救助。**年,泰安市、新泰市上榜第五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榜单》,其中泰安市列全国百强城市第50名,列山东省第5名。**年,以首个“中华慈善日”宣传为契机,组织开展了首届“泰安慈善奖”评选活动,全市79家慈善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受到表扬。“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销售福利彩票xx亿元,筹集公益金xx亿元,有力支持了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发展。

(六)民政系统自身建设稳步推进。全市民政机关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及时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持续推进正风肃纪,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民政形象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重视并做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级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形成了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机关党委推动落实、基层党组织各负其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党建对民政工作的政治保障更加有力。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民政政策法制建设相对滞后,个别行政法规制定和修订进展缓慢;二是城乡、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依然需要加大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区域的投入力度;三是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专业化民政服务人才匮乏,部分工作“缺钱、缺人、缺设施”问题仍较突出;四是民政信息化、标准化发展较为滞后,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

二、“十四五”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发展面临一系列新目标新任务,一批新的国家战略将会深入推进实施,这是未来五年发展历程的新开局。“十四五”时期我市人口规模、结构、分布会发生较大变化,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形势更为严峻,城乡结构跨越重要历史节点,这都将导致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对基本民生保障和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新变化、新要求。目前,影响“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的因素很多,经认真梳理研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和职责定位,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要自觉把“十四五”民政工作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和推进,推动实现“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脱贫致富一个不能落下”。二是科学研判“十四五”民政服务对象从“特定群体”向“社会公众”转变、工作布局从“农村为主”向“城乡统筹”转变、工作机制从“管理服务”向“治理服务”转变的影响,探索构建适度普惠性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的民政工作布局,加速促成民政服务从“管理服务”向“治理服务”的“蝶变”。三是主动适应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权益保护、儿童福利、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等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变化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加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深化“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设立“一门受理,一门办理”综合服务窗口,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腿”,织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

三、“十四五”规划编制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省第二十四次全省民政会议和第十一次全市民政会议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幸福美丽新泰安作出新的贡献。

四、“十四五”发展目标、指标

以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为引领,以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为核心任务,以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权益保护、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社会工作、慈善事业等为主要内容,以城乡社区为依托平台,以社会组织为重要载体,以社会工作为专业手段,以社工人才和志愿者为重要力量,以改革创新、砥砺前进为时代主线,加快建立基本社会服务保障能力、基本社会服务统筹层次、城乡区域间基本社会服务政策融合协调配合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各项工作之间有机联系、分工明确、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工作格局,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十四五”重点任务及重要举措

(一)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安全网

整合优化各类社会救助资源,进一步构建“功能完善、统筹衔接、务实管用、兜底有力”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强化社会救助政策之间、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把“最后一道防线”筑牢筑实。一是进一步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急难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制度体系,构建制度衔接、资源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信息共享的体制机制和综合救助格局。建立多层次的救助制度,扩大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范围,对不符合低保和特困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单亲、无劳动能力等低收入家庭,给予适当生活救助。对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适当给予相应的专项救助或临时救助;降低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群的救助门槛,强化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救助服务等措施的综合运用,提高救助针对性、实效性。二是推进建立基本生活救助标准科学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低保标准制定办法,建立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低保家庭财产标准或条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在当地低保标准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确定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根据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照料护理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加快推动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均等化建设,研究制定分区域的救助指导标准,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三是推进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提升工程。健全县、乡、村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发挥县级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平台和村(居)社会救助工作站的作用,推动跨部门救助事项的协同办理,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优化救助审批程序,全面取消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推行个人申请社会救助承诺制,申请人只需提交“一证一书”即户口本(身份证)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便可申请社会救助。四是健全完善“现金+实物+服务”社会救助模式。对低保、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残疾人,在做好与养老服务补贴及相关助残政策等有效衔接的前提下,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集中托养、发放服务券等方式提供必要的照料服务。加强专业社会工作介入服务,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辅导,链接社会资源,增进社会融入,不断增强困难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二)深入推进服务转型升级,提升养老服务和残疾人福利水平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调节作用,加大公共资源投入,引导扩大社会参与,激发市场发展活力,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一是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按照“放管服”和“一次办好”要求,完善政策制度,培育充满活力、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加大资金、土地、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扶持力度,重点向社区居家养老、长期照护、农村养老倾斜,由“补砖头”“补床头”向“补人头”“补运营”转变,推动养老服务补贴长效化。二是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在机构养老上,进一步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重点满足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需求。在社区居家养老上,全面落实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政策,支持专业养老组织连锁化规模化托管运营养老设施,打造养老服务品牌。农村养老上,加强对农村幸福院的分类管理,推动建立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老年人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养老模式。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对养老服务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加快标准推广应用,开展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估工作。健全完善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和在职教育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四是进一步健全兜底保障制度。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有条件的农村敬老院面向社会老年人开放,打造区域性养老中心。建立养老服务基本清单,健全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留守老年人巡防关爱等制度。五是做好残疾人福利工作。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适时动态调整补贴标准。加快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实现与儿童、老年人护理照料服务体系的衔接和资源共享。

(三)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创新,推动基本社会服务向更深层次发展

强化党对城乡社区治理的领导,大力实施社工人才队伍和志愿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优化服务管理体制机制,规范和促进社会工作发展。一是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工作机制。优化社区管理层级划分和组织架构设置。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强化村委会候选人县乡联审机制。完善社区协商,规范民主决策,建立社区协商与民主决策衔接机制。推进村务监督工作深入落实,完善居民监督机制。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推动社区回归自治本真。配合村庄规模调整,稳妥有序推动“多村一社区”、“村改居”社区管理服务体制改革。二是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提高社区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完善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配建移交政策,按照“小办公、大服务、敞开式、亲情化”改造社区办公服务场所,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深化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服务“四社联动”,推进“四社”互惠融合、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推进各类服务资源下沉服务社区,推进社区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效能。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加快社会工作开展。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突出教育、卫生、民政、工会、残疾人等领域社会工作岗位开发。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在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防灾减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社区矫正、残障康复等领域广泛开展。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注册登记制度。争取到“十四五”末,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覆盖城乡的社工人才队伍,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3000人以上,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数量超过60家。加强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登记、注册,推进志愿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联动机制,推动志愿服务精细化、专业化发展。四是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指导优化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整合乡镇审批、服务、执法等各方面资源,优化公共服务职能。推动创新乡镇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建立多元供给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扩大公共服务有效供给。

(四)规范婚姻收养殡葬管理,不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以惠民便民为导向,推进婚姻收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规范化建设,促进绿色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专业社会服务。一是加强殡葬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落实全市绿色殡葬建设规划,加快树葬公墓林等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经营性公墓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一批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殡葬服务设施,健全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殡葬公共服务水平。“十四五”末,力争以树葬公墓林为主的绿色公益性公墓能够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全市惠民殡葬政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持续提升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继续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标准化服务,推进“互联网+婚姻服务”,加快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完善婚姻信息历史数据,做好建国以来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补录工作;深入推进婚俗改革,倡树简约适度的婚姻礼俗礼仪,促进和谐婚姻幸福家庭建设;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登记合格率达到100%服务。三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健全四级救助服务网络,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优化主动发现、联合巡查、转介服务机制,推动信息化建设,建立城乡一体化快速响应机制。继续提升市级救助管理机构设施建设水平,完善县级救助管理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减少外出流浪现象。

(五)加强儿童福利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坚持儿童利益优先原则,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健全关爱保护体系,不断提升儿童福利保障、关爱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分类实施更有针对性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政策,适度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的基本生活费标准,继续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二是推进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健全服务功能,规范工作流程,引入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关爱保护,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实现市、县(市、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提供有力支持。三是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和规范化建设,集养、治、教、康于一体,做到完善设施设备,规范管理服务;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开设特教班,在满足机构内儿童需求基础上,探索打造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四是有效整合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中心或活动站,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学习辅导、特长培养、心理疏导、暑期护航等服务。

(六)加快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形成登记与监管并重、行政执法与行业自律良性互动的监管格局。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进一步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求,确保社会组织始终在党的领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推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和党建工作载体建设。二是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健全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形成法治健全、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三是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建立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综合监管部门、党建工作机构共同参与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四是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通过财政金融扶持、税收优惠、政府购买等方式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激励他们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双招双引”、平安建设、社会治理等发展战略,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中发挥更大作用。

(七)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健全地名公共服务体系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加强区划地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推进界线管理服务创新,提升地名管理服务质量。一是优化行政区划设置。认真贯彻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民政部《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严格按照行政区划调整程序规范,增强行政区划调整的前瞻性、科学性和规范化水平。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积极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拓展城市发展空间。通过撤镇设街道办事处、撤乡设镇、乡镇规模调整等,优化乡镇布局,加快小城镇发展。二是推动平安边界建设。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扎实开展省、县两级界线联检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健全维护边界地区稳定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地区间合作,妥善调处边界地区纠纷争议,维护社会稳定。配合省厅继续完善全省县级界线界桩卫星影像信息管理系统,提升界线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三是提升地名管理服务质量。认真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建全地名管理协调体制,配套完善地名管理服务政策标准体系。创新地名公共服务内容和方式,健全完善以地名标准化为基础、信息化为手段、城乡系列地名标志为载体、地名文化为支撑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提升地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质量,有序推进地名文化产品开发,组织修编城市地名规划,完善城乡一体的地名标志体系;健全地名文化保护机制,积极参与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鼓励申报国家级地名文化遗产,完善分类、分级、分层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和地名文化遗产信息资料。

(八)加强慈善捐助和福利彩票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培育发展和规范慈善组织,构建法治化、组织化、专业化、多元化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格局。继续秉承“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信于民”的社会承诺,创新福彩管理机制、强化营销宣传、狠抓队伍建设,实现“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目标。一是完善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坚持走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的慈善募捐道路,形成以“慈善月”捐赠为依托,集中捐赠与经常性捐赠、线上捐赠与线下捐赠有机结合的社会化募捐工作格局,尽力满足困难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救助需求。二是完善慈善事业发展促进制度。制定“泰安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探索建立慈善组织嘉许制度,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捐款退税机制。完善慈善工作机制和人才培养培训制度,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覆盖城乡的慈善工作队伍。三是促进福彩事业健康发展。创新营销宣传形式,大力促进泰安福彩品牌建设与拓展购彩群体协同发展,注重新媒体的开发运用,合理优化营销方案,拓展销售渠道,培育市场新动力,突出“公益福彩”、“阳光福彩”品牌影响力,赢得更广大购彩群体的认同。四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市级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慈善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力争到“十四五”末,慈善监管体系健全完善,慈善行为规范有序,慈善活动公开透明,社会捐赠积极踊跃。

(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民政事业发展智力支撑

一是健全人才培养体系,联合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紧抓教育培养、引进招聘、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表彰激励等环节,建立充满活力的民政人才流动、职业生涯发展机制。二是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制定养老人才学历教育与职业能力发展规划,有计划、有层次的对儿童护理员、养老护理员、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等进行培训,提高政治素养、道德水平和专业能力。三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党管人才原则,把政治建设摆在社工发展首位。完善泰山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落实泰山和谐使者选拔制度,推动泰山和谐使者发挥专业领军作用。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构建初、中、高级相衔接的职业水平评价体系。

(十)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为实现全市民政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面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完善民政标准化体制机制,增强民政领域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化积极性、主动性,强化民政标准宣传、实施和监督,为民政事业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优化民政标准化建设体制机制,完善民政标准体系,加快建立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等领域标准体系;强化民政标准宣传和实施,确保民政强制性标准全部严格实施、民政推荐性标准在最大范围内有效实施。

(十一)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民政”深度融合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力度,规范网上服务事项,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打造政务服务新体系。一是推进系统应用智能化。逐步提升民政服务自助化、精细化和精准化水平,提高政民互动和在线办事服务能力。二是推进应用服务便民化。积极与省民政厅、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的有效对接,促进各项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和服务渠道下沉,提高民政各项服务的便捷度和满意度。三是推进服务能力移动化。针对移动终端服务应用不断扩展的现实情况,逐步减少民政服务对象业务申请资料提交数量,实现一次提交多系统应用,进一步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四是推进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精准化。积极构建核对数据分析体系,对核对过程中沉淀的大量数据,加强大数据分析,建立核对黑名单制度,为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政策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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