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超市货架采购合同范文精选两篇

时间:2021-06-16 09:15:55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超市货架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需货方(以下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互相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订货内容
甲方向乙方订购如下规格、数量、价格货架: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颜色 承重标准 分层数量 材料标准 单价 合计 立柱 横梁 层板 单面主架 1.8m*90 34 深灰 500kg 5 / / / 190元/组 6460元 双面岛架 1.4m*90 16 深灰 500kg 5 / / / 290元/组 4640元 层板 90cm*45 50 深灰 100kg / / / / 25元/套 1250元 端架 1.4m*90 8 深灰 500kg 5 / / / 215元/组 1720元 LED板灯 60cm*60 12 白色 / / / / / 85元/个 1020元 收银台 1.5m*60 1 红 500元/套 500元 合计金额 15590元 货架其它说明及要求:
第二条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押一(店)付一(店)
第三条交货及验货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乙方负责完成甲方需求货架的加工任务。乙方负责将完成的货架送至甲方规定的地方,运输费及安装费由 □甲方 □乙方承担,货到后甲方应根据发货清单对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进行验收。甲方对所接收的货品如有异议,应在一周内通知乙方,如超过一周,视为验收合格。
第四条产品保修
1、产品保修期自合同签订之日的次月起开始计算,电子设施商品保修期为6 月,货架类商品保修期为12 月。
2、保修期内,甲方在不违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如果损坏,乙方负责更换、维修损坏部位,保修期过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
3、在保修期内,如出现以下情况损坏,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
(1)、因错误使用、超过标准承担重量、人为引起的变形、损坏;
(2)、自然灾害导致的变形、损坏;
第五条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未按约定付款或付清全部货款,乙方有权利停止服务或将货品收回,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未按照甲方所需要的商品要求进行加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由乙方承担。
若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部分合同内容或者全部不能履行,如双方需继续实现共同目地,双方可以变更合同内所涉及的期限。
本合同未尽事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花岗岩饰面板材采购合同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提供天然花岗岩饰面板材之事宜,经过友好协商,为规范各方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采购材料:
1、饰面板材名称:见合同附件。
2、数量: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应数量以甲方采购部开出的《石材供应清单》及甲方项目部现场验收合格开具的收料单上的数量结算。
规格尺寸:按施工图纸进行切割。每块饰面板材长、宽的误差小于1 mm;饰面板材厚度在20mm(包括本数)以下的误差小于1 mm,饰面板材厚度在20mm(不包括本数)以上的误差小于2 mm;色差范围按照甲方项目部挑选后的试拼要求为准。
3、饰面板材单价:见合同附件,此单价已包括了甲方取得该饰面板材应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了饰面板材的成本费用、运输费用、管理费用、切割凿磨烧毛费用 、倒角开槽费用、利润、税金等。
4、合同总价:元,(大写:人民币
二、交货地点: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货。
三、交货期间:
1、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所有饰面板材送至上述约定的交货地点。
2、期中每批次供应的饰面板材的品种、数量及具体的供应时间节点要求以甲方采购部出具的、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石材供应清单》为准。乙方未签字确认的,视为乙方对甲方书面供应要求的默认。乙方未接到甲方采购部出具的《石材供应清单》擅自供应饰面板材的,即使当批次供应的板材品种、规格、数量包含在上述附件中,甲方也有权不予结算,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结算方式
1、所有饰面板材送至工地并验收通过后,凭甲方采购部出具的、甲乙方签字确认的《石材供应清单》及甲方项目部开具的收料单到甲方采购部结算。
五、付款方式:
1、根据建设单位支付给甲方的工程进度款的情况同步支付。
2、乙方提出货款支付申请时应提供书面的结算依据。
3、最终结算货款中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结束后无息支付给乙方。
六、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承担运输的费用,保证产品按时送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避免损坏的发生。饰面板材需要现场切割、凿磨、烧毛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施工现场对饰面板材进行切割、凿磨、烧毛,乙方应自行准备切割、凿磨、烧毛的设备;饰面板材经切割、凿磨、烧毛之后方才可以交付。乙方委派为现场唯一负责人,全权行使乙方所有职责。
七、质量保修期
1、乙方提供的饰面板材的保修期间为2年,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的第二天起算。
2、在该期间内,因饰面板材质量原因所产生的问题,乙方应无偿为甲方更换饰面板材,并承担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
八、验收要求和标准
1、所有花岗石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18601-2001)的要求。
2、交付饰面板材时,乙方应同时提供产品的产地证明和质量等级证明、测试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批次饰面板材,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材料验收部门为甲方项目部。
3、交货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及附件中约定的饰面板材规格、质量等级条款及验收标准条款对饰面板材进行检验。如发现有规格不符、色差严重、缺角掉棱等问题时,乙方应当无偿负责更换。由此而造成交货延期的,视为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行使检查权之后,并不意味着对乙方质量保证责任的免除。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供应的饰面板材样品进行封样。验收时,如乙方实际提供的饰面板材与封样的饰面板材在色泽上有差异的,即可认为乙方提供的饰面板材有色差,甲方可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所有饰面材料的磨边,乙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者施工图的要求使用大型机械进行磨边施工。否则该部分磨边费用应作为乙方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材料款中直接扣除。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未按照甲方采购部出具和乙方签字认可的书面供货通知的供应时间要求交付产品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贰万元的违约赔偿。延期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所有损失。实际供应日期以收料单上的日期为准。
2、乙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产品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的,且乙方拒不按要求整改供货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供货,乙方须承担第三方供货货款20%的违约金。乙方屡次供货不合格,且不配合整改供货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叠加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含工期)损失。
3、乙方提供的饰面板材与封样样品不一致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乙方必须提供与乙方单位名称相一致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因乙方发票原因,造成甲方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将按实际损失金额的双倍从乙方石材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若乙方石材料款余额不足以赔偿的,甲方有权采用法律途径追责。
十二、甲方开票信息:
企业名称: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开户名称:
税务开户行账号:
十三、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友好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本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地 址: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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