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

时间:2021-07-19 09:34:12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按计划顺利推进,促进公司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结合矿山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1、实现全员目标管理,将矿山的安全管理指标和生产任务细化分解到所有的矿级领导、科队长、管理人员、作业头面(班组),逐层落实,任务到班组,责任到人头,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2、把职工的切身利益与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工程质量紧密挂钩,让广大职工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遵章守纪、按章操作,确保矿井安全和工程质量达标。 3、把职工的切身利益与生产任务直接挂钩,真正体现按劳取酬,多劳多得,进一步激励先进,淘汰落后,增强职工的危机感和紧迫感,提高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劳动热情,锐意进取,奋发工作。 二、总体目标 (一)安全管理目标 井上下全年安全考核目标为零死亡、零重伤、轻伤以下治理费用控制在10.0万元以内。 (二)生产任务指标 1、2016度全年计划 (1)煤炭产量:10万t,其中采煤9.5万t、掘进0.5万t。 (2)掘进进尺:2960米,其中开拓巷600m、回采巷2270m,联络巷90m。 2、回采工作面计划及工作面情况 (1)采煤工作面情况及接替顺序: 计划机械化竣工验收后,911、912工作面投入生产。 (2)工作面月推进度及月度计划: 计划工作面投入生产后月推进度36m。 (3)各个工作面可采储量及可采期: 911工作面可采储量9.5万吨,可采期11个月。 3、掘进工作面计划 2016年度掘进计划为二个掘进头同时掘进,分别为901运输平巷掘进工作面、901回风平巷掘进工作面、912机巷掘进工作面、912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912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912煤仓掘进工作面、912回风联络巷掘进工作面、901运输巷与901回风巷联络巷掘进工作面、9122工作面切眼掘进工作面、9121工作面切眼掘进工作面。 4、掘进具体计划: (1)工程名称及工程量: 901运输平巷掘进工作面300m、901回风平巷掘进工作面300m、912机巷掘进工作面680m、912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680m(待瓦斯抽放安装完善后)、912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680m、912煤仓掘进工作面20m、912回风联络巷掘进工作面50m、901运输巷与901回风巷联络巷掘进工作面40m、9122工作面切眼掘进工作面100m、9121工作面切眼掘进工作面100m。 (2)月进尺: 煤巷:炮掘100米,综掘200米。 岩巷:炮掘100米。 (3)901运输平巷巷工程明细: +901m运输平巷300米,岩巷,开拓巷道。+901m回风平巷300米,岩巷,开拓巷道。 (4)开拓大巷(包括临时水仓)预计工期: 901运输巷、901回风巷预计工期三个月完成。 (5)2016年月度计划: 工程名称 工程量(米) 施工时间(月) 备注 901运输巷 300 1.5 综掘 901回风巷 300 3 炮(岩) 912机巷 680 3.3 综掘 9122回风巷 680 5.5 炮(煤) 912回风联络巷 50 0.5 综掘 9121回风巷 680 3.3 综掘 912煤仓 20 1 炮(岩) 901-2联络巷 40 0.3 综掘 9121采煤切眼 100 1 炮(煤) 9122采煤切眼 100 1 炮(岩) 合计 3000 20.4 全年计划完成掘进进尺2960米,计划二个掘进头同时作业,计划2017年1月完成。 5、三量情况 2016年底三量情况及可采期 开拓煤量:73万吨 可采期:6年 准备煤量:21万吨 可采期:21个月 回采煤量:13.5万吨 可采期:13.5个月 三、管理考核 (一)目标管理 1、矿山根据生产发展的要求,客观科学地制定年度、月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报公司批复,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明确后,公司要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督促、检查和指导矿山对月度安全生产目标,尤其是生产任务指标(按照《矿山月度生产任务指标分解落实责任公示表》)的再细化分解,以及对目标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2、跟踪检查目标任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分析总结完成目标的经验做法,查找未完成的问题和原因,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安全目标任务的完成。公司负责督促矿山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在次月进行落实整改。 3、公司和矿山每半年对各自单位的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由公司统一时间,煤矿矿长、总工及相关人员参加进行总结分析,找出不足或差距,对下半年完成目标的措施进行审核,对于目标计划有较大的调整的,统一意见后进行及时审批调整。 (二)考核原则 根据安全第一,保证质量,重在任务的原则,实行分级考核。 (三)考核方式 1、矿长、总工,按各作业点(工程项目)的生产任务、安全指标、工程质量等方面执行情况对矿级班子、头面挂钩责任人进行考核。 2、 班子根据全矿的任务、安全指标、工程质量等方面执行情况,对矿井综合保障人员(即从事井下工作,但不能细化工作头面和量化工作任务的人员,如测量员、安全员、机电员、测风测尘员、放炮员等)进行考核。 3、矿级班子根据全矿的生产任务、安全指标、工程质量等方面执行情况,对矿山后勤服务人员(即自井口检身工以上的地面行政后勤服务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4、矿山副矿级按班子分工,或按专业分工,或按分管项目等所辖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生产任务、安全指标、工程质量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办法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安全管理目标实现双零,年终完成全年年度生产任务,矿山 将按年度实际出勤天数,并按以下标准对矿山各级人员实施奖励,矿长、总工 元,副矿级人员 元,矿井科队级人员 元,井下特种作业人员 元,地面行政后勤服务人员 元。年度中途离职人员不参与年终考核。 2、月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 安全生产推行红线管理机制,矿山实行每月分类底线考核,月安全管理目标:零死亡、零重伤、轻伤事故控制在6起(含6起)以内。 (1)考核标准 ①工作头面、工程项目(机安工程、临时工程、阶段性工程)凡月度内发生二起轻伤事故的,所有参与的管理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 ②全矿月度内发生六起以上(含六起)轻伤事故的,所有参与的管理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 (2)奖励标准 各工作头面、工程项目将安全管理目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时,按照责任大小实现标准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 矿长、总工奖励各1000元,副矿级领导奖励500元/人,各科队级奖励200元/人,井下特种作业人员奖励150元/人,地面后勤人员每人奖励50元。 (3)处罚标准 超过月度控制指标的,对直接及间接责任人除按事故调查承担三违处罚外,实行倒扣工资制,倒扣标准分别为事故直接责任人轻伤50元、重伤200元、死亡500元;挂钩科队级领导轻伤100元、重伤500元、死亡1000元;挂钩矿级领导及矿长、总工轻伤150元、重伤2000元、死亡5000元;带班矿级领导轻伤200元、重伤2400元、死亡5800元。 (4)安全奖励条件:享受奖励的人员,除参与工程项目的安全指标外,必须完成月度生产任务的90%以上;工程质量月底验收时全部合格,可以按时结算(需要整改才能合格的,整改时间不得超过2天)。 (5)综合考评 矿长、总工、矿山各专业、各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对部门所属人员的工作态度、劳动纪律、工作效率、工作效果、技能水平、出勤等情况,尤其是在履职尽责方面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按考评分数分为五个档(具体见矿山职工综合考评表)。 A、考评分在90-100以上者,享受该岗位的最高档; B、考评分在80-89之间者,享受岗位系数的二档; C、考评分在70-79之间者,享受该岗位系数的三档; D、考评分在60-69之间者,享受该岗位系数的四档; E、考评分在60分以下的,享受该岗位系数的最低档; (6)出勤挂钩 所有人员的进尺考核及安全奖惩与考勤挂钩,按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满勤一律为26天,考勤不足26天的个人最终奖金=该岗位满勤奖金26实际出勤天数+安全奖(安全奖惩标准26实际出勤天数),因26天即视为满勤,多出的考勤天数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3、月度生产任务指标考核 (1)生产任务指标的确定 ①按照班子分工负责制,由主管生产的副矿长具体负责拟定全矿的月度生产计划,交总工程师审核,由矿长主持矿务会研究讨论后,每月30号前将下月的生产指标计划任务上报公司仔细审查批复。 ②在每月月初对当月的生产目标任务进行公示。 (2)生产任务的指标考核原则 ①多奖少罚,与个人的工资级档挂钩; ②凡工作头面、工程项目在月度内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事故以上的,取消参与工作头面、工程项目管理的所有人员当月的生产奖; ③凡全矿山在当月内发生六次以上(含六次)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事故以上的,取消所有人员当月生产奖。 (3)掘进生产任务考核 将每月的掘进生产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矿级领导、科(队、室)级、班组。掘进头面及工程质量项目上,将实际完成的掘进工程量与生产任务指标进行对照考核,按照1m进尺和差1m的进尺为单位,实现奖惩(具体见下表) A、井下有分管项目、头面人员的考核 奖惩金额 部门岗位人员 超一米 奖励(元) 差一米 处罚(元) 备 注 副矿级人员 50 25 按分管项目、头面 科、队级人员 30 15 按分管项目、头面 特种管理人员 10 5 按分管项目、头面 B、无分管头面的井下综合保障人员 奖惩金额 部门岗位人员 奖励 系数 处罚 系数 备 注 矿长、总工 1.0-1.20 1.0-1.20 按所有享受头面矿长待遇人员的奖惩平均数乘以系数 未分配点面的副矿长、工程技术等享受矿级待遇人员 0.60-1.0 0.60-1.0 按所有享受头面矿长待遇人员的奖惩平均数乘以系数 享受科队级人员 0.60-1.0 0.60-1.0 按所有分管项目、头面的科长待遇人员的奖惩平均数乘以系数 未分配头面井下特种管理人员 0.60-1.0 0.60-1.0 按片区或全矿井下特种管理人员的奖惩平均数乘以系数 C、地面行政后勤人员 奖惩金额 部门岗位人员 奖励 系数 处罚 系数 备 注 行政后勤科室负责人 0.60-1.0 0.60-1.0 按所有分管项目、头面的科长待遇人员的奖惩平均数乘以系数 司机、库管员、杂工 0.30-0.50 0.30-0.50 按片区或全矿井下特种管理人员的奖惩平均数乘以系数 除司机、库管员、杂工工种外的地面后勤人员 0.15-0.30 0.15-0.30 按片区或全矿井下特种管理人员的奖惩平均数乘以系数 个别工种 由矿委会对该工种平时的各项工作内容进行考评,按其平常的工作表现情况,决定提升系数或降低系数 D、试用期人员 部门岗位人员 备 注 各部门岗位试用期人员 各工种各岗位试用期人员享受同工种、同岗位人员奖惩标准0.50系数。 (4)煤炭生产考核 为了加强矿山的生产组织管理,确保煤炭生产指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对矿级管理人员进行只惩不奖的责任强化机制,凡达不到以下其中一条的,安全生产即为不达标,对矿级管理人员每人1000元的经济处罚。 ①当月内安全出现重伤、死亡事故,或轻伤事故达到6起的; ②质量问题不能达到要求的。 (5)机安工程考核 矿井的机电安装工程考核,按完成时限(包括安全、质量)对参与人员进行考核。 (6)临时工程、阶段性工程考核 临时工程、阶段性工程参照机安工程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7)月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须结合当月考勤情况,按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考核。 (8)特别规定 为了加强矿山的生产组织管理,确保生产指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对矿级管理人员进行只惩不奖的责任强化机制,凡达不到以下其中一条的,安全生产即为不达标,对矿级管理人员每人1000元的经济处罚。 ①当月内安全出现重伤、死亡事故,或轻伤事故达到6起的; ②工程质量验收时因质量问题不能按时结算的。 四、考核公示 按公司规定要求,每月要进行矿务会公开制度,矿山在核算出矿山各人员的奖惩之后报公司,公司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返回矿山进行公示。 五、考核纪律 1、考核人对被考核者作出的考核结果必须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打击报复,否则,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职工综合考评表》的相关条款要求对考核人进行处罚。 2、任何人对考核结果存在疑问时,须采取正确的方式,对分管的上一级提出合理的诉求,严禁采用极端的方式无理取闹,或越级纠缠领导,否则,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职工综合考评表》的相关条款要求对被考核者进行处罚。 3、考核结果确实存在差错时,应及时纠错和更正。 六、其他规定 1、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经年度考核,突破年度安全管理目标任务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年度内各种评先选优的资格。 2、本管理办法涉及的工伤事故经济损失认定按下列方式进行,重伤事故由公司、矿山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认定,事故损失当月无法统计的由工会负责进行评估;矿山发生的轻伤事故,由安全科进行事故调查认定备案。 3、本管理办法所涉及的重伤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达到8万元以上的非死亡事故;轻伤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至8万元之间的非死亡事故;工伤事故不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经济损失是指受伤人员的各种费用,不涉及财产损失。 4、制定完善考核办法时,结合公司、矿山的年度、月度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以及矿山下发的《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三违实施细则》的总框架,不能有原则性的突破。 5、除了正常性的原因或公司的指令,以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等造成停产停工外,其他任何原因影响生产的都不可能扣减当月生产指标任务。 6、本办法由公司和矿山负责解释。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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