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时间:2021-07-30 09:09:46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烟花爆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池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池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事故灾难应对工作:

  (1)造成3人以上、10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事故灾难。

  (2)超出县、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灾难。

  (3)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事故灾难。

  1.4 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成及职责

  在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同志任总指挥,市公安局和当地县、区政府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由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协调与指挥中心以及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3)必要时,协调驻池部队参加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决定启动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2.2 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

  (1)市安全监管局:承接烟花爆竹事故报告;制定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成员单位的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省和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的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并传达落实上级领导指示;负责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并开展工作;组织协调烟花爆竹事故的调查处理。

  (2)市公安局:负责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以及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组织伤员的搜救,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3)市委宣传部:负责事故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4)市卫生局: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医疗保障,组织对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统计、通报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情况。

  (5)市质监局:负责涉及烟花爆竹生产产品及使用原材料的质量检测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6)市交通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7)市劳动保障局:参与有关善后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工伤保险相关事务。

  (8)市中小企业发展局: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提供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2.3 专家组

  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1)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处置工作、措施提出建议。

  (2)对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进行技术指导。

  (3)参与事故调查,提出事故灾难原因分析意见。

  (4)参于制订、修订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5)承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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