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

时间:2021-08-05 09:07:37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1.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必须按规定编制《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垃圾管理计划》;配备《油类记录簿》和《垃圾记录簿》等防污文书;
2.船长负责船上防污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船上各项日常防污措施;
3.经常组织船员学习防污知识和上级防污文件精神,增强防污意识和责任心;
4.船上加注燃油、机油、排放废旧机油、污油水等到油类作业,必须记录于《油类记录簿》,总吨小于400吨的记于《轮机日志》;
5.船上应配备专用的垃圾桶,分类收集各种垃圾,到港口后集中送到岸上垃圾设施处理,并记录于《垃圾记录簿》中;
6.禁止向河中排放废旧机油、污油水、垃圾等污染物质;
7.船上的废旧机油设专用容器收集,废旧机油、污油水应定期(一般一季度一次),往清污公司排放,排放后向清污公司索取接收污油水证明文书备查;
8.经常检查船上的排水口、尾轴等,防止漏油污染水域;
9.定期进行溢油应急演习,提高溢油应急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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