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探索

时间:2022-05-11 14:25: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二十一世纪是信息化的时代,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成熟与发展,一些依托网络为平台的新兴行业应运而生,如:电子购物、网上交易、数字化信息产品等。在网上交易,会涉及营业税,增值税,和关税等,因此电子商务的税务规则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税收,是一个国家重要的财政来源。由于电子商务是在没有固定场所依靠网络平台下进行,造成税务部门难以控制和征管。因此,在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政策法规时,需要重新审视传统的税收政策和手段,建立新的,有效的税收机制。

    一方面,有一些关键性的概念需要早日确定,例如,电子商务究竟该定义为一种服务还是一种产品,从而确定该如何征税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传统的以物质分配为依据的贫富差异可能为信息占有量为依据的‘贫’、‘富’差异所取代,是否要用“字节税”加以调节,是我们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电子商务的出现对税收政策产生的影响

    某个政府对某一新兴产业的重视程度及扶持与否,往往可以从其税收政策上得到一定程度的体现。美国作为电子商务应用面最广、普及率最高的国家,已对电子交易制定了明确的税收政策,该政策的出台除对其本国产生影响外,也对全球贸易产生了冲击。

    97年7月1日美国总统克林顿发布了《全球电子商务纲要》,号召各国政府尽可能地鼓励和帮助企业发展 Internet商业应用,建议将Internet宣布为免税区,凡无形商品(如电子出版物、软件、网上服务等)经由网络进行交易的,无论是跨国交易或是在美国内部的跨州交易,均应一律免税,对有形商品的网上空易,其赋税应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98年5月14日,几经修改的Internet免税法案在美国参议院商业委员会以41票对0票的优势通过,为美国本士企业铺平自由化的发展道路;5月20日,美国又促使132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部长们达成一致,通过了 Internet零关税状态至少一年的协议,使通过Internet进行国际交易的企业能够顺利地越过本国国界,在其他国家抢占市场。

    二、电子商务给我国税制提出的新课题

    目前,中国税制在设计上还尚未对网上交易作出明确规定,但是考虑到电子商务在全球的发展,特别是如果Internet零关税持续下去的话,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则意味着保护民族工业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关税保护屏障将完全失效。因此,有必要对一些课题作深入的研究,如:

    课题1:为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或者更长远他讲为扶植、保护我们的民族工业,使其面临世界范围内的竞争,中国是否也有必要对从事电子交易的企业实行某些优惠政策呢?

    课题2: 全球的网络构架打破了传统的地域之隔和交易模式,那么当电子交易扩大到一定范围,按传统方式设置的根据区域管理纳税人的方式是否有必要进行调整呢?

    课题3:在电子市场这个独特的环境下,交易的方式采用无纸化,所有买卖双方的合同,作为销售凭证的各种票据都以电子形式存在,这些无纸化操作导致传统的凭证追踪审计失去基础,那么如何对这些网上交易征税,又如何确保这些征收所得及时、足额地人库呢?

    另外,电子商务的出现还会对纳税人服从税法产生影响,带来黑色经济的机会。电子商务的黑色经济手段是高科技的,结果是隐蔽的。在互联网下,交易实体是无形的,交易与匿名支付系统联接,没有有形的合同,其过程和结果不会留下痕迹作为审计线索,同时保密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使确定纳税人的身份或交易的细节极为困难,没有明确的纳税人或交易数字,很难保证其服从税法,避税和反避税的斗争将更趋激烈。

    可以说,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既给税务部门带来了新的机会,又提出了挑战。一方面它的产生和发展促进了贸易,增加了税收,但同时它又对税收制度及其管理手段提出新的要求。上述几方面就是新形势下税务工作者面临的艰巨课题。

    三、加快电子征税

    1.发票是非网上交易成功的有效记录,网上交易尽量和非网上易协调,必须坚持:售方必须在交易成功后出具发票。

    2.发票是售方纳税的依据,财税部门依据发票征税。

    3.必须保留交易过程的电子数据以备查。

    电子商务的税务规则和纳税程序问题尚需国家进一步专题研究,新形势下我们要结合传统的税收政策和手段,健全有效的专项税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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