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个体户对税收错误认识的对策

时间:2022-05-11 14:25: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一、个体户对税收的错误认识:

    从目前个体管理形势看,由于个体工商户户数多,分布广,流动性大,经营不稳定,纳税户变动频繁,加之纳税户自身素质参差不齐,个别纳税户税法意识不强,使得个体税收征管难度较大,征管环境还是比较严峻的,再加上税法宣传不到位,个体经营业者长期拒缴税款和拒不办理税务登记现象还时有发生,也有的国地税共管户办理国税税务登记、缴纳增值税,却不按规定办理地税税务登记、也不缴纳地方各税,突出表现为税收知识、税收常识的缺乏,主要表现有:

    1、国地税不分。某长期拒缴地税税款的个体经营业者面对税务人员振振有辞:“办理了营业执照或者国税税务登记,交了国税(增值税)就可以了,什么地税不地税,《征管法》是国家制定的,只适用于国税局,不适用地税局”。

    2、税费不分。某个体经营业者面对上门催缴税款的税务人员,说“怎么还来收钱,税都交过了!”,问交的是什么税,说“工商管理税、市容税”,怕税务人员不信,还拿出工商管理费、市容城管卫生管理费收据来证明。

    3、税率不分。不少个体经营业者,缴税时只看交多交少,不看适用税率高低,管你开歌舞厅税率为20%,开餐馆5%的税率,还是零售业缴纳附加的城建税,只看左邻右舍缴多少,而不问为什么自己缴这么多,别人缴那么少,一味要求“公平”。

    4、不赚钱不缴税。税务人员征税中听到最多的话就是:“生意不好做,不赚钱唉,还要缴税?!”相当多的个体经营者以房租高、地段差、生意不好、不赚钱甚至亏本作为“讨价还价”少缴或不缴税的理由,不懂流转税和所得税的区别。

    5、下岗不缴税。不少人对税收减免一知半解,很多下岗职工开店搞经营,以为不管做什么都可以免税,有的还言之凿凿的表示:“你不要糊弄我,我知道,报纸上都登了,下岗工人自谋职业不用缴税,全免的!”,税务人员不得不耐心的解释:下岗职工享受减免税优惠是有条件,只有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场地、行业才可以享受一定年限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而且享受优惠也是要办手续的。

    二、针对错误认识的对策:

    上述种种现象,除少数故意扰乱税收秩序,意图浑水摸鱼、偷逃税款的人外,根源还是个体经营业主对税收知识缺乏了解,再加上税收宣传不到位,使个体户有较多的税收误区。

    1、强化税法宣传,规范税收征收管理。

    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是税务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税务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使税法宣传由税务机关独家宣传向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宣传转变,税法宣传由纳税人被动参与向全民主动参与转变,税法宣传由传统模式向有声有色转变,税法宣传由仅仅宣传税法强调依法治税向倡导诚信纳税融入社会转变。要使个体户知道自已应纳什么税,如何认识税费区别,要通过表扬依法纳税的好人好事,曝光偷税漏税的违法案件,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其次,通过规范的征管手段,科学的管理方法,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和有关优惠政策,引导纳税人正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2、提供优质服务,加强税收监控。

    要以“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保质保量为国家收好税”为宗旨,竭诚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真诚服务,耐心服务,实效服务,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提升“文明办税、优质服务”质量,树立税收经济观,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通过换位思考,改善为纳税人服务的条件,努力取得领导放心、党政支持、纳税人满意三赢效应。要牢固树立依法治税就是对纳税人最高层次服务的思想,做到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把优化服务体现到依法治税之中。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治税环境。培养良好的协税护税意识。调动全社会维护税法尊严的积极性。

    3、加大稽查处罚力度、维护税法尊严。

    税务稽查职能的转换对强化税收征管,堵塞跑冒滴漏起了很大的作用。税务部门要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逐村逐组、逐街逐巷、逐户逐摊进行拉网式清查,大力清理漏征漏管户,边清理,边登记,边定额,边征收。要在全面摸准户籍的基础上,分类造册,建立个体户税收税源台帐,输入计算机进行管理,使之成为固定的地方税源。对拒不办理税务登记证、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的个体户,要加大检查处罚力度,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促进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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