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风暴管理制度汇编

时间:2022-05-27 16:30: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岗位责任制
一、中共XX乡委员会工作职责
1、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坚持民主科学决策。切实加强党委自身建设。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切实加强对人大、政府、纪委、群团等组织机构的领导。   
4、坚持按“五个好”的目标,加强对各党支部的建设,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5、认真讨论和审查政府对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规划,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
6、抓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稳定。
7、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党的“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开展党员“先锋工程”,坚持党员“双向培养”和坚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8、认真搞好党员干部的各项培训学习。
9、认真督促人大、政府、纪委、群团、党支部委员会和各企业事业单位落实工作目标责任,按规定搞好全乡各级干部的年终工作考核。
10、及时解决和处理好群众反映和关心的热点、问题。
11、搞好脱贫致富,努力带领全乡人民勤劳致富和早日实现小康目标。
二、XX乡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级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教、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民族的风俗习惯。
8、认真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乡党委政府机关事务的日常运行。做好上传下达,承上启下,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等工作。
2、负责会议组织筹备,文件收发、传递、文书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及保密、文件材料起草或审核、组织信息报送、干部考勤、公共财物的管理。开展调查研究,抓好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
3、负责本乡党建、组织、宣传、精神文明、纪检监察、统战等日常工作。做好人大、政协的联络工作。
信访综治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综治维稳和“平安乡镇”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制定本乡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2、负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3、负责开展反邪教、反毒品、流动人口监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维护全乡社会大局稳定。
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乡域内的乡村建设、土地管理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全乡建设规划工作,指导、检查、监督乡村建设项目定点划线、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乡集镇容貌、道路、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和树木管护工作。
3、负责做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
4、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土地的地籍,地政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全乡项目建设、企业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及招商引资等工作。
2、负责劳务输转、劳动力技能培训、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环境保护、工商质检、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督等工作任务。
3、负责国民经济核算及农民人均纯收入调查工作,各项经济指标的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农发扶贫项目的争取、实施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规划和落实,二三产业工商户管理,全民创业工程谋划、指导和管理。
社会发展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全乡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和国家人口计生政策的宣传落实。
2、负责乡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定期开展督查。
3、负责全乡低保工作的审核评议、大病医疗救助、灾害救助、双拥等相关民政工作以及全乡残疾人动态管理和各项残疾人优惠政策的组织实施。
4、负责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教育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5、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指导乡、村文化活动;巩固、拓展乡、村两级文化阵地,抓好乡文化市场管理等工作。
6、负责全乡抗震防灾工作。
财政所工作职责:
1、负责全乡财务、账务管理,公共财物和办公耗材管理,编制本乡镇的财政预算报告,完成全乡税收工作。
2、负责各项惠农资金、专项资金、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
3、负责农村经管站各项工作,村级财务管理和债务化解,村组干部工资发放。
4、负责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宣传和组织实施。
5、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落实和管理。
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全乡农业产业化建设,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农田水利的规划建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业科技培训,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
2、负责全乡林权制度改革,退耕还林管理,林业科技推广,公益林管护,林木病虫害监测与综合防治,林业科技培训与服务,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
3、负责全乡畜禽新品种引进推广,畜禽防疫,暧棚建设,青贮窖建设、饲草种植等工作。
4、负责全乡“三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农业机械年检审验,抗旱防汛等工作。
学区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全乡的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负责学校校园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建设,建设花园式校园。
4、负责学校日常运转和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学校安全管理、突发事件的处置,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青少年教育管理,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卫生院工作职责:
1、负责本乡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
2、完成本乡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任务,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维持生命体征的救护,并组织转诊。
3、负责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定应急预防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乡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工作。
派出所工作职责:
1、负责本乡社会治安管理,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治安案件、群众性治安事件进行查处。
2、负责户籍管理,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办理和流动人口的管理。
3、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防止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被劳改、劳教、少管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4、协助侦破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提供破案线索,侦破应由派出所受理的一般刑事案件,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由派出所完成的任务。
5、负责开展反邪教、反毒品等专项治理工作。
6、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XX乡开展机关“效能风暴”行动制度汇编
首问负责制
为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的内容
首问负责制是领导和群众来机关咨询、办事、来访的外部人员最先询问到的机关工作人员,有责任为其办理或引导办理有关工作事宜。其中,最先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就是对自己最先接待的群众提出的问题负有解答、办理或引导办理责任。
二、首问负责制的基本要求
(一)每个干部职工都要当好首问责任人,方便基层,服务群众,维护登记机关良好形象的义务和责任。
(二)首问责任人对领导和接待外来服务对象要做到语言文明、热情礼貌、态度诚恳、有问必答,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拖办或拒绝办理,不能在接待时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言语。
(三)对涉及本人工作岗位职责的事宜,首问责任人要做到按规定程序办理。一次可以办妥的,不让服务对象来第二次;对因手续不全等原因暂时不能办理的,要向对方讲明理由和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政策和规定的事项,要耐心做好解释和化解矛盾等工作。
(四)对不属于本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问责任人要向服务对象讲清办事流程和需要的资料,并帮助其进行办理。
(五)对因特殊原因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来机关办事的服务对象,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怠慢,要问明情况,尽力帮助其联系或办理有关事宜。
三、组织领导和检查考核
首问负责制在乡党委的领导下,由乡“效能风暴”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实施。
首问负责制落实情况要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年度内被举报或投诉(经查属实的)的工作人员,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

 

 

 

 

 

XX乡开展机关“效能风暴”行动制度汇编
服务承诺制

一、服务承诺制是指本乡履行面向社会和公众服务职责的乡属各站所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对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通过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
二、服务承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把各项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
三、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和服务标准,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四、工作人员接待办事和来访,应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服务到位。
五、我乡向社会作如下服务承诺:
1、做到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办事。
2、做到认真落实好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为人民服务的办事效率,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3、做到倾听民怨,力解民忧。对群众所怨、所忧的事要认真加以对待,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
4、做到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能办的即时办,不能办的事要解释清楚,请示领导或交由其他部门办理。
5、做到规范、高效服务。积极主动地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工作程序的规范化,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多办实事。
6、做到文明服务。机关工作人员时刻注意自身形象,谈吐文明,待人礼貌,服务周到,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7、做到公正廉洁。机关工作人员要廉洁公正,做到一视同仁,不滥用职权谋私,服务公开,确保工作服务的透明度。

 

 

 

 

 

 

XX乡开展机关“效能风暴”行动制度汇编
限时办结制
第一条  限时办结制是指本乡各站所及村委会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务的制度。
第二条  原则
限时办结制遵循及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限时办结事项及办结时限
(一)上级领导批办的文件、信访案件,按批办要求时限办结;
(二)乡党政领导批办的文件及具体交办事项,按批办、交办的要求时限办结;
(三)行政审批事项,资料证件齐全,当场当时办结,特殊情况七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登记备案类,资料证件齐全,当场当时办结;
(五)初审上报事项,资料证件齐全,3个工作日内上报,并告知服务对象本站所上报的时间,上级批准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的时限内服务对象;
(六)社会救助、救灾、支农资金及物资到位3—7个工作日发放到群众手中;
(七)群众来信来访,能解决的当场联系相关部门给予解决;不能当场答复的,如实作好记录,并及时转送相关责任单位办理,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八)其他服务事项,凡能即时办结的即时办结,能当日办结的当日办结,确实一时办结不了的最大限度地压缩办结时限,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四条 执行上级各项目标任务,应当及时部署和落实。不需要制定具体政策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充分调研、制定具体政策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并向上级发文机关报告。对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处理,作出明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答复时限从收件日起计算。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限时办结制行为:
(一)无特殊情况拖延办结时限未能及时办结的;
(二)超过办结时限才提出延期办结申请的;
(三)在承诺办结时限内,未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的;
(四)不按照办理程序,造成办理时限内不能办结的。
第六条  服务对象因自身因素,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或手续不全,影响办结时限的情况,不视为违反限时办结制行为。
第七条 本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XX乡开展机关“效能风暴”行动制度汇编
AB岗工作制
 1、各办公室在确定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和职责(以下简称A岗)的同时,应明确A岗因故不在岗时,顶岗或备岗责任人(以下简称B岗),及时办理有关事宜。
2、A岗责任人因公务、休假、学习等原因离岗前,必须向B岗责任人交代A岗有关工作事宜。
3、B岗责任人在A岗责任人离岗时应主动顶岗。在顶岗期间,要认真履行A岗的工作职责,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责。
4、各办公室应加强对AB岗责任人业务知识培训。互为A、B岗责任人应主动互相传授岗位的相关业务。
5、因未能执行AB岗制出现缺岗或AB岗责任人推诿扯皮等原因而造成投诉或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XX乡开展机关“效能风暴”行动制度汇编
一次性告知制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乡机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一次性告知是指服务对象到我乡系统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事宜时,经办人必须在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
第四条 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一般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经办人应填写《一次性告知书》(格式附后),对办理事项需要的手续、材料或办理程序、受理时限作详细说明。电话咨询的可采取口头告知形式,但也要一次性告之,直至咨询人明白为止。《一次性告知书》填写应一式两份,一份交服务对象,一份留存。
第五条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造成服务对象往返多次办理的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或造成投诉引起行政诉讼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XX乡一次性告知书(存根联)

编号:                               年   月  日
申办单位
(人)  办理
事项 
经办单位  经办人 
需补办资料、手续或办理程序和受理时限 
其它需告知的事        项 

申办人签名:

 

 

XX乡开展机关“效能风暴”行动制度汇编
离岗告示制
第一条 为加强效能建设,严明工作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工作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自离岗、串岗。确有特殊事由,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超过 30 分钟的,必须履行离岗告示手续,并具体说明离岗事由、时间及到岗时间。
第三条 无论公事或私事,离岗人员必须按以下程序履行离岗告知手续。
1、一般工作人员离岗在半天以内的,必须向站所长汇报,经站所长批准后离岗;
2、工作人员离岗在1天以内的,必须由站所长审核后,分管领导比准后离岗;
3、工作人员离岗在1天以上的,必须由站所长签字注明意见,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后离岗。
第四条 离岗人员离岗后,要在规定位置填写离岗告示,标示离岗时间、事由、到岗时间、联系方式等,提醒服务对象注意。所有离岗人员必须按时归岗,到岗后立即按批准程序向批准人及机关办公室报告。
第五条 各站所要做好内部工作岗位的衔接,工作时间必须保证有工作人员办理相关公务。本岗位工作人员离岗,必须确定代为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禁止因工作人员离岗导致工作流程中断,影响群众办事。
第六条 机关办公室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到岗情况的检查,凡未履行离岗告知手续而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凡履行告知手续而未按时到岗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同时,对上述违反离岗告知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经济惩戒、政纪处分,并追究直接领导人的责任。

 

 

 

 

 

 

 

XX乡开展机关“效能风暴”行动制度汇编
失职追究制度
根据落实行政效能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我乡关于切实提高行政效能的具体要求,决定在全乡实行失职追究制度。对我乡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追究其相应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一、失职追究适用对象
XX乡所有在职工作人员。
二、失职追究范围
凡具有以下失职情形之一者,予以责任追究:
(一)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二)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力,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影响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责任事故或使国家集体财产被盗窃、诈骗、浪费,损失较大的;
(四)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人员放松教育,疏于管理,对其违法违纪行为失察或放任错误不管,应当承担领导责任的;
(五)作风拖拉,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被群众投诉或上级批评,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六)违反廉洁从政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在公务过程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有“吃、拿、卡、要”行为被投诉或举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七)因工作过失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
(八)其他失职类错误,按照有关规定应予以追究的。
三、失职追究的处理
(一)因工作失职造成危害和损失的,应根据情节轻重,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由直接责任人、分管或主管领导分别承担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并予以赔偿。
(二)党员干部职工的失职行为造成损失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三)非党员干部职工犯有失职错误应予追究的,比照上述第(一)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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