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02 16:30: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依据省、市统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全县环境信访形势大局平稳,现决定开展“环境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平安环保这个目标,以省、市有关社会矛盾化解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为依据,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源头性、突出性、根本性问题为主线,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坚持统筹安排、领导带头、跟踪督导、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健全机制的基本工作思路,扎实深入开展环境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确保全县环境信访形势大局平稳,确保“第**”、及其他敏感时期不发生来自我县环保方面的干扰。  

(二)基本原则  

1、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股室对本业务口上存在的矛盾问题的排查、调处和防范工作负全责。  

2、重在解决问题原则。各股室要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排查为基础、调处为重点、防范为手段,做到排查、调处与防范同步进行。  

3、注重实效原则。坚持全面细致、积极稳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调处不留空档,防范措施有力,机制逐步健全。  

4、奖优罚劣原则。结合平安建设创建活动对各股室环境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成效明显的大力宣传表彰;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特别是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恶性上访事件的,依据规定追究有关股室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活动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活动目标  

1、通过“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的开展,群众诉求渠道更加畅通,突出矛盾问题得到解决。年内新发信访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2010年以来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100%。凡因工作不力,使积案没有得到有效化解,发生赴省赴京信访案件,并造成一定影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案件,要搞好协调移交,使信访人不再到环保部门上访,不再“拿环保说事”。  

2、赴京赴省交办案件结案率达到100%,赴京赴省上访量较上年分别下降20%以上。  

3、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和非访等恶性上访事件,群体性事件发生量明显下降,妥善处置率达到100%。  

4、信访维稳基础性工作得到加强。信访、维稳、矛盾化解工作组织健全,场所建设符合上级要求,人员配备到位,开展工作得力,环境矛盾排查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平安和谐氛围更加浓厚。  

(二)主要内容  

1、大排查。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专项排查与系统、业务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敏感节点、时期排查相结合,认真组织排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  

(1)突出排查重点。对已经出现的有关环保的不稳定问题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隐患,尤其是2010年至今赴京赴省上访的案件要作为排查的重点。  

(2)坚持定期排查。对本股室职责范围内在的矛盾问题,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定期排查,重大问题随时排查。  

(3)搞好专项排查。重点对饮用水源地、涉重金属企业、产业聚集区、畜禽养殖、高危高风险行业、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和行业进行专项排查。要做好牡丹文化节、“十八大” 及其他重点敏感时刻热点问题的排查.  

2、大调处。根据矛盾纠纷的凸现程度、解决难度、引发热度和后果严重程度,制定不同等级、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调处议案。  

(1)进一步明确调解范围、调解程序,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内部,不得把环境矛盾纠纷推向社会。  

(2)重大矛盾纠纷要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要重点抓好重信重访“钉子”案件的调处,做到定调处时限,包稳控措施,保化解效果。  

(3)一般性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基层环境信访、维稳等部门的配合协作意识,综合运用经济补偿、行政调解等手段,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4)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进一步修订完善突发信访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在第一时间有效控制现场,防止矛盾激化升级、碰头叠加,酿成严重后果。  

3、大防范。要把防范各种矛盾问题贯穿全年、贯穿于各项具体工作始终、贯穿于排查调处的全过程。  

(1)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要利用信访宣传、媒体舆论等形式,积极宣传环境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的重大意义,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大接访活动。按照省、市统一要求,继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活动,列出计划,并上网公布领导接访安排,各股室要结合本职工作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每季度将对各接访情况进行通报。同时要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蹲点督办等方法,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化解矛盾纠纷。  

(3)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于环境信访、环保热线等渠道受理的群众投诉事项,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限时办结,切实维护群众的权益。对于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实施挂牌督办、黑名单、新闻曝光等措施,并加大后督查力度,确保违法问题整改到位。  

(4)扎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凡牵涉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保决策和事项,要依据“谁审批、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评估率要达到100%。对未经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事项,主管部门一律不予审批;对没有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决策、上项目,新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信访问题的,按照信访工作“谁惹事、谁负责”的要求,实行责任倒查,对信访肇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由信访肇事人处理解决有关信访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6日至3月30日)。各股室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搞好动员发动,统一思想认识,提高重视程度,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至10月30日)。活动开始后,各股室要集中力量,对各种环境矛盾纠纷、苗头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掌握底数,建立台帐。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边防范,立足于源头预防,逐一跟踪化解。对重大矛盾问题要组织攻坚,明确包案领导、具体责任人及化解措施、时限。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所涉人员的思想教育、政策解释和安抚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研究总结活动开展中好的经验做法,推广结合实际紧、操作性强的办法,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协调。  

各股室要高度重视,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的活动开展负总责。各股室要切实按照活动要求,搞好筹划安排,摆上议事日程,采取得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形成共抓合力。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环评、监察、污防、生态、信访等部门要在分工明确的基础上,坚持上下互动,左右配合,齐抓共管,尤其是对重点疑难案件的排查和调处工作,要集中力量,联合攻关,确保化解。  

(三)及时上报每月工作简报及先进经验。活动开展中,要及时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各股室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情况,12月10日前报送活动整体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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