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扫黑除恶督导方案

时间:2022-06-11 08:55: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水利局扫黑除恶督导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虞城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根据虞城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虞城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虞发〔2018〕7号)文件要求,结合水利行业实际,现制定督导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工作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科学谋划、周密实施,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督导对象

主要对水利系统局属各二级机构、各乡镇水利站开展督导,并下沉至县重点水利工程所在地,各乡镇集中供水网点,对涉及的重点案件,直接到所在地进行督导。对上级批示或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进行重点督导。

三、督导内容

﹙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重点事项

﹙二﹚扫黑除恶期间各二级机构宣传活动情况。

﹙三﹚局属各二级机构扫黑除恶方案执行情况。

﹙四﹚项目招投标、河道采砂、滩地承包、乡镇水厂建设中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情况。

四、督导时间

督导工作从2018年7月1日开始,到8月1日小结,基本实现督导工作全覆盖。在督导基础上,适时开展“回头看”,督导各二级机构整改落实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情况,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五、督导方式

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局二级机构成员单位,组成3个副科级带队的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

第一督导组:

组长:王文生

成员:宁志星、刘清亮、张进宝

第二督导组:

组长:王长兴

成员:许立、许翔、赵建军

第三督导组:

组长:陈彦华

成员:赵明、杨林涛、常金光

督导用车有组长协调解决。

督导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现场检查、深入基层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

督导组对督导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并于督导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形成督导报告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督导要求

1、对督导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依法移送有关管辖权限的政法机关,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会商督办。

2、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3、被督导的水利有关单位要按照督导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黑恶势力易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纳入重点整治对象,加强跟踪督导,并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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