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26 08:05: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和锦州市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步伐,进一步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增进民生福祉,以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顺应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补齐城市人居环境短板,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把握改造重点的原则。合理确定改造内容,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市政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缺失等问题,推动建设“完整社区”。

(二)坚持因地制宜,做到精准施策的原则。科学确定改造目标,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符合民心民意、又体现小区特点,切实防止“重面子、轻里子”倾向。

(三)坚持居民自愿,推动共建共享的原则。积极发动居民参与,充分调动与小区相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坚持共治共管,加强长效管理的原则。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以加强基层党建为统领,创新小区治理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目标(一)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建成一批“完整社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初步形成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二)到2035年,提档升级居民居住条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基础设施配套、人居环境质量、社会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完整社区”占城镇社区的比例显著提升,基本形成城市更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四、重点任务城镇老旧小区应为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分为三种类型。

(一)基础类

应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改造内容,包括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小区内建筑物公共部位维修等。

1.楼房主体。修缮破损楼顶、楼面,治理楼顶、楼面防水渗漏,加装外墙保温,清除有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的楼外吊挂物,达到楼顶、楼面满足防水要求,保温效果提升明显,楼面整洁美观;修补、粉刷楼道,对楼道单元门、窗进行修缮改造,达到楼道整洁、安全,楼梯、扶手无破损,各种管线布设合理、整洁、实用。2.管网设施。更新改造老化供水管网管线及设施,达到水压稳定,一户一表,二次供水的需符合卫生要求;改造老旧排水管道管网,更换破损井盖,清淤、改造修缮化粪池,实施雨污分流改造,达到管网畅通、环保、安全。

3.小区道路。修复改造破损道路,增建缺失道路,按照“海绵城市”理念,对人行道、休闲活动场所等优先使用透水砖、植草砖方式铺设,达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按照居民意愿,根据实际统筹进行坡道改造和人行盲道建设,对楼道出入口进行无障碍坡化处理,推进适合老龄化和方便残疾人设施改造,达到配置符合国家无障碍要求。

4.公共照明。改造维修楼道、地下室等公共照明设施,维修、更换或增设小区内路灯等公共照明设施,达到照明设施完好、布设合理、照度满足、节能节约、符合实际。

(二)完善类

为满足居民改善型生活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的改造内容,包括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

1.围墙大门。结合小区实际,对小区围墙和大门进行修缮、改造或者增设,有条件的可将老化围墙改为通透式栏杆,达到拆墙透绿、干净整洁、大方美观、实用安全和目标。2.安防设施。修缮、更换或增设小区防盗门、监控系统,达到防盗门系统完好,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正常使用。3.绿化美化。结合小区实际,统筹修补规整原有绿地和空地,绿化美化小区环境,增加绿量,达到平衡有序,整洁美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凌海市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直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市城建中心,负责协调、调度、汇总各项工程进展情况,确保改造顺利进行。

(二)落实主体责任。市城建中心是老旧小区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改造指导、计划上报、工程立项、招投标、组织实施改造和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方案和计划,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完成任务。有关乡镇(街道)的社区要积极参与此项工作,负责征求居民意见、协助施工,确保改造任务顺利进行和群众满意度的提升。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责,强力推进。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老旧小区改造中的项目立项、审核、专项资金分配下达、监管和审计工作;民政、教育、卫健等部门负责指导社会服务设施改造建设工作;审批部门负责城区改造工程项目的审批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指导“雪亮工程进小区”和安保稳定工作;工信、广电部门负责指导协调运营单位老旧小区光纤、有线电视线路的改造工作;水、电、气、暖等相关运营单位配合做好计划安排,同步实施改造工作。

(四)多元筹措资金。采取多渠道投入方式,为改造提供资金保障。用足上级政策资金,以城建中心为主、市发改局和市财政局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用好各级财政资金。要根据国家、省和锦州市要求,结合我市本级财力实际,积极给予政策支持。要用活社会投资,鼓励本地企业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外地企业家支持家乡建设,引导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多元投入,满足资金需求。要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改造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五)做好宣传引导。深入宣传发动,多方位、多角度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意义、办法和途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社会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六)强化督查考评。由市督查考评部门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对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每两月进行一次检查督查,对其结果进行汇总排名通报。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做到奖罚分明,确保改造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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