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时间:2022-06-29 15:45: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从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到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再到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这种重大政策导向的演变反映了我们党对加快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认识逐步深化,也顺应了新时代工农城乡关系演变的新特征和新趋势,这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战略导向也是一脉相承、互补共促的。十九大报告将“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置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之前。这说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一样,也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随着工农、城乡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不断增强,城乡之间的人口、资源和要素流动日趋频繁,产业之间的融合渗透和资源、要素、产权之间的交叉重组关系日益显著,城乡之间日益呈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发展格局。越来越多的问题,表现在“三农”,根子在城市(或市民、工业和服务业,下同);或者表现在城市,根子在“三农”。这些问题,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越来越难以解决,越来越需要创新路径,通过“头痛医脚”的办法寻求治本之道。因此,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越来越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当务之急和战略需要。借此,按照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共荣、分工协作、融合互补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那么,如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道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呢?(一)注意同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衔接起来在当前的发展格局下,尽管中国在政策上仍然鼓励“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增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能力”。但农民工进城仍以流向大中城市和特大城市为主,流向县城和小城镇的极其有限。这说明,当前,中国大城市、特大城市仍然具有较强的集聚经济、规模经济、范围经济效应,且其就业、增收和其他发展机会更为密集;至于小城镇,就总体而言,情况正好与此相反。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顺应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优质资源、优质要素和发展机会向大城市、特大城市集中仍是难以根本扭转的趋势。但是,也要看到,这种现象的形成,加剧了区域、城乡发展失衡问题,给培育城市群功能、优化城市群内部不同城市之间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关系,以及加强跨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增加了障碍,不利于疏通城市人才、资本和要素下乡的渠道,不利于发挥城镇化对乡村振兴的辐射带动作用。

上述现象的形成,同当前的政府政策导向和资源配置过度向大城市、特大城市倾斜也有很大关系,由此带动全国城镇体系结构重心上移。这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在重大产业项目、信息化和交通路网等重大基础设施、产权和要素交易市场等重大平台的布局,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投资分配、获取承办重大会展和体育赛事等机会分配方面,大城市、特大城市往往具有中小城市无法比拟的优势;二是许多省区强调省会城市经济首位度不够是其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致力于打造省会城市经济圈,努力通过政策和财政金融等资源配置的倾斜,提高省会城市的经济首位度。这容易强化大城市、特大城市的极化效应,弱化其扩散效应,影响其对“三农”发展辐射带动能力的提升,制约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推进。加之,许多大城市、特大城市的发展片面追求“摊大饼式扩张”,制约其实现集约型、紧凑式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升(范恒山,202x),容易“稀释”其对周边地区和“三农”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甚至会挤压周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空间,制约周边中小城市、小城镇对“三农”发展辐射带动能力的成长。

今后,随着农村人口转移进城规模的扩大,乡—城之间通过劳动力就业流动,带动人口流动和家庭迁移的格局正在加快形成。在此背景下,过度强调以大城市、特大城市为重点吸引农村人口转移,也会因大城市、特大城市高昂的房价和生活成本,加剧进城农民工或农村转移人口融入城市、实现市民化的困难,容易增加进城后尚待市民化人口与原有市民的矛盾,影响城市甚至城乡社会的稳定和谐。

因此,应按照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大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力度,深化相关改革和制度创新,在引导大城市、特大城市加快集约型、紧凑式发展步伐,并提升城市品质和创新能力的同时,引导这些大城市、特大城市更好地发挥区域中心城市对区域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辐射带动作用。要结合引导这些大城市、特大城市疏解部分非核心、非必要功能,引导周边卫星城或其他中小城市、小城镇增强功能特色,形成错位发展、分工协作新格局,借此培育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融合协调、共生共荣的城市群。这不仅有利于优化城市群内部不同城市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提升城市群系统功能和网络效应;还有利于推进跨区域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王利伟,202x),为城市人才、资本、组织和资源等要素下乡参与乡村振兴提供便利,有利于更好地促进以工哺农、以城带乡和城乡融合互补,增强城市化、城市群对城乡、区域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辐射带动功能,帮助农民增加共商共建共享发展的机会,提高农村共享发展水平。实际上,随着高铁网、航空网和信息网建设的迅速推进,网络经济的去中心化、去层级化特征,也会推动城市空间格局由单极化向多极化和网络化演进,凸显发展城市群、城市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为更好地增强区域中心城市特别是城市群对乡村振兴的辐射带动力,要通过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资源分配的倾斜引导,加强链接周边的城际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网络和关键结点、连接线建设,引导城市群内部不同城市之间完善竞争合作和协同发展机制,强化分工协作、增强发展特色、加大生态共治,并协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以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为目标导向,推进有利于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体系创新,着力提升城市和城市群开放发展、包容发展水平和辐射带动能力。要加大公共资源分配向农业农村的倾斜力度,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与此同时,通过深化制度创新,引导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向农村延伸,加强以中心镇、中心村为结点,城乡衔接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网络建设。要通过深化改革和政策创新,以及推进“三农”发展的政策转型,鼓励城市企业或涉农龙头企业同农户、农民建立覆盖全程的战略性伙伴关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二)积极发挥国家发展规划对乡村振兴的战略导向作用十九大报告要求“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要求“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当前,《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xx~2022)》正处于紧锣密鼓的编制过程中,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要结合规划编制和执行,加强对各级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通过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加强对农业农村发展的优先支持,鼓励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在编制和实施乡村振兴规划的过程中,要结合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贯彻中央关于“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的决策部署,促进城乡国土空间开发的统筹,注意发挥规划对统筹城乡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的引领作用,引导乡村振兴优化空间布局,统筹乡村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今后大量游离于城市群之外的小城市、小城镇很可能趋于萎缩,其发展机会很可能迅速减少。优化乡村振兴的空间布局应该注意这一点。

要注意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在引导农村人口和产业布局适度集中的同时,将中心村、中心镇、小城镇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科技园区、电商产业园、返乡创业园、特色小镇或田园综合体等,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结点。20世纪70年代以来,法国中央政府对乡村地区的关注逐步实现了由乡村全域向发展缓慢地区的转变,通过“乡村行动区”和“乡村更新区”等规划手段干预乡村地区发展;同时逐步形成中央政府和地方乡村市镇合力推动乡村地区发展的局面。乡村市镇主要通过乡村整治规划和土地占用规划等手段,推动乡村地区发展。乡村整治规划由地方政府主导,地方代表、专家和居民可共同参与。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乡村全面振兴,但这并不等于说所有乡、所有村都要实现振兴。从法国的经验可见,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找准重点、瞄准薄弱环节和鼓励不同利益相关者参与,都是至关重要的。此外,建设城乡统一的产权市场、要素市场和公共服务平台,也应在规则统一、环境公平的前提下,借鉴政府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思路,通过创新“同等优先”机制,加强对人才和优质资源向农村流动的制度化倾斜支持,缓解市场力量对农村人才和优质资源的“虹吸效应”。

(三)完善农民和农业转移人口参与发展、培训提能机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关键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一方面,帮助农村转移人口降低市民化的成本和门槛,让农民获得更多且更加公平、更加稳定、更可持续的发展机会和发展权利;另一方面,增强农民参与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能力,促进农民更好地融入城市或乡村发展。要以增强农民参与发展能力为导向,完善农民和农业转移人口培训提能支撑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的新型职业农民和高素质人口,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更多的新型市民和新型产业工人。要结合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注意发挥新型经营主体、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新型职业农民成长,带动普通农户更好地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要按照需求导向、产业引领、能力本位、实用为重的方向,加强统筹城乡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通过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方式,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市民培训能力建设的支持。要创新政府支持方式,支持政府主导的普惠式培训与市场主导的特惠式培训分工协作、优势互补。鼓励平台型企业和市场化培训机构在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市民培训中发挥中坚作用。要结合支持创新创业,加强人才实训基地建设,健全以城带乡的农村人力资源保障体系。

(四)加强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支持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把培育城乡有机结合、融合互动的产业体系放在突出地位。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发挥城市企业、城市产业对农村企业、农村产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要结合加强城市群发展规划,创新财税、金融、产业、区域等支持政策,引导农村产业融合优化空间布局,强化区域分工协作、发挥城市群和区域中心城市对农村产业融合的引领带动作用。要创新农村产业融合支持政策,引导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处理服务市民与富裕农民、服务城市与繁荣农村、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与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建设美丽乡村的关系。鼓励科技人员向科技经纪人和富有创新能力的农村产业融合企业家转型。注意培育企业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产业融合中的骨干作用,努力营造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鼓励商会、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在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中增强引领带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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