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对推进税费六同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2-07-02 10:30: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自税务系统征收社保费以来,各级税务机关坚持“税费并举”原则,充分发挥并借鉴税务征管优势,在全面加强和规范社保费征管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提出了税费“同计划、同管理、同征收、同检查、同考核、同服务”的“六同”工作思路,这既是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工作以来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一个时期社保费征管工作所要遵循的工作思路、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和推进方向,更是指导和加强税务部门社保费征管工作的核心内容。

一、对“六同”工作的认识

“六同”是“税费并举”工作思路的深化和发展,是一种工作理念和实践,是税务部门借鉴、发挥成熟的税收征管方面的工作经验和优势,将税与费融合为一体进行管理的工作手段和方法,具有鲜明的部门特点。它的提出,较好地解决了税务部门在社保费征管工作与税收征管工作脱节的实践问题。

所谓“六同”,实际上就是一个抓手,就是在税费征管的四个主要环节和二个层面上,要实行一体化管理,即:计划要一同下达、征收要一同开展、管理要一同落实、检查要一同安排、考核要一同部署、服务要一同进行,通过统筹兼顾,科学配置征管资源,合理设计征管模式,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完善地岗责体系,促进税费征管有机结合,达到一体化管理的目的。

“六同”表面上体现在征管工作的六个环节和层面,但落脚点在“同”上,目的还是要我们“税费并重”,像重视税收工作一样重视社保费工作,将社保费征管工作融于税收征管工作的方方面面、各个环节,将险种作为税种进行管理,进一步提升社保费征管质量和水平,促进社保费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对“六同”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六同”即体现了工作环节,也体现了部门协作,即通过“六同”这条主线,将各工作环节及管理层面所涉及到的部门职能和工作有机地串联起来,形成工作合力。

(一)同计划

就是参照税收计划管理模式,按照费源分布情况,将社保费预算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所,责任到人,做到应收尽收。具体到日常收入管理中,就是要将税费一并计划、一并管理、一并分析、一并考核,切实加强社保费的预算管理和收入统计分析工作,既要关注费源总量的增减变化因素,又要分析各费种收入与相关经济和劳动工资指标的关系,及时发现社保费征缴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强化征管措施,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围绕社保费收入进度,密切关注社保机构的核定进度和缴费人的申报率,加强协调沟通和催报催缴工作,提高申报率和征缴入库率,实现社保费收入稳步增长,确保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二)同征收

就是指从税费的申报环节到开票、缴纳、入库环节要一同进行。我们现在开展的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办结,实际上就体现了税费的同征收。同征收不仅体现在可以同时办理税费事项,还体现在办理税费事项时可以享受一样的服务。

(三)同管理

就是结合日常税收征管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1.同税源管理有机结合,加强费源管理工作。与税源调查相结合,有计划地开展费源调查工作,全面掌握费源分布情况,特别是有效费源和重点费源,摸清费源总量及其结构、费源变动及其特征、缴费能力状况等底数;

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努力实现社保费征管与税收征管信息资源共享,及时进行税、费管户数据比对,及时清理虚挂户,核实计算机登记户数。及时与社保经办机构交换信息,切实做到管户清,费源明;

探索建立重点费源监控制度。各级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制定本级及以下各级重点费源管户标准,随时掌握费源变化情况,对重点费源实行重点管理,加强重点费源分析工作,不断强化重点费源动态管理;

加强社保费征管档案管理,实现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在为缴费单位办理有关缴费手续的同时,应及时分户建立征管档案,做到管理有痕迹,征收有凭据。

2.加强日常申报管理。税收管理员要严格履行催报催缴职责,征管考核既要查看管理员是否有催报记录,也要抽查缴费人是否清楚明了。

3.切实履行好催报催缴职责。做到管理要有痕迹,催报催缴要有记录,管理表单文书齐全。考核要看核定申报率、申报入库率、核定入库率以及欠费清缴等征管量化指标是否达到要求。

4.同欠税管理相结合,做好社保费欠费管理和清理欠费工作。要认真开展欠费清查,逐户摸清欠费情况,建立欠费台账和清欠台账;

要通过制定清欠计划、公告、强制执行等措施,加大清欠力度;

要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的征管优势,将社保费的征管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在税收管理工作中,要将企业社保费的缴纳情况作为其申请减免税的条件之一,加以考虑把关;

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要把核算列支的社保费是否按规定足额入库作为重要审核内容之一;

在个人所得税检查中,要把稽核社保费是否足额缴纳作为重要项目进行检查;

在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中,要将社保费缴费情况列入指标进行考核;

纳税人参与选优评先活动需要税务部门签注纳税意见时,也要考虑到纳税人的缴费情况。总之,要逐步将诚信缴费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之中,引导净化征收环境,使缴费人缴费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需要明确的是,社保费的强制执行也和税收一样,具有前置条件,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执法程序和手续的完备。

5.提高统计分析质量。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是强化征管工作的基础。要针对社保费征管特点,从政策调整、参保扩面、核定申报、管理措施、欠费清理等方面深入分析增减因素,重点做好收入分析工作。及时掌握费源变化动态,加强分析预测,尽可能掌握社保费入库的规律性,为领导和上级机关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6.进一步强化数据质量管理。要重视日常的数据清洗工作,确保数据质量稳定运行。要加强对重点征管环节的监控,强化和规范数据录入的审核、把关。要将数据清洗工作常态化,及时处理垃圾数据和错误数据,确保征管信息数据真实可靠。

7.进一步加强内部流程控管。各级税务机关要不断强化内部工作管理的衔接和规范,重点从缴费登记、核算、票证管理、缴款账户管理、代征银行费款划解、对账等环节工作进行整改规范,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要进一步加强缴费登记、开票征收差错率控制、重点费源监控、收入分析、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基础性工作。要在“规范工作流程、简化缴费手续、优化服务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找准税费“同管”结合点,以促进社保费征管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方向发展。

8.加大征管创新力度。创新是事业发展的基石,创新工作永无止境。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社保费征管方面做了大量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区局以构建多元化申报渠道为基础,以税费互促、“同征同管同查”为手段,加强税费“同服务同考核”,目的就是要将社保费管理流程明晰化,措施具体化,责任岗位化,更好地推进税费管理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的职能优势。要以《社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缴费人正当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切实把“六同”管理落实到日常税收工作中,不断夯实社保费征管基础工作,逐步完善、规范社保费征收管理,进一步探索社保费征管执法的新思路,为全区社保费征管工作整体推进奠定基础。

(四)同检查

就是实现税费一同安排、一同检查。检查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日常检查。主要由管理员在例行检查税费共管户纳税情况的同时,一并就纳税人缴纳社保费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督促纳税人按时、足额缴纳税费。二是专项稽查。就是由征管部门组成专项检查小组、或者税务稽查部门在开展税收稽查时,将社保费一并列入进行检查。要充分利用社保费比对监控系统,加大社保费征管的监督力度,使其成为稽查稽核主要的选案环节。要加强社保费的日常稽核工作,将其与纳税评估紧密结合,一并进行。要充分发挥稽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以查促核、以查促缴、以查促廉”的作用,实现“税费”同查。要尽快建立社保费稽查稽核工作制度,通过稽核稽查,对缴费单位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代扣代缴、应缴未缴、税前列支等情况进行检查分析,以促进社保费征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要通过严厉查处一批虚假申报和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的案件,增强威慑力,维护法律尊严,进一步推动全区税费征管一体化发展,真正形成工作合力。要以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推进的“五险合一”工作为契机,积极推进我区社保费征缴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大力倡导缴费人自主申报,力争在征缴机制上有所突破。

一些基层同志提出:我们开展社保费检查,没有法理依据。对此,需要说明一下。一是《社保法》及《社保费征缴暂行条例》赋予了征收机构检查权。如《征缴条例》第三章第18条就明确规定了社保费征缴机构可以依法对缴费单位进行检查,被检查的单位不得拒绝检查。二是自治区政府也授予了税务部门社保费检查权。为了加强社保费的征缴工作,自治区政府下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意见》(**政发[2007]147号)等文件,明确规定了税务部门“承担社会保险费征收环节的全部职能,负责社保费的缴费登记、征收、检查、催报、清欠、处罚、入库、对账”等业务。

(五)同考核

各级税务部门要结合实际,在认真总结社保费征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实现税费征管“六同”为着力点,建立社保费征管岗责体系,完善部门协作机制,齐抓共管,促进税费征管工作的有机融合,真正实现税费“六同”工作格局。

当前全系统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保费征管组织基本框架,通过近几年的运行实践,这种架构对全面完成社保费各项工作起到了组织保障,奠定了征管基础,也为进一步提升征管质效积累了成功经验。在全面落实税费“六同”要求时,要充分发挥各级社保费征管机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科学规划,统筹考虑,逐步将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和税收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同管理。

1.要科学配置征管资源,合理设计征管模式。目前我区税务部门采取“单位缴费人与税收同征收、同管理、同检查,灵活就业人员采取集中管理分散征收”的社保费征管模式,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借助现有的税收征管资源和平台,完成社保费征管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社保费征管与税收征管各具特点,确实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就需要我们立足实际,在区局整体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既能够发挥自身征管优势又能够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的征管模式,通过科学配置人力资源,不断优化工作流程,科学制定岗位职责,进一步提高征管效能。

2.要理清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区、市、县局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进一步明确各基层单位部门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清晰计会、法规、社保、纳服、信息等部门间的分工协作机制,确保全区社保费征管工作有效开展。

3.不断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考核体系。加大对预算任务、“六同”落实、征管质量等项目的考核力度,形成便于操作、切实管用的考核体系。

(六)同服务

社保工作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和稳定大局,是“永不竣工的民生工程”,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现代理念,将管理与服务相融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做到服务与征管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提升。要以提高缴费遵从度和优化缴费环境为目标,不断拓宽服务渠道,改进缴费服务方式,明确缴费服务内容,提高缴费服务水平,切实维护缴费人的合法权益。要切实将缴费服务和纳税服务相结合,实现资源共享,平台共用,服务共担。要加大财税库银、网上申报、自助缴费终端等便捷服务形式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扩展服务方式,力争缴费人在最短时间内,安全、快捷、高效地办理缴费业务。服务要接地气,多倾听民意、关注民情、服务民生。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发挥好政府与群众间的服务桥梁作用。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大力推进税费征管改革,优化税费服务环境,简化行政管理手续,强力推进多元缴费服务方式,来不断满足缴费人的合理需求,进一步方便缴费人缴费,更好地为缴费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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