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局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时间:2022-07-08 10:20:02 工作总结 浏览次数:

按照《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我们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质量提升工作,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质量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品牌战略,以质量强县为目标,结合我县产品和商品质量现状,积极行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行动目标、强化行动措施、落实行动责任。,综合运用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质量监督、执法查处等手段和措施,深入开展质量提升工作。

一、开展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一)、履行农产品主体准入责任。我们监督、指导农产品销售者和市场开办者依法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建立健全内部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农产品安全知识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农产品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农产品销售从业人员及入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遵守《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建立健全自查工作机制,按照《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标准》及《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标准》、《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主体责任标准》要求,对照开展自查工作,努力履行各项农产品销售主体责任,全面规范农产品销售行为。

(二)、履行农产品进货查验责任。我们严格监督、指导农产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农产品销售者依法索取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销货票据等方面的资料,按批次索取所购进农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或证明文件,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农产品来源正规可靠、检验合格报告真实有效。

(三)、履行农产品贮存运输责任。我们监督、指导农产品贮存、运输销售者建立贮存、运输记录,确保过程可追溯,贮存、运输和装卸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不与有毒、有害食品物品一同贮存、运输,按照保证农产品安全的要求贮存农产品,农产品贮存、运输和装卸所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定期检查库存农产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农产品。散装农产品应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食品容器或包装材料进行密封包装后运输,贮存肉类冻品应当查验并留存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

(四)履行农产品销售管理责任。我们严格监督农产品销售者对农产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的自查自纠,定期检查食用农产品的进、销、存质量安全情况,认真排查农产品安全隐患,对临近保质期农产品,要在经营场所设立专区或专柜销售,并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严禁农产品销售经营者伪造、涂改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分装的农产品应当标明生产日期和分装日期。严格监督农产品销售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消费者出具销货凭证,并保留出具销货票据的存根备查。要切实做到农产品零售进货有台账、登记全、信息准、可追溯;农产品批发来源可查、质量可查、去向可查。

(五)、履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责任。我们严格监督、指导农产品销售者加强对所销售农产品的日常管理,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超过保质期的农产品等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依法处置或销毁。对发现农产品销售者应当退市而不主动退市的,依法责令其退市或强制退市,并依法查处。同时加强对退市后农产品的监督管理,防止其改头换面再次上市销售。

(六)、履行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及销售者责任。我们严格监督、指导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对入场销售者的资格进行审查,明确入场农产品销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定期对入场经营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销售农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检查进场销售农产品的相关凭证,并分类管理。与市场内销售者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保证对不合格农产品实行退市、召回制度。指导场内销售者建立农产品销售经营台帐。农贸市场应设立农产品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专职检测人员,对场内重要农产品实施售前检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发现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和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及时报有关部门查处,并积极协助清查和处理退出市场的不合格农产品。

二、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

(一)、抓好消费品计量、质量监督抽查。为保证消费品的计量和质量,我们组织开展了消费品定量包装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和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先后对三育饮品有限公司、x户大米加工企业进行了净含量抽查。抽取了xx个品种批次的化肥,抽取了儿童玩具、电缆、服装、鞋类等消费品xx个批次,对销售不合格消费品的经营者进行了立案查处。

(二)、净化消费品广告市场环境。先后开展了农资广告检查,检查了xx家农资经营业户。在规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同时,进一步规范电视、广播、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发布行为;开展了食品广告专项整治

(三)、开展“百千万对标达标”提升行动。鼓励引导我县优势、特色相关企业主动采用先进标准,提升标准的一致性程度,积极培育县域企业用先进标准引领商品的质量提升,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提高我县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落实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制度,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提高我县产品的质量和信誉。目前,我局正在积极协助烧鸽子协会制定出烧鸽子的团体标准。

(四)、加大认证领域监管。加大认证领域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有机产品认证企业和管理体系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检查力度,打击超出认定范围开展检测活动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对检验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能力核查。全年对x户获证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五)、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监管和运用能力,大力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打造自主创新平台。大力的宣传商标广告法律、法规。全力打造地域、人文品牌,积极推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工作中,我们积极深入企业、协会,以地域人文因素、特殊品种商品,打造自主地方品牌,推向全国、推向世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营造商标兴企、提质、兴县的氛围和环境。我们积极为企业、合作社、农户查询商标。

三、开展食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

(一)、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我们组织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此次专项整治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为重点对象,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等为重点品类,迅速开展生产经营环节执法大检查,查看是否存在重点违规情形,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索证索票是否到位、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生产经营记录是否健全,组织开展了肉制品和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整治工作,下发了专项整治文件,以全县范围内肉制品和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小作坊为重点整治对象,重点检查了加工场所卫生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工具设备是否满足加工需要,原料采购验证是否严格把关,添加剂使用管理是否严格执行规定,加工全过程记录台账是否规范健全,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肉制品加工小作坊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加工等。

(二)、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工作。xxxx年开展了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按照计划全年共计xxx个批次,主要针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目前已全部完成。

(三)、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按照省局、市局的工作要求及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与部署,为加强对群体性聚餐食堂的监督管理,要求对有条件的学校食堂及餐饮服务单位逐步开展“阳光厨房”建设工作。截止目前,完成阳光厨房改造xxx户,其中信息化阳光厨房xxx户,透明式阳光厨房xx户,开放式阳光厨房xx户。数字食安监管平台已投入使用。

(四)、强化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强化药品管理,出动执法人员xxx余人次、执法车辆xx余台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xx余户次,其中xx户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各类隐患问题,主要问题集中体现在药品购进、销售、验收记录不全;药品分类不规范;未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的贮藏条件进行存放药品等问题。此类问题,能当场整改的执法人员均已对其进行了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也已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四、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提升行动

(一)、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我们将全县名、优、特食用农产品列入名牌培育计划,帮扶指导企业主体从农产品产品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质量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规范提升,确保农产品品牌创建见实效。取得省名牌产品称号的农产品x个。取得农产品省著名商标x个,结合我县特色农产品所具备的独特的地理及自然生态环境条件,积极选择培育农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已取得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x个,正在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x个。结合全县农产品产业特色和发展重点,选择具有一定种养规模的农产品产业申报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取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x户。我们通过有机产品认证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和品牌地位,带动区域农产品规模化、精细化发展。我县取得农产品有机产品认证x个。

(二)开展工业产品品牌创建。我们开展中小企业质量状况调研,实施中小企业精准质量提升帮扶措施,打造的品牌,以品牌促进企业产品质量的提升。目前为止,我们已有x户企业的产品被命名为省名牌产品,xx户企业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省芮来服饰有限公司的产品远销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伊特胶管有限公司的产品畅销全国,省锐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车轮产品成为一汽、重庆重工等大型汽车生产企业的配套产品。

(三)开展质量打假活动。我们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打假职能,坚持从源头治理、从市场治理的原则,坚决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冒用地理商标、质量标志、伪造和冒用认证标志等损害产品质量和声誉的违法行为,全面提升产品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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