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规定

时间:2021-07-18 00:41:52 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

1、每日2次点名考勤:上午点名考勤时间为7:30。下午点名考勤时间为13:55分。
2、如遇堵车晚点,考勤员未到,留厂值班人员不应继续等待。可由值班领导先安排检修工作,后由值班领导将在厂人员名单报考勤员,记录考勤,下午点名时认真核实。其余人员按正常点名考勤流程,如实记录考勤。相反,如遇堵车晚点,考勤员在厂,可将在厂人员先点名考勤,由值班领导安排检修工作,待其他人员到厂后,再行点名考勤。
3、点名考勤需整齐列队,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
4、点名考勤要由本人亲自报到,声音要洪亮,发现代喊到者,考核50元,当班次不予记考勤。
5、点名考勤迟到者1-5分钟内,考核10元。5-10分钟内,考核20元,10分钟以上点名未到,且无假条者按旷工对待,一次考核50元。
6、特殊情况因工不能参加点名,应事先经厂长批准,报考勤员知晓。
7、考勤表由考勤员妥善保管,应存有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每日将考勤情况录入电子版存档。
8、发现考勤表弄虚作假,按盗窃公司财产处理,扣除全部工资,开除出厂。
9、每10个工作日微信群公布一次考勤表,便于职工了解自己出勤情况。
10、次月1日考勤员将上月考勤表纸质版、电子版一并交由厂长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部门。
11、考勤员请假期间,考勤工作应交由上一级领导代为管理。
12、考勤员暂由炼钢厂安全科兼任,待招聘考勤员上岗后,将考勤资料一并移交考勤员,并负责移交前考勤资料的准确性。
13、本制度自厂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生效。
14、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炼钢厂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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