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现状与对策

时间:2022-05-16 09:20: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改革开放以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一直是我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一个难点,经过多年的实践逐步形成了目前的流出地和流人地共同管理而以流人地为主的运行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这种模式正在受到日益增强的挑战。一方面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方面显现出日益增长的需求;另一方面,管理服务部门和社会以至流动人口自身原有的思维定势和管理惯性难以应对变动着的社会环境。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困难。  

一、当前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现状  

(一)特征  

1、流动人口的数量特征:到2008年6月份我县流动人口的总量达21223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5.84%,其中流出育龄妇女105335人,占流出人口的49.6%;已婚育龄妇女75347人,占流出育龄妇女的69.6%,流出人员大多数是流向广东、深圳、珠海等地;流入人口2754人,其中流入育龄妇女1231人,已婚育龄妇女906人。  

2、流动人口的质量特征:流动人口的文化水平偏低,外出务工人员多数是初中文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不大;流动人口的性别、年龄构成,男性略多于女性,年龄20至40岁之间的比例大,处于生育高峰期的育龄人员较多;流动人口职业不稳定,流动性强,特别是男性流动人口职业很不稳定。  

(二)主要工作成绩  

1、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化。各乡镇探索和总结了以宣传为突破,开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课,宣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方针政策,宣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指南,使流动人口明白外出为什么要办理《婚育证明》,明白办证程序,知晓要按时寄回《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各乡镇也先后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全县建立了一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  

2、领导认识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计生办改变了过去把所有流动人口“胡子眉毛一把抓”的管理方式,按照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的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和服务。规范了《婚育证明》管理,明确已婚育龄妇女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对象,加强经常性、制度化的管理和服务,其他人员作为一般性管理,及时提供计划生育咨询、宣传教育、技术服务等。这样,不但大大减轻了基层的工作量和工作负担,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人口底子进一步澄清。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奥运安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在全县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清查专项行动,全面澄清流动人口底子。此次清查行动通过精心组织,严密布署,在全县调查队员的辛勤工作下,如质如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县统一的调查时点内,共调查登记流出人口209476人,其中流出男性104141人,占流出总人数的49.71%;已婚育龄妇女75347人,占流出总人数的35.97%;未婚女性29988人,占流出总人数的14.32%。共调查登记流入人口2754人,其中男性1523人,未婚女性3205人,已婚育龄妇女906人。  

4、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快。利用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和WIS,及时有效的掌握流动人口的婚姻状况、生育情况、避孕节育情况、流出时间和流向地址等信息;对流入我县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在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和WIS提交信息,实行信息共享。为使县乡两级科学合理使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和湖南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我县组织对流动人口专干和信息管理员进行业务辅导和技术培训,不放松工作技能的提高,健全信息交换制度及时有效的处理数据,做好流动人口管理经常性工作。并对每月的信息反馈情况和反馈质量在全县实行月通报制,有力的促进了全年工作的顺利开展。  

5、工作方法进一步创新。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下移到村:为做好流动人口便民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在全县实施婚育证明办理下移到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记载流动人口婚育信息、办理相关手续的必要证件,也是现居住地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服务的信息凭借和有效载体。根据基层实际工作的需要和,于2008年6月中旬在全县统一实行办证下移,已为育龄妇女办证1200多本,办证效果良好。  

6、服务理念进一步加强。①流出前的服务:一是向流动人口发放一本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劳动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手册,让流动人口学法、懂法、守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在流出前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实》时,为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查环、查病和治病服务,确保流出人员有健康的身体在外勤奋工作,为家庭多创收;三是对流动人员进行劳动技能培训服务,包括电工、家政服务、文明用语等。②外出期综合服务。一是帮助外出人员解决好生产、生活、子女入学入托等困难,让外出人员在外安心工作;二是加强与流入地联系合作,为流出人员在生育、避孕节育等各项服务中提供便利。三是与流入地配合动员有条件的外出人员在流入地经商、定居的综合服务,实现农村向城镇化转移。③返乡后的综合服务。一是积极与乡镇企业联系,把流出人员在外所获的技术和治理的先进经验充实到企业治理经营中去,增进资源互补,促进个人与企业双丰收;二是积极推荐在外务工人员中有能力的人员充实到村级班子中,利用所学到的知识带头发展经济,  

7、维权工作进一步注重。针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权益不能得到维护的突出问题,各乡镇注重从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着眼,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手,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实行同管理、同服务,将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一样对待。二是依法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强调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正确执法,在执法中做到不意气用事,不随意提高处罚额度,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和合法票据,严禁暴力执法。三是加强维权监督。全县各乡镇计生办都建立了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公开了流动人口办证程序、办证条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因素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流动性强,信息难掌握。根据2008年度6月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报表分析,我县流出省外人口总数为111972人,这一部分对象大多是流向广东、深圳等地,有大部份都是举家外出,对这一部分对象的孕情监测、婚育情况难以掌握。  

2、措施乏力,管理难以到位。流动人口管理虽然有国家,省、市、县法律法规,有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流动人口一般都是举家外出,给计划生育管理带来相当大的难度。主要反应在:流动人口不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和不按时办理或不交验婚育证明;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孕检难到位;长效避孕节育措施难落实;流动人口违法行为处罚难到位;综合治理部门职责不到位,导致假孕检证明和假婚育证明现象层出不穷。  

3、生育愿望与现行政策的矛盾。在流出人群中,20至45周岁这一年龄段的人占75%以上,这一年龄段处于人的生育旺盛期,也是生育高峰人群,属计划生育管理对象的主要年龄段,因此出现违法生育的情况较多。从我县2008年度(含补报前三年计外)违法生育5425例来看,其中2008年当年违法生育1723例,而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占全县当年违法生育的70%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已成为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  

4、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其原因:一是对相关部门的责任不明确,在具体的工作中,没有实行同安排、同考核、同奖罚的措施,多数部门在综合治理的过程中应付了事,综合治理工作形不成合力。二是相关部门在流动人口管理中,各行其是“一证先行、无证否办”的规定基本得不到落实。三是各相关部门对信息手段利用不充分,沟通协调不通畅,加之各部门获取的信息不全面,信息资源难以实现共享。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不能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导致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奖励优惠政策的无法兑现,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难以开展。特别是工作任务最重,流动人口最集中的乡镇社区(村)委会,工作经费普遍紧缺,不能保证工作所需。  

6、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滞后,宣传教育不力。平时将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向流动人口宣传计生法律、法规,促进流动人口知法、懂法、守法的形式不多、力度不够。  

7、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落后。目前,国家人口计生委已开通了全国省际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以实现流动人口双向管理的目标,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但是目前我县各乡镇硬件配备情况和软件的利用情况远远还达不到工作的需要。  

8、周边地区的协作管理难度大。由于区域经济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不平衡,造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空挡,流动人口婚育信息交流单返回率很低,所以发现问题互相不能及时取得联系,无法协商解决;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影响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因素  

1、影响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思想因素。流动人口大多数来自农村,他们受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比较严重,“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思想仍然顽固地束缚着许多人的生育行为。再加上目前对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机制比较薄弱,表现在生育问题上就是较多地出现违法生育行为。  

2、影响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年龄文化因素。流动人口的年龄构成在20至40岁之间比重较大,处于生育高峰期的育龄人员较多,这使得流动人口中的婚育行为较为普遍。这种因素在上述经济、思想及社会管理状况等不利因素影响下,则成为违法生育比重大的自然基础。另外,流动人口特别是从农村流入城市及农村内部异地流动的人口,其文化素质一般都较低,他们难以从传统的生育观念中摆脱出来,加上经济、思想方面的因素,他们倾向于多生孩子。  

3、影响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社会管理因素。由于流动人口具有数量庞大、分布广泛、分散、人户分离和流动性极强等特点,这在客观上给其管理工作带来许多困难。  

三、加强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对策  

1、强化领导,建立协调有力,齐抓共管的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计生工作氛围。县委、政府要与公安、工商、卫生、劳动、民政、城建等相关部门签订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责任书,并要建立严格的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协作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定期通报分析工作情况,实行城乡联动,部门联动,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同奖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有人抓、有责任。  

2、转变观念,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一是要积极上门为流动人口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及时宣传咨询相关管理政策制度,提高流动人口的持证率。二是要抓好对流动人口重点人群的服务。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要定期催要当地计生部门服务证明或回原地接受服务,防止计划外生育。三是抓住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返乡回家过年有利时机,进行上门服务,讲解计划生育基本知识和法规政策,把流动人口办证须知等宣传资料送到流动人口手中。  

3、坚持实行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双向管理。一是要抓好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工作。在流动人口外出前,动员其落实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并办理婚育证明,与流出重点对象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督促其每季度寄回一份合格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为流入地抓好源头管理。二是要充分利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为流动人口户籍地提交高质量的信息,及时反馈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有关情况,并与流出地互相交流,共同管理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三是要定期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整顿工作,及时发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治理。  

4、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工作所需。最近国家人口计生委为了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核定本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时,应包含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等经费,保证与户籍人口人均经费的同等投入水平。  

5、加大对流入人口重点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的督查力度,健全激励机制。应针对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真正的把流动人口管理机制落到实处。对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不到位、工作质量指标低的乡镇,应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6、加大对流动人口奖惩力度。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因势利导,将各项惠民政策延伸到流动人口中,使流动人口利益导向机制成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中的长效机制;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对象,要运用教育的、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舆论的方法多管齐下,严格履行执法职责,明确界定处罚,保证处罚到位,使违法生育者畏惧害怕,感到耻辱,合法生育的受到尊重,感到光荣。  

总上所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是一项新内容,也是一个新课题,正处于实践摸索阶段,必须要有坚实的组织领导做后盾。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应确定专门人员从事流动人口的管理,督查和指导,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建立城乡流动人口一体化的管理服务体系。各级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建立一套城乡联动,互通信息,密切协作的流动人口一体化的管理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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