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基层工商分局(所)管区联动监管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2-05-24 11:55: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基层工商分局(所)管区联动机制作为一种以划分责任片区、落实责任人员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能够较好地解决“谁去管、怎么管”的问题,并能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是确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现精确监管、有效监管、到位监管的必然要求。江苏省XX市XX工商局兴桥分局几年来的实践探索表明,管区联动监管模式能解决:人员素质、片区划分、巡查模式、监管联络员、绩效考核、应急预案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为此,笔者结合自身实践及体会,尝试对这个课题作一粗浅探析。
    一、整合人力资源,优化管区设置。
    基层工商分局(所)按照巡查监管和当前服务型工商创建工作的要求,每个基层工商分局(所)巡查人员除应完成巡查工作以外,还担负着许多专业性较强的其它工作任务。同时,各基层工商分局(所)巡查组所承担的少则上千、多则上万户市场主体监管任务,如果不区分轻重缓急,往往会出现流于形式、疲于应付的现状。为了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解决人少事多的现状,兴桥分局结合上级局巡查监管和网格化监管的要求,把过去分局唯一的一个巡查组,按照“划区定人、落实责任、科学监管、提高效能”的思路进行重新调整,一方面有效地整合人员,把一线巡查人员由过去的2名同志扩充为3名,划分为三个巡查组,明确相应的区域和工作职责;另一方面,三大区域监管责任人也由过去的单一责任人,改为采用A、B岗制度,即每个责任区域设定A岗和B岗,由A岗人员作为各业务线的主要联系人和责任人,B岗人员作为次要联系人和责任人,A、B岗设置实行交叉,确保每个责任区域都有主次责任人。这样,管区联动监管通过划片区、定制度、明职责、分解细化工作任务,使得辖区内“事事有人管,人人要管事”,有效调动了巡查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推诿扯皮现象,团队协作精神得到提升。同时管区联动监管属于综合管理,它要求监管干部必须全面学习工商业务及相关边缘性知识,做全能型“选手”。为了实现工作目标,基层工商分局(所)要切实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经常性地收集监管干部的思想动态,重点突出对干部爱岗敬业、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的培养,让每一位监管干部在管区联动监管工作中的角色更明,思路更清。对于责任区监管所需的市场、合同、商标、广告、经检、消保维权等业务知识都应该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以集中学习、个别辅导、专项培训和定期交流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强化训练。从而进一步提高责任区监管队伍的整体综合执法能力,以适应责任区监管工作的高要求,
    二、整合巡查手段,充实巡查内容
    1、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要求,及时查处各类无照经营行为,把好市场准入关。重点加强对学校周边、居民小区、工业集中区、商业集中区等重点地区和食品、农资、化工、网吧等重点行业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重热点行业和一般行业将各类无照经营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健全《无照经营登记簿》、《责令改正通知书》或《限期办照通知书》、《无照经营巡查表》、《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一整套无照经营监管台帐资料,将相关信息按照经济户口管理操作要求及时录入,并加强对已发通知的无照经营户的后延监管,及时疏导发照或予以取缔。
    2、加强亮照管理。重点检查示范镇、示范街、示范点等主要街道各类市场主体是否按要求悬挂营业执照、亮照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按核准登记事项从事经营活动。对许可证已过期或即将到期的经营户责令限期办理,并发放《提示通知书》;对超范围经营或擅自改变登记项目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对持过期的烟花爆竹销售、油漆(危化品)销售等发放难度较大、程序较复杂的许可证,除责令改正外,还应集中向相关许可审批部门发放《行政建议函》,并对拒不改正的经营主体施以行政处罚措施。
    3、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商品实施监管。重点加强食品、农资、危险化学品、网吧等安全行业和投诉热点企业及商品的巡查监管。自行或按照上级局要求,及时有效地开展各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必要时实施行政处罚,重抓痕迹管理,强化过程控制,形成完备必要的痕迹管理档案资料。以当前施行的《食品安全法》为契机,重点加强食品等商品的日常监管,严格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和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建立进货验收制度和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等制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市场内的商品质量。
    4、以信用分类为基础开展分层分类监管和警示监管。结合日常巡查采集的各项信息,对监管对象按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免检、一般监管和特别监管等不同级别的监管。按照《企业警示登记管理制度》和《企业风险预警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准确有效地开展手工上警示,并对过期失效警示及时予以解除。
    5、有效地开展各类后延监管。一是对责令限期改正市场主体的回查,针对发放限期整改通知的市场主体,在其整改期限届满后及时实施检查,对已经整改的及时解除其警示,对未能整改的要实施行政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二是行政处罚结案后的回查,对实施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及时制定定期检查计划,检查其违法状态是否消除,责令事项是否整改,积极帮助其规范。对违法状态已消除的,及时解除其警示记录;三是对D类等应退出市场的主体的检查,结合企业年检和日常巡查工作,对已终止营业但未按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及时依法督促其办理;对企业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以无照经营进行查处。
    三、上下联动、内外互动,有效设置管区联动监管联络员
    为了有效地提高管区联动的监管效能,基层工商分局(所)还应发展了一批辅助力量——管区联动监管联络员。作为管区的“信息员”、“监督员”、“调解员”和“宣传员”,管区联动监管联络员要选择熟悉工作环境、热心工商事业、讲原则、重法律的人士担任,因此,基层工商分局(所)联络员的主要发展对象是街道、村书记或主任,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理事、组长等人员。联络员对于密切巡查人员与市场主体的关系,及时、全面了解责任区内的动态信息和及时处理举报投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使文化水平和政治素质参差不齐的管区联动监管联络员都能发挥最大的作用,首先要与街道、村、工业园区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取得支持与配合。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要求联络员建立规范的工作台帐,促进联络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其次是强化培训和指导,定期组织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和上门指导督查,及时放发有关法规丛书和宣传资料,切实提高联络员们的工作质量和水平;第三是根据实际情况,优化联络员队伍。对于工作表现出色的,要从精神和物质上进行鼓励。
    四、加强绩效考核,明确职责分工
    为了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管区联动监管模式,明确各责任片区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首先,基层工商分局(所)按照无照监管、安全行业监管、食品及农资市场监管等各条块分别细化考核标准并制定相应责任追究办法,实行监管责任连带制度。凡管区责任人监管存在问题的,实行主次责任人、分管局长层层责任连带。通过制定层级考核办法,确定连带责任比例,有效地解决了工作中“以数字论英雄”、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从而有效扭转监管人员将 “罚没款”作为唯一工作目标的片面认识。力求增强考核的公平性、透明性和具体性。其次,及时修改和完善考核办法,一旦发现考核指标与实际脱节,立即予以调整和修正,以免挫伤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第三,履行承诺,严格执行奖惩。考核避免只停留在书面上,奖优罚劣,实现“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不一样”,对于监管不到位的责任追究,不是简单地扣分扣钱了事,而是用好责任追究机制,查找责任原因,并且加强后续督查,落实整改措施,避免重蹈覆辙。
    五、完善应急预案,保障管区联动
    为保障各责任监管区域巡查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基层工商分局(所)要积极探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是以保障应急事件处置为重点,积极做好重点市场的管理工作。把专项整治和日常巡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曝光,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保证市场秩序稳定。二是积极开展市场巡查,确保市场流通安全有序。积极做好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管,防止因商品质量问题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必要的情况下,依法采取责令商品下架、停业整顿等强制措施。三是积极配合,协同作战。在地方政府的指挥和领导下,树立全局意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发挥执法协作的合力,全力以赴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六、推行管区联动监管道路的思考
    基层工商分局(所)在今后实施管区联动监管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充分利用打假办、商标事务所、村级12315消费维权站点等平台,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取缔无照经营、打击假冒伪劣、保护知识产权、消费维权监督、食品安全等社会协同机制,克服基层工商分局(所)人手少、监管力量不足和工商“单打独斗”的瓶颈,促进管区联动监管的科学化、系统化和社会化。
        
 

推荐访问:管区 联动 推行 基层 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