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以工代赈工作存在问题的检查报告

时间:2022-05-29 19:50: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县人民政府关于以工代赈工作存在问题的检查报告

 

 
    省以工代赈办检查组于2012年10月11日?13日,对我县2011年?2012年度以工代赈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按照省以工代赈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省以工代赈

《关于对全省以工代赈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核对了我县2011?2012年度以工代赈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审查了相关账目,实地查看了部分以工代赈工程,由于我们管理不严,出

现了擅自调整计划、标志牌不规范、资料不完整等情况,影响了以工代赈工作形象,对此工作失误,县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深感愧疚和不安,特向省发改委作出深刻检

讨。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深刻的剖析,认真分析了发生问题的原因,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一是县作为沿黄农业大县、国家级贫困县,地方财力有限,基础设施非常落后,由于许多贫困村庄道路一直未铺修,群众出行困难。县发改委抱着尽量多修路的思想,擅

自调减了上级下达的投资计划,将原省下达的乡村道路计划每公里调减2万元,用于六个乡镇七个村道路铺修,没有履行报批手续,严重违反了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程序。在铺修标准

上,也未按照上级下达的路面宽4米,厚度18公分的标准,而是擅自调整为16公分,严重违反了《河南省以工代赈工作手册》的规定,给上级以工代赈工作管理带来了诸多困难,为

此,我们专门召开了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了研究,责令县发改委在会上作出深刻检讨。要求发改委按照《河南省以工代赈工作手册》的要求,对照近年来以工代赈工程

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详细的工程实施细则,确保在今后所有的以工代赈的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投资计划执行,严格遵守《以工代赈工作手册》各项规定。确需调

整的项目,严格按照以工代赈建设程序逐级履行报批手续,未获得上级审批以前绝不允许开工建设,以维护计划的严肃性。
    二是关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又召开了专题协调会进行研究,由以工代赈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条分解、逐项整改。
    关于项目标志牌与实际建设标准不一致问题。责成县发改委对已修建的项目实际工程量和实际投资进行认真核对,按照实际工程量和投资重新修建标志牌,对个别毁坏的

标志牌进行重新设立。对未设立标志牌的至杜庄、应举镇石楼、毛寨村、大杜寨村等道路由发改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了设立。今后的以工代赈项目严格按照投资计划和实际工程量

,按照统一的标准设立永久性标志牌。
    关于2011年示范项目结余26.93万元全部纳入独立费用问题。经与水利局核对,该项目确实存在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费用并且确实产生了,而这些费用,已在批复的实施

方案中列清,至于今后的项目独立费用,我们将委托专业部门严格核算,尽量降低独立费用比例,把独立费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关于“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资金拨付未完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问题”中2011年中低产田改造示范项目,投资248万元一次拨付到水利局的问题,水利局与财政局基建股进行了

认真核对,该项目款在国库专户上,其报账程序是工程验收签字后,由施工单位直接到财政局基建股报账,基建股开具拨款单,国库直接拨付施工单位,并没有拨付到水利局。
    关于部分档案资料不完整问题。我们对照《河南省以工代赈工作手册》,对每个项目资料进行了逐项核对,对缺少的档案资料进行了逐一整理。2011年度示范项目,已责

成县水利局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以工代赈项目验收办法,对报账资料进行逐项核对、补充和完善,统一归档后交发改委、财政局分别存档,目前所有档案资料已全部补充完毕,并

召开了项目村干部会议,责成项目村对标志牌进行管护。今后项目的实施,将严格按照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程序进行,前一个环节未按要求完成,不得进入下一道程序,做到工程竣

工,资料全部完毕。
    关于个别道路未修补路肩、无伸缩缝情况,要求县发改委对大山呼至张王庄道路、顺河集道路监督施工单位对道路进行切缝、路肩培土,今后的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规定

的程序执行,否则,不予进行竣工验收。
    总之,通过这次检查,我们深刻认识到了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以工代赈作为国家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在发改委实施的过程中出现这样的问题,确实

影响了以工代赈工作形象,给上级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我们深感内疚。作为农业大县、财政穷县,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确实在我县贫困乡村群众脱贫致富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我

们将深刻吸取教训,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办事程序,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使我县以工代赈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推荐访问:以工代赈 民政 存在问题 县人 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