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09 09:35: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为了保证我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全面达标,按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以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整体推进、整改提高、创建结合、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对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指标内容和任务要求,从根本上提高全县园林绿化整体水平,达到县城园林绿化管理健全,各类绿地建设达标,绿化建设管控到位,生态环境保护完善,节能减排基本达标,市政设施配备齐全的目标,为建设生态宜居正定、提高人居环境打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正定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总体安排,2019年5月底,全面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指标任务、建设任务和资料台账,迎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评审验收,确保顺利通过,并获得“国家园林县城”称号。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园林绿化综合管理

1.建立健全绿化管理机构和园林绿化审批制度。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园林绿化管理机构;结合审批改革,强化园林绿化审批与验收,确保园林绿化成果。

2.强化资金保障。依据住建部下发的全国园林绿化养护概算,科学合理确定养护定额标准,在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养护资金随绿地总量和养护标准相适应,保证园林绿化养护成果。充分利用政府资金、社会资本进行重点项目建设,扩大绿量。

3.坚持用规划指导县城园林绿化建设,提高园林绿化整体效果。根据县城发展需要,依据县城总体规划和《正定县绿地系统规划》,指导县城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的合理布局、总量适宜、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确保城区规划、建设规范有序进行。

4.加强园林绿化科研和技术应用。健全以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研究机制,建立乡土、适生植物种植资源库,开展相应的引种驯化和快速繁殖实验研究。在绿地建设和养护中积极应用园林科研新技术、新成果。

5.完善现有信息管理技术。开展园林绿化遥感基础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收集园林绿化基础地理信息,建立部门间的资源共享机制,为园林绿化长远发展提供客观依据。利用现有“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增加、扩充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提升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对园林绿化信息实施动态监管,及时更新发布消息,保障市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公众积极参与和社会的有效监督。

(二)加快园林绿化建设

以实施园林绿化为重点,从提升公园绿地、实施庭院增绿、提升道路绿化、加快防护绿地和生态林地建设入手全方位增加县城绿量。

1.扩大县城绿化总量。到2019年6月底,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8%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33%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平方米以上。对城区公园和路口节点进行绿化改造和综合提升,达到人民群众“300米见绿、500米入园”的要求,建成点、线、面相衔接,乔、灌、草巧搭配,三季有花、四季长青的县城绿化景观。一是加快实施莲池公园建设工程;二是对环古城墙绿地及南关民俗街绿地节点进行提升改造;三是增加城区立体绿化,丰富景观空间;四是新增城市街角口袋公园,提升改造现有街角绿地;五是打造精品胡同,发展胡同文化。

2.拓展绿化空间。实施居住区绿化提升工程,确保新建居住区绿地率达到30%,老旧小区绿地率达到25%。对绿化不达标的单位、小区要逐家落实责任,全面进行改造。大力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创建活动,“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年提升率达到10%以上。

3.提升道路绿化绿量。加快建成区道路绿化提升工程进度,扩大重要节点部位绿地建设范围,确保道路绿地达标率达到80%以上,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以上,林荫路推广率达到60%以上。一是补植城区内主要道路缺失行道树;二是增植广惠路行道树;三是南关商业街提升项目。

(三)加强绿化建设管控

1.严格执行绿地系统规划。以《正定县绿地系统规划》为基础,加强绿地建设的全程监督和管理,确保绿化建设成果得到有效保护。

2.规范公园绿地管理。加强城区公园绿地养护管理,城区公园免费向公众开放,确保设施完好、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运行安全。提高对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在公园内积极推进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建设。

3.加快立体绿化推广。开展单位立体绿化,沿街单位实行拆墙透绿,居住小区实行庭院绿化,提倡单位、居民开展阳台绿化,达到复合景观效果。

(四)推进生态环保建设

1.实施城区环境综合治理。以“环境治理”为重点,开展县城空气综合治理,从源头上整治污染源,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2.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开展并完成生物多样性调查,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县域生物物种总量平衡、合理增长。

(五)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1.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重点从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方面入手,加强市容市貌的管理,达到市容有序、环境清洁、管理规范的效果,为创建工作提供环境支撑。

2.做好市政设施的维护。重点对县城道路、地下管网等设施进行全面维修,保证安全运行。巩固完善已有基础设施,对县城路面、停车场、下水道、人行道、环卫设施进行改造和修复,城区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

3.对县城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规划建设无障碍设施,且使用与管理情况良好。

(六)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积极推广绿色建筑,严格建筑节能管理。全面实施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强竣工验收管理,实行建筑节能单项验收,对未通过的不予验收,确保绿色建筑达到30%以上,节能建筑比例达到35%以上。

(七)完善创建资料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严格资料整建的要求和时限,落实专门人员,全力抓好落实,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保证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4月至5月)

1.各责任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方案中的各项任务。

2.做好创园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并完成纸质资料、创建工作技术报告(专题片)和宣传画册的制作。

3.做好创建的申报工作及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业务联系和对接。

(二)攻坚提高阶段(2019年6月至7月)

认真核实定性、定量指标,对未完成的进行集中攻坚。

(三)巩固迎检阶段(2019年8月至12月)

1.开展全县创建工作模拟验收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2.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创建成果。

3.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是一项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城市形象的大事,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必须高度统一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评比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均应成立“一把手”亲自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班子,并制定所承担任务的实施方案,同时确定创建工作联络员,负责承办落实创园办安排的工作。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按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把任务逐一分解到各相关责任单位,明确各项分工的完成时间和进度要求,统一创建工作步伐,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协调发展。把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把创建工作完成情况与评先评优结合起来,与干部的考核、奖励和使用结合起来。对于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全县创建工作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实行定期督办制。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根据创建工作进度要求,定期开展督查。每个月督查一次,通报一次。对创建工作力度大、动作快、效果好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和正面宣传;对工作滞后的责任单位,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还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及时统筹各方面的工作,及时解决各责任单位在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实行多元投资制。城市绿化资金采取多元化筹措途径,一是县财政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全县公园、道路、广场、游园等绿化建设项目如期完工。二是引入市场机制,采取出让经营权、广告设置权、冠名权等办法,鼓励企业、单位、团体出资承建绿地项目。三是对城市绿化中应由各单位完成的绿地建设任务,要以责任制形式落实,由责任单位自筹资金建设。

推荐访问:实施方案 县城 园林 创建 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