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局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13 19:10: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和国家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必将对党和国家事业产生极为广泛深刻持久的影响。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做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上级要求,市局决定从4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在全市质监系统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重要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现行宪法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我国现行宪法体现了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这次对宪法作出适当的修改,更好体现了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了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

二、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在全市质监系统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的贡献。

三、工作安排

(一)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进机关。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若干规定(暂行)》,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教育。为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观念,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市局机关落实“四个一”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具体安排为:

1.组织一次党组中心组通读宪法活动:时间为5月上旬,由机关党委负责;

2.举办一次宪法知识讲座:时间为5月下旬,由法规科负责;

3.举行一次宪法宣誓活动:时间为6月底前,由人事教育科负责;

4.组织一场宪法知识考试:时间为11月下旬,由人事教育科、法规科负责。

(二)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进网络。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各类媒体作用,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积极运用市局网站、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组织开展有深度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参加网上宪法法律知识竞赛、宪法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等新媒体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推动宪法宣传进公共场所。有独立办公场所的系统各单位,均要在户外悬挂宪法宣传横幅(集中在4月下旬至5月中旬和12月份两个时间段),在宣传栏粘贴宪法宣传内容。各单位要积极运用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载体,推送宪法学习宣传内容,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做好宪法元素与法治文化阵地设施有机融合,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认真组织开展今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着重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前后,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活动,再一次掀起宪法学习的热潮,进一步弘扬新时代宪法精神。

四、具体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做到有利于加强和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最高标准组织好宪法宣传。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当前最突出的政治任务,作为推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强化领导,整合资源,结合职能,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局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的规定,适时对各单位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进行督查。同时,将把今年各单位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列入今年依法行政考核和“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内容进行督促检查。

(四)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各部门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沟通,及时将本单位本部门开展活动情况及成效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力争形成线上线下、网上网下、上下联动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系统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单位要于5月10日前把此次宪法宣传活动的方案、推进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联系电话报市局备案,同时及时向市局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含文字、图片、影像资料)。

市局本次宪法宣传活动责任科室为:法规科;责任人:黄斌;联系电话:2276013;邮箱:22760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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