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调研报告(五篇)

时间:2022-06-15 18:10: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篇一)

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我市《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的要求,我委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通过一年的多项监督工作,对区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年,区政府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有以下做法和成效:

1.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展明显。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建设法治政府关于职能科学、权责法定等新要求,按照市政府《**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区政府对全区36个区级部门、在碚市属单位(质监、国税、地税除外)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共保留区级行政权力4642项,形成了“两单一图一表”并逐步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根据便民利民、依法实施、公开透明、数据共享四项原则,研究制定了《北碚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坚持依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由区编办牵头对全区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共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11项、依法取消166项、承接45项。落实取消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2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24项,行政审批效率有所提高。

2.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坚持创新和规范市场监管机制,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意见》,通过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完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强化企业经营司法保障等措施,企业发展市场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同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性建设,通过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专项清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专项排查整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顺利通过了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的检查。

3.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切实加强。充分运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议活动的成果,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工作。区政府法制办与区编办联合制发了《关于全面清理我区规范性文件编制主体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同时,充分利用法律顾问团资源,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管理法律专家库,根据法律专长成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小组,增强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力量。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年,虽然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积极作为、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从调研情况来看,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有待增强。有的政府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法治素养不高,不能或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二是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存在薄弱环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宽进”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管”不到位,一些领域“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不够大,存在监管缺位、管理脱节等现象。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太低。今年385件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仅11件,仅占总数的2.9%。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亟待加强。有的政府部门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形势上,与社会公众的期望,离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特别是有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内容不具体,有的办事办案不够透明,因此而产生的疑问、不满、纠纷和诉讼时有发生。五是普法宣传教育整体效果不够理想。政府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加强法治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普法形式和载体比较单一,运用新媒体创新普法机制不足,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不够,针对性、鲜活性、实效性不强,甚至有的普法活动流于形式,社会公众接受度较低,与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有较大差距。

三、工作建议

政府管理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法治政府是法治社会、法治中国的基础,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将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行的基本准则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内涵。为不断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新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委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1.进一步强化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工作人员是主力军,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要把提高全区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要着力树立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思维、提高法治素养,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要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轮训,健全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的培训、指导和考查。

2.进一步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和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加强综合执法力度,提高执法质效;大力推进行政执法指导工作,切实解决简单执法、粗暴执法问题;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严格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健全委托执法工作制度,规范委托执法行为,加强对受委托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

3.积极接受监督并落实责任追究制。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进一步提高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将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更加重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的办理回复,切实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定期向区人大报告规范性文件审查情况。此外,对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要加强督促整改,消除“年年查找问题、问题年年相似”的现象。要推进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适度分离和相互制衡,全面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大对决策、监管、执法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问责力度,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庸政、怠政,督促和约束政府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篇二)

市府办:

**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及《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整体部署和具体安排,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年,我局认真履行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职能,年初即制定并下发《**年法制建设工作方案》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等九个方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工作成果主要有:一是认真开展《威海市城市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并形成条例初稿及论证报告上报市人大;二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规范市区露天烧烤餐饮的意见》和《关于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对露天烧烤、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规范;三是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规范执法文书的使用;四是抓好法制审核关,落实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五是制定了《**年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方案》,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效能;六是强化执法监督制度,制定了《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流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二、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抓好立法规范,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立法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程1、认真开展《威海市城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在**年立法调研的基础上,我局采取联合立法的方式,同市委党校成立联合课题组,共同开展《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通过发放立法调查问卷、分组到各区(县)政府和城管执法部门实地调研、到各相关单位座谈等形式开展调研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后,形成了《条例》(初稿)和《论证报告》上报市人大、市政府,完成了《条例》**年立法调研的工作任务。

2、认真做好城管执法法规的配套工作。我局结合我市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在违法建设处置、油烟污染治理、市容市貌规范等工作上,着力加强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执法规范的研究制定工作,一是积极落实**年初正式实施的《威海市违法建设处置办法》,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威海市违法建设处置办法>的通知》及违法建设处置流程等;二是经过起草、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法律审查等程序后,出台了《关于规范市区露天烧烤餐饮的意见》和《关于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露天烧烤、市容市貌的执法监管工作。

3、认真研究相关法规规章的修订修改工作。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研究制定修改工作。按照市人大、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对《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威海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草案或审议稿提出意见建议。

(二)加强执法管理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对执法程序的研究和文书规范工作。我局结合多年来的执法工作实际情况,参照省住建厅的执法规范,针对原有一些与现实执法工作不相适应的问题,对相关城管执法法律、法规、规章的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对近年来执法工作的规范指导意见进行整合,完善原有执法文书的基础上制作相配套的执法文书样式,受到了广大执法队员的欢迎,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着力抓好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监督指导,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证管理,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每一个执法行为都有两个执法人员参与,并履行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等基本执法程序。

2、狠抓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把关,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实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法制机构审核是办理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必经程序。**年全市行政处罚案件均经过法制审核。全年没有发生查而不处、处而不严的现象,符合听证程序的案件均向当事人告知其具有的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的实行,确保重大执法案件处理决定得到审慎、规范处理,推动执法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抓好案卷评查工作,推动执法办案的规范化开展。为做好对全市城管执法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我局每年都认真开展对各区执法队伍的案卷评查工作。**年7月至9月,我局组织对环翠、文登、高区、经区、临港区城管执法局自**年6月至**年6月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评自查,并在此基础上对各区城管执法局抽选案卷共51宗进行评查,通过专人逐卷评查,记录点评,提出建议落实整改等步骤,对**年度各区城管执法队伍案件办理工作进行考评,发现存在问题,规范具体操作,通报评查情况,督促整改提高,不断推动执法办案及立卷归档规范化工作的深入开展。其中四个案卷在全市案卷评查中被评为市级“优秀案卷”。

(四)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1、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对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执法信息,切实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通过市城管执法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情况,对执法程序、处罚依据等及时对外公开,设立投诉邮箱,接受市民监督。

2、通过行风热线、投诉窗口等渠道,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的评议,倾听民声民意,真正让市民和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建议转化为促进城管执法工作的动能,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对媒体曝光的违法违章“乱象”,及时予以查处和整治,并积极协调媒体做好回访跟踪报道。

3、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网络、法制宣传活动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加强网上互动交流,充实网站内容,提升网站政务办理和社会服务功能。

(五)对群众反映和复议诉讼问题积极应对,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积极配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诉讼判决。**年,我局应对行政诉讼案件6宗(其中4宗已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宗仍在法院未判决)。为配合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工作,我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专业指导作用。

2、加强信访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做到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用心倾听群众诉求、及时转办相关事项、跟踪督办落实反馈;对不属我局职能范围的事项,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市民向相关部门反映,使一批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年我局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件117件,212人次,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

(六)抓好执法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年,我局通过对城区主次干道、重点部位等市容环境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转交各区城管执法局办理,跟踪督办整改情况,并适时组织复查,对整改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在现行绩效考核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各区执法体制的特点,寻求最佳的结合点,进一步健全执法评议、执法考核效能监督体系,修订和完善绩效考核综合评价机制、奖惩机制,扎实开展执法工作效能以及队容风纪督查。通过对城区主次干道、重点部位等市容环境进行督查,跟踪督办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复查,坚持每天一巡查,确保各项整治行动落实到位。全年共发出各类派遣单、督办单500份,执法督察考核通报12期。

(七)抓好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和执法培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不断提高每个执法队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是建设一支高素质执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为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增强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局每年都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季度对必备的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进行考试,保证每一个执法队员都能胜任执法工作。**年我局在这方面的工作主要有:

一是制定计划,认真执行。按照年度工作安排以及“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先后制定下发了《威海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20年)》、《**年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方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年城管“六进”普法宣传方案》,对执法人员的学法、知法、普法做了详细的规划,让学法成为党员干部一种主动行为,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自觉运用法治手段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者、宣传者和推动者。每季度我局结合年度学法内容编制了学法考试试卷,组织城管执法部门学法知识考试,全市共有321名执法工作人员参加了考试,合格率100%。

二是集中培训,强化意识。年初,我局制定下发了《开展**年全市城管执法人员集中培训通知》,4月份,组织了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的200名业务骨干,分两批在威海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中心,进行了为期四天的集中封闭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技巧和依法办案的业务知识,进一步加强了城管执法队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建设工作。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年法制建设工作方案》,对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的部署和安排,提高了制度建设质量,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提供了保障。

(篇三)

**新区管委会党工委、管委会在西安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新区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为重点,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把加快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现将新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全面部署安排法治**建设。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推进新区法治建设,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经党工委会议研究,专门制定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全面推进法治新区建设的各项任务、责任部门等进行了明确与细化,全面推进新区法治建设。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公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行为和加强监督管理等要求,积极开展“一枚印章管审批”,按照进一扇门,办所有事的改革目标,全区共计2753项办理项进驻大厅办理,统一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审批模式。目前,除工商经营执照外,其余行政许可事项均使用行政审批局审批专用章,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推行行政审批中介技术服务标准化。印发了《**新区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实施方案》,梳理公布新区、新城两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已经搭建完成**新区中介服务超市,包括“服务事项、中介机构、采购公告、政策法规、数据统计、服务指南”等模块。

(三)加快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一是加强基础网络建设。已完成**新区辖区内5个新城管委会、新城管委会、22个街办(乡镇)、347个行政村及96个社区已覆盖电子政务外网。二是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一网通办”。建成了“看得懂、查得到、问的清、办得了”的网上服务体系。围绕“对标先进、一流建设,新区统筹、四级联动,问题导向、利企便民,信息共享、部门协同,标准规划、安全可控”的原则,完成了27个系统功能模块的开发和部署工作。三是实现与省政务平台互联互通。按照全省部署,做到了省级要求的“七统一”。**新区“一网共享”的政务服务改革创新,荣获中科院信息中心**年全国“互联网+政务”优秀实践案例50强。

(四)加强市场法治建设。一是推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年,新区办理“证照分离”事项4539项,改革事项办件量排名始终位列全省第一,获得省审改办三次通报表扬。按照最新改革要求,抓紧制定《新区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梳理出第一批改革事项92项,“证照分离”改革正在加速纵深推进,真正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二是进一步拓展“微信办照”功能,全面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截至目前,全区微信办照13777户,占比50.59%。三是深入开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自**年10月1日至今,共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22020户,及时、完整、准确地将企业登记备案信息采集、录入到业务系统,实现登记备案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共享共用”。四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规定,明确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程序,加强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管理,按时按要求向社会公布,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五)创新社会治理。以维护新区平安稳定为底线,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新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管委会主任任第一副组长,不断充实平安办人员力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了《“平安**”建设实施方案》、《**新区开展平安建设“星杯联创”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不断提升新区平安建设水平。二是常态化开展矛盾问题摸排调研工作和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注重排查与化解同步推进,形成了“排查-交办-化解-稳控-督办”的工作模式,化解稳控率达100%。三是建立网格队伍,根据综合网格划分规则,划分村级基础网格323个,社区网格96个,将现有各类协管员、信息员、办事员等综合使用,建立网格员队伍,共建立专兼职网格员640人。

(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坚持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号工程”和“一把手工程”。设立两级机构,成立了新区、新城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周例会、双周会、月例会”制度。先后出台了《**新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1+5”行动方案》等系列措施,政策体系不断丰富完善。结合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3450”综合行政审批效能改革。根据营商环境各项调查结果,优化审批服务,将新区下放新城的36项经营性许可逐项梳理,对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制定办事流程、监管办法,核对许可证持有和专网开通情况,目前,36项经营许可事项各新城全部具备办件能力,对外公示了所有办件流程。组织人员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班”,对“50”事项流程进行优化梳理启用手机端“电小二”微平台。

(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环境建设进程。组织开展多项专项检查,包括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治霾专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在线设备现场端运行情况检查、固危废处置情况检查等。完成《**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新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加快推进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新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出台了《**新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对5个新城的pm10、pm2.5按月实施生态补偿,据测算,截至11月底,扣缴各新城补偿金5540万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依法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同时,新区法律顾问队伍,积极参与新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调研和论证等工作,为新区依法行政决策提供参考。在此基础上,高标准推进新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调研、论证、法制审核、征求意见等工作,先后出台《**新区地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新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办法》等文件。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新区管委会和部门规范性文件都要经过法制机构审核,并以适当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新区管委会及管委会办公室**年制定规范性文件,没有违法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条款,没有违法损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增加义务的内容,全部通过了新区法制机构的审查。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按照要求,今年还对新区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年以新区办公室名义正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有2件,已按照程序报送市法制办备案。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为确保党工委、管委会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要求凡是准备上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议题中涉及法律事务的,需提前将相关材料交至新区办公室和新区法律顾问征求意见,新区法制机构负责人必须列席会议,积极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一是夯实新区法律顾问工作,强化管理,新区管委会聘请北京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并服务于新区管委会及各部门,法律顾问对招商引资、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草拟、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合同审查、案件审查、信访接待等各类涉法、涉诉事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新区的重大行政决策及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创新“互联网+法律服务”工作模式,在试点镇街及示范社区首批投入13台“无人律师事务所”,在全区各镇街、村(社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加强法律顾问与镇、村干部、群众之间的联系,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提供7*24小时的便捷法律服务,真正做到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三是**新区以“法律服务就在我身边”为宗旨,强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通过购买法律服务等形式实现辖区447个村和55个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开展综合行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为解决新区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人员资格等问题,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工作,新区于**年4月21日向省政府上报了试点改革请示。将《**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方案》上报省政府后,我们积极对接协调、争取批复。获批前,我们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

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及内设部门已于**年底成立,今年2月8日,举办了机构成立暨换装仪式。新区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各新城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下设执法支队,设置执法专项编制,目前,各新城机构已陆续成立到位。

(三)规范执法程序

一是理清执法事项。经反复研究,决定将411项执法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其余事项暂由各业务部门行使。二是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与省、市法制办密切对接,争取支持,400余名执法人员已通过考试,确保执法业务、领证资格人员最大覆盖。三是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从**年初开始,将执法全过程记录纳入季度、年度考核,要求各新城、园办执法局按照人手一台的标准配齐执法记录仪,目前,已达到人手一台,并在执法过程中全程开启记录。

(四)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管理

一是培训教育常态化。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先后组织4次业务培训,覆盖人员1000余名,基本覆盖全体一线执法人员,逐步树立规范执法理念。二是激发干部争先创优动力。开展“能力大提升、纪律大整顿、作风大转变”及“文明执法主动作为创先评优”活动,在队伍中形成你追我赶的积极氛围。三是加强岗位练兵。深入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举办了以“热血铸辉煌,真情系执法”主题演讲、局长大讲堂等活动,为大家提供了展示自我的平台。

五、全面深化政务公开

严格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编制《**新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目录》一套8项。组织大学生见习2期66人,公民代表走进管委会1期30人,新区民营企业家座谈会1期11人,聘请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100名,“社会满意度调查”4期,**官网调查征集20期。管委会官网公开政务信息5985条,**年**新区管委会共收到各类政务信息公开申请319条,除无效申请11条外,及时规范告知308条。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重点项目信息公开、招投标信息等。严格落实各项公示制度,尤其是和群众利益相关的房地产项目价格备案公开等信息。

六、加强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进一步健全复议制度,强化对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职能,畅通复议渠道,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73件,探索专职复议人员、法律顾问共同审理案件的模式。新区管委会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5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按期向法院提交答辩、证据,并委派工作人员或法制机构负责人出庭应诉,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今年新区管委会行政应诉案件共80起。

七、存在问题

**年,**新区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工作力量较薄弱,法制机构组建和人员还不到位,法制审查等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不到位。二是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的主动性不高,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三是行政机制改革还需深入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在应对新问题、新困难面前,深度创新探索不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也有待加强。

八、下一步工作重点

2019年,新区将围绕省市工作大局,创新机制,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升新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完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加强新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是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二是完善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人才。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四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执法体系,实现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相结合,分为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和农业环保安监文物等专业领域执法三大块,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五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六是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对新区各部门、各新城、及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考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逐年上台阶。

(篇四)

市法制局:

为了配合全国实施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报告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市贯彻落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的实施方案》(茂发〔**〕7号)和《**市**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茂府办函〔**〕147号)的要求,我局积极推进依法治农进程,加强农业法制宣传、强化依法行政,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为我市农业健康、安全、持续发展,农民增产增收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全年无发生行政违法违规的案件,无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不作为投诉案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零报告、农机安全事故零报告。现将我局**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建立新制度,适应新常态。为了响应中央、省、市关于建立高效、公正、廉洁政府的精神,我局重新梳理本单位的权责清单,建立了《**市农业局权责清单制度》,形成动态管理,严格遵守权责清单规定的权责,在实施行政管理中坚持“法定责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经梳理,我局的权责清单事项共392项(包括畜牧),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204项,行政强制28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检查45项,行政指导21项,行政确认14项,其他管理事项62项。已在**农业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权责清单,清理、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根据农业部门主要职能,农业法律法规的立、改、废等实际情况,及时对行政权力进行调整更新,根据**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年版)》的通知(茂审改办〔**〕1号)等的文件精神,我局保留行政许可事项共7项。二是进一步完善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对我局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的服务流程进行了全面的完善优化,明确了职责分工、运行机制、安全管理、督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度规定。三是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对行政服务窗口日常管理考核的要求,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受理、审核、证件发放等行为,严格办事纪律,树立良好形象。**年,我局窗口没有办理过行政许可事项。

(三)严格遵守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近年来,为加强农业行政管理,我局先后建立和健全了一系列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如:《**市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法程序规定》及《**市农业局农业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办案流程》、《行政执法现场记录制度》、《**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议事规则》、《职位代理制度》、《农业项目建设“三权分离”管理制度》、《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市农业局权责清单制度》、《**市农业局财政信息公开制度》等50多项规章制度,并将相关制度汇总编印成册分发各科室,要求全局认真遵守执行,局内一切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按照制度执行,按制度办事,所有行政管理都统统关进制度笼子,没有游离制度外的行政管理事项,我局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积极推进地方政府立法。根据市府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的通知》(茂府办函〔**〕56号)要求,《**市畜禽养殖管理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市农业局为起草单位,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布置立法工作,确定由局属单位市畜牧兽医局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申请工作经费和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年5月8日至12日,由我局党组成员、市畜牧兽医局局长梁亚河带队,组成立法考察调研组赴浙江金华和江西新余市开展了立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年8月,经市政府同意,《**市畜禽养殖管理条例》立法起草工作已移交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二)认真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年8月,按照市府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茂府办函〔**〕138号)和市法制局《关于做好“放管服”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茂法函〔**〕40号)《关于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涉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茂法函〔**〕44号)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经清理,1991年以来,我局共起草实施或参与起草实施了15个规范性文件,拟保留的规范性文件5件,拟废止的2件,拟失效的8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会议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规范了各种议事规则和程序,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市农业局议事规则》和《**市农业局公文处理规定》,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由党组集体讨论研究,集体决策,研究问题按照议事规则办,注重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高度重视咨询论证工作,保证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在农业项目管理中严格按照《农业项目建设“三权分离”管理制度》、《**市农业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农业项目必须经过调研、论证,再送局务会议讨论研究,集体审批,审批权、实施权、监督权分离,互相监督,避免在项目建设中滋生腐败行为。到目前止,我局在农业项目建设中未发现贪污受贿的腐败行为。

(二)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在依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完善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程序的责任主体、承办机构、内容、期限等要求,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年以来,我局未作出过重大行政决策。

(三)聘请法律顾问。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聘请法律顾问,邀请律师参与部门议事、日常管理,听取律师建议,推进依法行政。目前,我局已聘请**海法律师事务所张洪杰律师及其团队为我局法律顾问,并报市法制局备案。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改革。**年,我局设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科”(加挂**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业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开始正常运作。各区、市农业局先后制定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报各地编办。到目前止,全市各区、县级市编办部门都批复了农业局执法体制改革方案,成立综合执法股(加挂执法大队牌子),但一些区、县级市人员未到位,未正常开展综合执法,茂南区只有单位名称,没有人员编制。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按照农业部门的法定职责,我局先后制定完善了农业行政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中严格遵守《**市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法程序规定》及《**市农业局农业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办案流程》、《行政执法现场记录制度》、《**市农业局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行办法》、《**市农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责任制》等相关执法工作制度,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执法行为,防止出现执法违法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我局十分重视执法信息化建设,以**农业信息网、**日报等为平台,及时发报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及时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卷信息。**年,全市查办各类农业违法案件24宗,已结案23宗,已结案的案件全部在当地信息网站公示。但由于技术、经费等条件所限,未能建立网上执法信息平台,未能实现网上执法办案和信息查询。

(四)严格清理执法证,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以新申领执法证为契机,推行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重新审查执法人员执法证,严禁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上岗执法。目前,我市持农业部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共有70人,我局持**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有38人,其中一线执法人员9人,全部具备执法资格。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证清理工作,由于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我局局属单位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市种子管理站、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等不再承担执法工作,局也没有办理委托执法,我局已申请注销局属单位何玉平等16人的**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开展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茂府办函〔**〕167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自查,经自查,**年1月至**年11月,我局涉及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为零,商事诉讼案件为零,民事诉讼案件1宗。我局一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的规定,认真积极进行申诉、上诉工作,对于每一次的法院判决书或法院文书,我局领导非常重视,亲自批示,成立市农业局应诉工作组,多次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专业律师出庭应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

(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年,我局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农业局网站发布政务活动信息78条,在**农业信息网发布政务活动信息97条,包括各级农业政策法规信息、开展农业活动信息、人事信息等。在《**日报》、《**晚报》、**电视台、**电台及全国一些主流媒体共播发由市农业局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40多条。

(三)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

**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5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3件(主办5件、会办8件)、政协委员提案39件(主办10件、会办29件);重点建议3件,重点提案2件。部分建议提案办理的书面答复、协办意见都按时上传了网上办理平台,并寄达了代表委员们和市府办建议提案科,建议提案所提的问题都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或正在解决中。代表委员们对我们的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接受人大、政协视察和检查监督。我局在南方日报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的电话,在**农业信息网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建议、监督工作,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成立组织,落实经费,加大工作力度,改进方法手段,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及时有效化解农村土地、农村财务、村官违纪、农资质量等引发的社会矛盾,积极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年,我局接受和处理的群众投诉、来信来访案件10宗。

(二)加强行政应诉队伍能力建设。按照市法制局《关于印发〈**市“每万人口行政诉讼发案率”指标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茂法函〔**〕54号)要求,落实“每万人口行政诉讼发案率”指标攻坚行动,完善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全局没有受理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

七、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为了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我局制定了学法制度,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职工学法。一是制定了《**市农业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及《**年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定期组织领导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通过党组中心学习组组织局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网学法,并参加网上学法考试;三是组织公务员参加**年新时期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培训学习,并参加考试;四是组织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农业厅、市法制局行政执法培训;五是通过“科长论坛”组织干部职工学法,今年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新《种子法》、新《农药管理条例》,预计全年举办2期学法培训。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由局长朱积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并指定市场信息科负责局信息网的更新维护工作。分管政务公开的领导每年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加强对网站的日常监管和年终考评,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为规范信息公开,我局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政务公开反馈和备案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机关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方便、快捷、合法。

(三)多种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年,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茂府办函〔**〕44号)要求,我局成立了政策解读工作小组,印发了《**市农业局政策解读工作制度》,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在局办公楼大院一楼设有固定政务公开栏和活动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有关政府信息。开设了“**市农业信息网”“**市扶贫信息网”及市政府政务公开农业局网站等网站,用网站定期刊载我市农业农村及扶贫工作情况,发布相关农业农村工作信息、公开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九、存在问题

一是建设法治政府经费投入偏少,影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法制宣传等工作的开展;二是法制机构工作经费和人员缺乏,业务繁忙,无力对各科室(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指导;三是执法队伍建设停滞不前,行政执法经费严重不足;四是部分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还不够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依法行政工作没有形成制度化;五是有些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完善。

十、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局在如下方面进一步整改:

(一)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学习。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二是重点开展专题业务培训。通过参加各级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加强农业、农经、农机、畜牧、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素质和水平。

(二)积极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近一年,市、县两级虽然成立了综合执法机构,但人员迟迟不能到位,执法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比如市农业局综合行政执法科,编制9人,已到位6人,1人抽调到其他科室工作,实际到位5人;县级执法机构同样存在这样问题,化州市、茂南区仅到位1人,执法人员严重短缺,正常执法工作难开展。

(三)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三是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四是做好维稳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四)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每年对《**市农业局权责清单》的进行重新修订,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新的《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重新修订权责清单,明确法定责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五)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范权力运行。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的部署,结合自身职能动态管理权力清单,努力营造清正廉洁、优质高效的工作环境。

(篇五)

市法制办: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7号)和市法制办《关于做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年,我局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青发〔**〕25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有效促进了民政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一)大力推行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年,我局坚持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相统一,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制度,实行“三证合一”“一证一码”,为已登记社会组织赋码换证2048件,赋码换证率达100%。

(二)取消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环节。印发《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取消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的通知》(青民管〔**〕11号),取消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环节,进一步简化社会团体审批,并在通知中解决规范名称核准取消后社团成立登记无法验资的问题。

(三)简化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审批。取消非公募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审批;简化非公募基金会审批程序,取消选举报批、设立登记批复两个审批环节。

(四)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9号)要求,取消“地方性基金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大法治工作制度建设力度。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立足服务民政事业发展全局,坚持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共同推进,坚持立法、执法、守法、普法一体化建设。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出台了《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青民法〔**〕9号),**年,全面贯彻落实该《意见》,建立健全各项法治工作制度。

(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根据《**省行政程序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及《青岛市民政局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民办〔**〕6号)规定,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日常监督,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方面的合法性审查。**年,我局共出台两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布<青岛市民政局城市社区专职类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继续有效的通知》(qdcr-**-009001)和《青岛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qdcr-**-009002)。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为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政发〔**〕15号),我局开展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起草的或者负责实施的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全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摸底,做好统计分析,共清理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4件,区分未失效和已失效,并分别按照继续保留、需修改、需废止分类提出清理意见,最终形成现行有效和废止目录,按时上报市法制办。

(四)完成政府规章等政策调研工作。代市政府草拟了《青岛市优待老年人规定》(修订稿)。《青岛市殡葬管理规定》被市政府列入**年政府规章立法调研项目,我局积极开展调研工作,按时向市法制办报送了调研报告。为积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起草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发〔**〕34号)。为保障《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时落地,起草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青政办发〔**〕34号)。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医养结合服务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办字〔**〕48号),我市被民政部、国家卫计委批准为首批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凡是关系民政事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重大专项规划、重大法规政策制定等,作出决策前都要履行规定程序。

(二)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出台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文件,明确凡是拟作出的有关民政重大决策事项,在决策前都要先进行风险评估,重点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估,做到“评估通过一项,决策实施一项”。对应评未评的决策事项进行跟踪督促,为有关决策事项发放稳评报告提醒书。**年,对《青岛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青岛市社会救助办法》、《青岛市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青岛市老龄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年,我局对《青岛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关于城市新建道路命名、部分道路调整起止点的汇报》及《方案》、《青岛市城市社区专职类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青岛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岛市优待老年人规定(修订稿)》、《青岛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等8项行政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分别出具了合法性审查初审意见书。

(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局聘任**文康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处罚决定等行为前,均邀请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各项行政行为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年,法律顾问参与各类咨询、诉讼活动10余次,审核对外签订的合同70余件。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青岛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青民发〔**〕7号),出台《青岛市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青民管〔**〕12号)、坚持“依法行政和人性化执法”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执法相对人的普法宣传教育及思想工作,使其能够知法、遵法,取得良好的执法效果。

(二)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青民法〔**〕9号)明确规定,建立重大案件监督制度,对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或者区域性风险,及时制发《执法监督建议书》,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举办了**年全国部分省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根据市法制办统一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对退休、调离岗位、非在编人员等逐一排查。清理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标,共清理执法人员3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15人,工勤编制5人。清理人员证件分别通过**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办理了注销,确保了行政执法人员在编在岗并且持证上岗。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为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制定《青岛市民政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青民发〔**〕2号),坚持公开透明、公正高效、合法监管的原则,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转变民政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切实解决部分领域中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减少和杜绝民政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二)建立“两错”责任追究制度。为保障正确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青岛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对错案和执法过错进行责任追究的“两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承担违法责任的法律依据,明确承担违法责任的行为种类,明确承担违法责任的具体形式。做到平时有检查,问题有整改,年终有考核,通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广大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不断增强,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自觉性显著提高。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两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在行政执法中有过错的相关责任人员按照“责任自负、故意从严、过失从宽、过罚相当”的原则,进行过错责任追究。

(三)健全内外并举执法监督体系。突出内部行政层级监督,重点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派出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实施监督。监督的内容包括行政执法主体、行政决策行为、行政执法程序、适用法律正确性以及罚没财物上缴情况等,通过监督,及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各民主党派的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组建了市民政局社会监督员队伍,定期听取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建议,促进了行政执法在基层的有效落实。**年,106件两会建议提案及分组建议全部按期办结。尤其针对养老工作意见建议集中进行了面复,我局两次在全市介绍了建议提案办理经验,并以简报形式印发。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年,通过青岛政务网和公共服务平台共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数603件,依申请公开渠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认真组织参与阳光政务热线、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在线问政、市政务服务热线、政府信箱、“三民活动”,办复各类问题意见2200余件。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年,我局没有相关行政复议案件。涉及两起诉讼案件,其中行政诉讼案、民事诉讼案各一例,我局积极准备应诉材料,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按照要求出庭应诉,并委托法律顾问协助处理相关事务,确保办理程序合法、及时,实体处理合法、公正。

(二)依法受理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认真贯彻《**省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促进条例》,严格执行我局信访工作制度,由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信访事项。**年,围绕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通过接访倾听民声、化解民忧,圆满完成了日常及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值班任务。网上信访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都处于较高水平。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全面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把学法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重要法治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年共组织集中学习6次。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局共同学法,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氛围。

(二)加强民政干部法治教育培训。为切实增强民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每年组织机关干部在“青岛干部网络学院”学法考法,并纳入考核。**年,组织市领导、市政府各部门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专题讲座,邀请全国人大内司委内务室于建伟主任授课。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进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行政强制法》《**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同时,结合宪法宣传日、烈士纪念日、防灾减灾日等活动,采取面授、网上自学、考试等多种途径开展学法普法,不仅提升了民政干部法治素养,更宣传了民政业务,有力推动了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按照要求积极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配套措施,做到依法行政工作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年,出台了《青岛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青民法〔**〕6号),专门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主要执法处室领导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及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组织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各业务处室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了会议协调、跟踪督查等制度,提出了民政系统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旨在增强民政干部的法制思维,为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加大法治政府宣传力度。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宣传工作,由一把手亲自分管,并作为第一责任人。积极拓宽民政法治建设宣传渠道,充分发挥民政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传播力量,做到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年,及时向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小组提报信息近30篇。

(三)加强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年初,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立法和调研工作的通知》(青民法〔**〕1号),对**年的立法和调研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全年共征集各区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政策理论研究文章51篇。其中,由曹勇局长主持、政策法规处承办的课题《长期基本养老照护保险制度研究》,获民政部“民政论坛”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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