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系统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5-14 08:30: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各科室、事业单位、各镇社会保障科:
    根据区委、区府20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民政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在《区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和《200*年民政系统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区规划,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巩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成果,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工作的大局,推进民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为实现本区民政事业确定的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事与民政工作相关的工作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有新的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使民政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为我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三、工作任务
   (一)、法制宣传教育
    1、制定《法宣教育工作要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颁布的时间和重点民政工作,及时制定出年度《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确定年度要学的重点法律、法规和规章。200*年主要学习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殡葬管理条例》、《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收养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
   2、坚持学法制度。(1)坚持中心组学法,每2周学一次。(2)机关干部职工和基层单位干部职工学法,以党支部为单位每2周学一次。各镇社会保障科除参加所在地党支部学习外,还要参加民政局组织的各种专业法律法规学习班。(3)每次组织学法要有具体内容、并指定专人作好记录或摄影,到时要进行检查验收。(4)学习方式方法可采取集中、自学和讲座相结合。(5)实施定期培训制度,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6)实施民政法律、法规、规章考试备案制度,每年不少于一次,统一出题并公布各单位个人成绩和集体平均分数。同时要确定一本法律知识书籍或指定几个社会上热点的法律问题进行讨论。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活动。根据季节、社会风俗习惯、节假日、法律、法规、规章颁布的时间开展咨询、黑板报、画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二)、依法行政
    1、结合民政实际必须坚持八项制度。(1)明确职权制度。各业务科室必须明确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层级职权范围和内部岗位职责。(2)规范抽象行政行为。严格执行法规关于行政许可条件、行政处罚条件和自由裁量额度的有关规定,法规没有规定的要执行市民政局的有关文件规定。(3)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强调审批职权、分解、顺序、时限等程序。(4)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上岗和经过业务培训、法制培训、职责培训(包括局领导)。(5)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是民政部门依法的主体、依据、程序和监督措施。(6)行政执法统计备案制度。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备案等规定。(7)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一是接受上级行政机关对我局的检查;二是接受法制机构和行政复议等行政监督;三是采取听证和行政复议等补救措施;四是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8)考核奖惩制度。每年不少于2次,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单项奖励和处罚。
    2、局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征求法制部门的意见。
    3、局聘请法律顾问制度。
    4、完善局领导周四接待来信来访制度,及时接待解答和解决群众来信来访的有关问题。
    四、组织领导及经费保障
    1、建立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1)金巧林同志任组长。(2)刘建明、张菊英、徐林根、凌雪庆同志为副组长。(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法制科组成,具体进行日常操作,办公室主任由凌雪庆同志兼任。(4)各镇社会保障科、局各科、办、所、站的负责人为自然成员。凡涉及到民政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科室,由各分管副局长具体进行组织实施操作,局办公室、法制科等有关部门给予配合。
    2、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经费保障。局机关和各事业单位所需的经费由各单位在业务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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