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法制建设,促进依法理财

时间:2022-05-17 10:20:03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依法理财,就是要把一切财政收支活动纳入法制规范的范围。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管好国家的‘钱袋子’,就必须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和制度,实现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这是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人民日报》答记者问时,对新时期如何依法理财做了进一步阐释。
   依法理财就是依照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等规定,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管理国家财政,实现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这是政府理财行为的自我革命,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进一步推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四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
   “四五”普法期间,我局按严格照省、市、县“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工作要求,立足于“依法治国”方略和财政“十五”计划确定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四五”普法、依法理财工作,将提高基层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全县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的能力与水平,促使财政工作沿着法制化轨道前进。
   (一)加强领导,法制体系进一步健全。
   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管理、分配和监督的重要职责,依法理财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职责服务县域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实践好、代表好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领导重视是做好“四五”普法和依法理财工作的基础,“四五”期间,我局针对新时期新形势对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始终坚持依法理财、规范行政、文明服务,将规范行政执法纳入整体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以严格行政执法规范财政部门和财政工作的行为,努力实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目标。
   局机关成立了以局党总支书记、局长为组长、主任,各支委成员、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财政系统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和“财政系统行政处罚听证委员会”,制定了《财政系统 “四五”普法实施方案》,组建了法规税政股,配备了专职人员,县局与局机关各股室、各乡镇财政所签订了质化量化责任书,明确了行政执法的考核内容,普法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有关股室专题研究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做到有研究、有指示、有要求,做好财政系统的“四五”普法和依法理财工作的坚强后盾,从而为“四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运作载体,保证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强化学习宣传,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
   抓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的普法环境。明确了每周四为局机关学习日,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四五”普法和财经类法律法规等内容,先后聘请县法制局、审计局、县委党校、检察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业务人员讲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县举办的行政执法知识考试和“四五”普法考试,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执法资格证书。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要求,在夏征以前组织全县乡镇农税干部进行了为期5天的农业税收法规政策专题培训,明确了征管程序和执法要求。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四五”普法学习教育,2003年9月份,我局还精心组织参与了“全省‘四五’普法和财政法规知识竞赛”,发放和回收试卷275份,取得了正确率和收卷率100%的好成绩,受到了省厅表彰。
   抓税法宣传,提高公民的征税意识。新的《税收征管法》实施后,县局和各乡镇财政所采取集中宣传和流动宣传相结合的办法,先后出动宣传车14辆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税收法规政策宣传,编印发放《农业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文件汇编》400本,加强对《湖北省会计法实施办法》的全面宣传,在县城和重点乡镇悬挂横幅25副,张贴标语150条,自编免费发放《会计法规》手册1200本,组织人员到城建系统二级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培训班上讲授会计法规知识,为1500名已注册登记的会计人员换发了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全面取缔了无证上岗的行为。
   (三)强化制度建设,基础管理进一步规范。
   建立健全了法律法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及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等制度。按照《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要求,县局每年都将“四五”普法、依法行政、财税法规的学习纳入年度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聘请法律专家授课、讨论交流的形式认真开展法律学习,并组织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省、市财税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系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知识。要求每位财政部门都要取得省厅与普法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监制的《财政干部法制培训合格证书》,并将其作为全县财政“四五”普法培训、教育、考核验收和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程序操作,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法律规定和要求,我局对明确县农税局为全县农业税收征管的执法主体,农业税收执法检查时,统一使用国家税务局制定的税收执法检查文书,并严格农税程序审批。从2003年初开始取消了过去由县直有关部门代征耕契两税的办法改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农村农业税一律实行“财政干部依法收税、农户依法纳税、村组干部依法协税、党委政府负领导责任”的征管模式。其他财政行政执法的主体一律为县财政局,取消各自为政的作法。
   公开征收项目,公示征收标准。实行了农民负担项目公开公示制度、耕契两税依据标准公开公示制度、各种收费公开公示制度。同时按政策要求及时调整了收费项目额度,例如,在2003年7月份,与物价、土地、城建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农民建房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按中央、省、市政策要求,最大限度减轻农民负担;在“非典”发生后,我们按照省市要求减免了部分政府性基金,并将项目通知到执收单位对外公示,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调节作用。
   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亮证执法。通过考试考核,报省财政厅对农税征管人员发放了“农业税收执法证”,通过考试报县法制局发放了“行政执法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上岗,确保财政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在执法文书管理使用上,坚持做到 “三个统一”,即统一了文书格式、统一了文书质量要求、统一了文书标准,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程序合法,处理合规。同时,局机关设立了举报箱,在局法规税政股和财政监督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财政行政执法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五)财政管理与改革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在“四五”工作的全面推动下,财政支持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财政改革等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按照“产业兴县、项目兴县”和“建设全省茶叶大县、水电大县”的县域经济发展思路,及时制定和实施了有效的财政服务对策。一是积极参与论证、筛选和审核上报产业项目,其中茶叶、蔬菜、畜牧等3个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纳入全省优势农产品板块建设项目库,予以重点支持,《青年农民转业培训项目》已列入省阳光工程建设规划。二是累计争取及拨付国债和基建项目资金3321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项目的建设。三是争取和投入财政扶贫及支援农业生产资金2167万元,重点支持骨干项目基础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四是树立“你投资我支持、你发财我发展、你创业我就业”的开放意识,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全县招商引资和水电开发的良性发展。
  财政收入快速增长。2004年,全县财政收入突破8000万元大关,比上年增加1062万元,实现了全县财政收入每年增长1000万元的目标。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县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7.6%,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84%。全县有12个乡镇和1户企业实现和上交财政收入过百万。
  全面落实农村各项惠农政策。2004年以来,我们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了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一是认真落实农业税降率和取消工作。2004年农业税税率下降3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减负30元;2005年全县免征了农业税及附加,农民人均再次减轻负担40.06元。与此同时,对减收影响的财力全部给予了转移支付补助,以保障农民从中得到实惠,乡镇运转基本不受影响。二是认真做好粮食直补资金、水稻良种补贴和退耕还林补助的兑现到户工作,两年共安排落实到户资金6417万元。拨付“天保工程”建设资金460万元。三是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按政策、按程序对11547名困难学生落实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资金308.61万元,落实享受计生奖励补助人员1050人。
  财政改革步伐加快。一是确立了“乡财县管乡用”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明确了“增量比例分成、短收超欠自负”的乡镇收支考核体系,支持乡镇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充分调动了县乡理财积极性。二是顺利推进了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实际支出需要的前提下,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将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目前县直所有单位的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三是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2004年6月,县国库收付中心正式运行,“五大账户”建立,对县直53个单位和乡镇财政的各类收入过渡性账户全部取消,所有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在认真做好集中收付工作的同时,加快改革步伐,于今年8月底正式开通了财税库横向联网网络。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将政府采购管理与执行予以分离,县直53个单位已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2004年全县实现政府采购额861.6万元,同比增长9.6%,资金节约率达到7.7%。五是不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出台了《竹溪县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对所有执收执法单位严格执行“统一票据、分户管理、限量供应、定期核销、交旧领新”的管理模式。同时,对公、检、法、司等6个部门非税收入进行了收支脱钩的试点工作。2004年全县缴入金库的非税收入达1366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资金达217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9%和8.3%。2005年元至8月,全县缴入金库的非税收入达1325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资金达1814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8倍和6.5%。六是积极推进依法理财。认真贯彻落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会计法》,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根据中央、省有关规定,修订和完善了财政财务监管办法,规范了财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完善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大力组织执法检查活动,为不断规范财政管理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
  (六)理财能力进一步加强
   以人为本继续深化财税系统行业文明创建,以系统行业文明创建为载体,以规范财税运行机制和优化管理资源配置为切入点,狠抓教育、制度和监督,全面营造和树立积极向上、甘于奉献和清廉为民的理财形象。切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教育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大力开展“两个转变”的活动,即变“管钱型财政”为“服务型财政”、变服务对象“上门要钱”为财政部门“送钱上门”。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激发了广大财政干部理财观念的的深刻变化,“为民理财”和“科学理财”的理念深入人心,财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正在不断提高。 
   二、下一阶段努力的方向
   推进依法理财,必须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预算法》等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以深化财政改革为动力,推进财政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创新,努力实现靠人理财向靠机制理财的转变。必须遵循五个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二是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把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四是把推进依法理财与深化财政改革、转变财政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开拓创新和循序渐进相统一,既要体现改革创新精神,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分类推进;五是把坚持依法理财与提高财政工作效率统一起来,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提高财政工作效率。
  “五五”阶段,我局将继按照“四做”(做大财政经济蛋糕,做小财政供养系数,做优财政资源配置,做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的要求,以人为本继续深化财税系统行业文明创建,以系统行业文明创建为载体,以规范财税运行机制和优化管理资源配置为切入点,狠抓教育、制度和监督,全面营造和树立积极向上、甘于奉献和清廉为民的理财形象。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大力开展“两个转变”的活动,即变“管钱型财政”为“服务型财政”、变服务对象“上门要钱”为财政部门“送钱上门”。激发广大财政干部不断深化理财观念,让“为民理财”、 “科学理财”和“依法理财”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一)继续加强法制教育、普法宣传
   国家要稳定,普法宣传教育必先行。做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只是普法宣传工作的基础,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认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才是普法的最终目的。民心稳,则国方可富强。虽然“四五”普法阶段的任务已全面完成,但普法工作只有永远逗号,没有真正的句号。“五五”期间,在巩固“四五”普法成果的同时,我局将按照建设法治财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财务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切实提高其依法理财的能力。一是强化财政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财政工作人员学习法律和财政法规制度,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意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对财政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新知识、新政策、新制度、新技能的培训,切实提高财政财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更好地服务于依法理财工作。二是实行岗位资格制度。明确财政财务工作岗位任职条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努力做到因职配人、人尽其才。
   (二)切实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提高财政立法质量
   紧紧绕建设公共财政的目标,将预算编制、收入征管、资金分配、预算追加、财政监督、绩效评价、过错责任追究以及财政审批等纳入立法范围,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法制工作制度,依法规范权限和程序,杜绝违反程序随意制发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保证法制建设质量。同时,建立和完善财政法规修改、废止和清理制度,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避免违反上位法、脱离实际以及相互冲突。
   (三)继续推进财政改革,建立健全依法理财运行机制
  一是继续加快预算编制改革步伐。县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扩大到人武部县直单位,在“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的基础上,将单位所有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做到总体收支“一本帐”。
  二是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推进。将国库集中支付由原12个试点单位逐步增加到49个,并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推进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建设步伐,实现所有财政性资金人武部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管理目标。
  三是进一步推行政府采购改革。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进行。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操作程序和办法,实现政府采购管理、执行和资金支付“三分离”,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开展经常性地监督检查,堵塞管理漏洞。
  四是积极推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收支脱钩管理办法,将各部门各单位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全额纳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管理。进一步加大非税收入政策宣传和征收管理力度,规范单位账户和收费票据管理,严格做到收缴、罚缴和收支“三分离”。
   五是深化财政内部机构改革,按照精简、高效、权力制衡的原则,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并理顺其间的关系,科学配置职责权限,整合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四)进一步规范理财行为和程序,建立健全约束机制
   按照效率与约束兼顾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理财程序,健全理财行为约束机制,以提高政府理财透明度,建设“阳光财政”。一是健全财政决策机制,杜绝随意决策、越权决策行为;二是健全预算编制管理制度,实现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有章循序运行;三是健全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实现财政资金缴拨规范、高效,切实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四是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五是建立财政决算规程,确保财政决算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六是落实财政执法责任制,提高政府领导和财政管理工作人员依法理财的自觉性。
   (五)强化政府财权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依法向同级人大报送预算编制、执行以及决算的相关资料,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和要求,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质询。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和接受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提案。
   二是强化监察、审计、财政等专门监督。进一步完善专门监督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使专门监督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政府理财工作的社会透明度,方便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受理申诉、控告、检举和办理制度,形成对政府理财的社会监督氛围。
   (六)实施理财过错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惩戒机制
   结合实施岗位责任制、财政执法责任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现理财行为的权责统一。明确过错责任追究范围、追究程序、追究方式等。对财务管理工作中,因主观故意或过失而违反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实施过错责任追究。部门违反规定形成过错行为的,要追究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承办人在工作中独自造成过错行为的,应当追究承办人的责任,主管领导监督不力的,要同时追究主管领导的连带责任。坚持有错必纠、处罚到位、惩教结合,不断强化依法理财的责任意识。
   (七)推进财政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照全面考核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用性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按照指标科学、简便易行、操作性强的要求,确定财政绩效评价的方式和方法,围绕财政支出项目、部门财政支出和财政支出综合绩效等层次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以财政外部评价为主、财政内部评价为辅,注重发挥专家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提高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要强化评价结果在财政资金管理中的作用,将其作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分配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完善财政管理制度。
  (八)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通过创建学习型机关,加强干部教育与管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对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创新凝聚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上来,把力量和热情奉献到服务于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同时,牢固树立能动意识,积极主动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想群众之所想,急发展之所急,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通过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努力提高理财水平。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沟通,主动协调,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部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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