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五种意识,抓好水政执法(邱斌贤)

时间:2022-05-18 11:45:02 心得体会 浏览次数:
 

随着人口的持续增加和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作为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的水资源,其承载力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日趋突出。在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保障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增长的用水需要,是当前我国政府特别是各级水利机关面临的主要任务。在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的情况下,只有通过严格依法规范管理水资源,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优化水资源的配置,才能将保障社会用水需要和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有机统一起来,实现人水和谐相处。形势和任务对水利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已成为当前和今后水利机关面临的重要任务。如何才能有效抓好水政执法工作呢?笔者认为,应当大力强化五种意识:

一是大力强化领导意识。也就是说,要高度重视水行政执法工作。不论是我国水资源管理的最高机关——国家水利部,还是省、市、县水利厅局,都应当将进一步强化水行政执法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既要不断完善水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与制度的建设,又要切实注重执法队伍建设与执法装备建设,还要根据变化了的新形势及时研究执法工作的改进与深化。只有大力强化对水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意识,通过组织实施系列切实有效的行动,让全体水政监察人员真切地感受到各级水利机关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让全社会特别是广大水利工作者体会到水行政执法在保护水资源、实现人水和谐相处中无可替代的地位与作用,才能为水行政执法工作营造更加有利的内、外部环境,有效激发水政执法工作者的责任感的史命感。

二是大力强化投入意识。干任何工作,均需要物质基础,都需要一定的投入。开展水行政执法,既需要一定数量、符合法定要求的执法人员,又需要必不可少的调查取证、交通通讯、办公设备,还需要对社会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这些都离不开投入,离不开资金支持。因此,各级水利机关既要积极争取编制部门、财政部门通过全额财政预算的方式保证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又要争取财政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将水利执法征收的水资源费等优先用于水政执法的日常工作支出与执法装备购置支出,确保水政执法工作正常运转。

三是大力强化效益意识。充分认识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效益是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关键。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效益不是体现在收了多少费、罚了多少款、处罚了多少个案件,而是体现在通过加强日常执法监督检查与事后查处,保障国家依法治水法律法规的实施,维护水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不可侵犯性,依法规范水事秩序,为人水和谐相处提供保障。也就是说,水行政执法的效益就是将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在本地区真正落到实处,对违反其规定的人和事依法给予纠正与处罚,为水利建设与水资源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四是大力强化公正意识。公正是执法的灵魂。不论是水政监察组织,还是水政执法人员,在处理任何水事违法案件中,一定要出自公心,不带任何个人感情色彩,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特别是在行使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中,一定充分考虑违法情节和违法后果,该从轻处罚的,决不从重处罚;该从重处罚的,决不从轻处罚;该免于处罚的,绝对不处罚。同时,对违法情节、后果相当的不同违法案件,做出的处罚决定应当相当,绝不因为与违法人员的亲疏而做出宽严不一的处罚决定。

五是大力强化协调意识。水政执法是一项合作性很强的工作,既要与水利机关内部各部门合作,也要与违法当事人进行合作,还要与法院、公安、政府法制部门合作。在合作中,只有积极、主动、真诚,才能得到违法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理解,才能得到水利机关内部各部门的配合,才能得到政府法制部门、公安、法院的支持,也才能最终为执法工作的开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工作环境。(四川省巴中市水利局 邱斌贤)

来源:水政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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